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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保护

2016-07-13温州市文化馆325000

大众文艺 2016年12期
关键词:代表性文化部温州市

周 方 (温州市文化馆 325000)

试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保护

周 方 (温州市文化馆 325000)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其本质的区别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呈现,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由人来延续,以人为载体传承,世代相传,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关键核心,是对传承人的保护。如何加强对代表性传承人的抢救保护,加强中青年传承人队伍的建设,已然成为文化部门在非遗保护实践过程中需要思考研究的课题。

经过不断总结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开展以来的工作经验,理清当前传承人保护工作理论与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本文就传承人保护现状、措施等诸多问题进行了思考。

一、保护现状

传承人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承载者,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具体体现,越来越受到政府部门的重视。2006年开始,文化部已经组织评审并公布四批国家级传承人(第五批还在评审当中),浙江省文化厅也已公布了四批浙江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并针对传承人保护出台了相关政策意见,2011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服务站文化遗产法》,让传承人保护有法可依、依法保护。

根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及《温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办法》,温州市已公布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640位(612位代表性传承人、10个代表性传承团体、18个代表性传承群体),其中,代表性团体、代表性群体的评定,在全国引发了极大的讨论,有效及解决了团队传承、群体传承的瓶颈,得到国家、省市专家的一致认可,《中国文化报》发专文进行了点评。依据《管理办法》对列入温州市的代表性传承人,以发放专项传承补贴,搭建宣传平台,提供传承场所等形式支持开展传承活动。同时积极组织申报国家、省级代表性传承人,目前,已有国家级传承人23人,省级传承人169人,建立了完善的四级名录体系及传承人保护体系。“十一五”期间,国家、省传承人收到中央、省传承人补助经费补助30余万,2015年温州市级财政就为全市三百多位传承人发放传承津贴60余万,同时,每年在“服务传承人月”期间,开展走访慰问传承人,召开传承人座谈会、组织传承人进行健康体检、组织各级媒体对代表作传承人进行宣传报道,对市级非遗传承人每人发放2000元补贴等;

二、面临的若干问题

重要代表性传承人年龄偏高。据文化部发布信息统计,截至2015年1月底,文化部公布的4批1986名国家级非遗传承人中已有235人离世,在世的国家级传承人中超过70周岁的占到50%以上。截至2015年12月底,温州市23位国家级传承人中已有2位离世,其中70岁以上的国家级传承人有15位,占总比重的65%,代表性传承人的老龄化、中青年传承人紧缺成为现阶段传承人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问题,这在文化部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文件中有充分体现,如下:部分前三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虽然已经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如确因传承工作的需要,可适当增补。

传承人传承补助资金备受争议。根据文化部《关于加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管理的通知》,2010年中央财政补助给国家级传承人每人每年8000元传承补助经费,2011年开始,提高到每人每年10000元,2016年开始,每人每年20000元;省级财政对65周岁以上的代表性传承人提供传承补助经费,(65周岁-69周岁每人每年3000元,70周岁以上每人每年4000元,对已享有国家级补贴的传承人继续补助。温州市根据《管理办法》意见,对65周岁以上市级传承人每人每年补助2000元,同时享受国家、省补助;据了解,杭州市则是对列入国家级和省级的传承人不再继续补助。如何科学有效地对传承经费进行管理,如何补,怎样补,都成为争议的问题。目前,传承人的传承补助并没有针对地区不同、门类不同等有所区分;温州市创新公布的传承团体和民俗传承群体经费要不要补?如何补?如果要进行补助,将会给整个团体或群体带来什么影响?或者某些传承人把传承津贴理解为生活补助,在没有履行传承责任的情况下,也每年能领到传承经费,如何考量传承工作等问题,都需要来解决。

中青年骨干徒弟难招。随着现代化脚步的推进,生产生活节奏的加快,原有的传统生活方式逐渐淡出人们视线,多数年轻人或选择上学成才、或到大城市打工谋生;学艺时间长,收益慢,社会地位不高等因素,也成为年轻人不愿意去学的因素。而拥有较高技能和艺术素养的中青年骨干,则更是少之又少。因此,是否要给重要传承人骨干发放生活津贴的话题,也在一段时间引起了不少学者的关注与讨论。

三、展望未来

针对传承人保护遇到的种种问题,政府部门的工作也在不断跟进。根据文化部“十二五”规划要求,“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完成300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抢救性记录工作,统筹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库。根据工作计划,浙江省将每年选定一批国家级传承人进行抢救性保护,2015年,温州市有李子敏(瓯剧)、卓乃金(平阳木偶戏)2位国家级非遗传承人列入传承人抢救性保护名单,以口述史形式真实系统记录代表性传承人、传统技艺流程、代表剧(节)目等。

同时,为了进一步提升代表性传承人的技艺、艺术素养,达到更好保护的目的,2016年文化部、教育部、联合下发《关于实施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要通过组织非遗传承人群的研修、研习、培训,帮助非遗传承人群提高文化艺术素养、审美能力、创新能力,在秉承传统、不失其本的基础上,提高中国传统工艺的设计、制作水平,促进传统工艺走进现代生活,促进现代设计走进传统工艺,促进就业增收。同时,还组织中青年传承人进入高校工作室、实验室及设计企业研究学习,通过手工实践与设计、学术、高新技术的跨界交流,开拓眼界,互汲营养,解决非遗保护传承中的瓶颈问题。温州市已有季天渊(木偶头雕刻)、王河生(蓝夹缬技艺)等省级传承人参加研习班。

总而言之,命名和公布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是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鼓励和支持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它增强了传承人对所做工作的自信心和自豪感,使传承人能够更加积极主动地投入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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