锅炉定期检验结论确定与安全隐患处理
2016-07-13梁雪山齐齐哈尔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所齐齐哈尔161000
中国特种设备安全 2016年5期
梁雪山(齐齐哈尔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所 齐齐哈尔 161000)
锅炉定期检验结论确定与安全隐患处理
梁雪山
(齐齐哈尔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所 齐齐哈尔 161000)
摘 要:TSG G7002—2015《锅炉定期检验规则》2015年7月颁布,10月1日实施。针对检验人员对锅炉定期检验结论如何判定难、容易混淆的问题进行了探讨研究。尤其是与老版本的锅炉定期检验规则中检验结论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对比,并且举例说明,增强了实际操作性。同时,对锅炉定期检验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如何处理,检验机构与受检单位沟通方式做了有益的探讨。
关键词:锅炉定期检验 结论 隐患处理
国家质检总局先后颁布了TSG G0001—2012《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12锅规”)、TSG G7001—2015《锅炉监督检验规则》、TSG G7002—2015《锅炉定期检验规则》(以下简称“15定检规”)等安全技术规范,明确规定了锅炉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的范围、内容、要求和检验结论。本文主要是针对“12锅规”、“15定检规”颁布后,锅炉定期检验如何做出科学、准确、合理的检验结论,以及对安全隐患问题如何处理的探讨。
1 检验结论名称的变化及其含义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于1999年以质技监局锅[1999]202号文印发了《锅炉定期检验规则》(以下简称“99定检规”),“99定检规”于2000年1月1日起执行已经有16年了。“15定检规”于2015年10月1日起开始执行。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是检验人员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法律规定,依据安全技术规范的具体要求,对特种设备当时安全状况所进行的符合性的验证活动。因此,检验结论应当是对特种设备当时安全状况的判定和描述。……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