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序义体词+了2”探因
2016-07-10祝东平任英琦
华夏文化论坛 2016年2期
关键词:主体
祝东平 任英琦
“顺序义体词+了2”探因
祝东平 任英琦
顺序义名词与谓词的同一,首先,二者所表情况都是相对于某一主体而言的;其次,对于这一主体来说这一情况是“不常在”的。“体词+了2”表示:对于主体来说,体词所表情况只是其所经历的一个阶段,说话时主体已经开始经历这个阶段,并且,这个阶段与前一个阶段有明显不同。“体词+了2”的使用要求交际双方有充分的已知信息。时间词、年龄等加了2比较自由是因为时间与空间虽然具有相同性,但是,也存在着本质的不同。
顺序;“了2”;事件;时间;已知信息
邢福义(1984)论证了“能进入‘NP了’句式的NP具有推移性。它所表示的概念,是由相对的概念推移而来的,原来并非如此。”马庆株(1991)发现:含有顺序义是体词“能在其后加助词‘了’”的条件,并进一步列举了含有顺序义的体词:大多数时间词、指人名词中的衔位名词、表示交通线路上一个点的处所名词、数量(名)结构等,另外,有一些名词在语境中可以临时获得顺序义,如值日轮流表上的人名等。邢福义(1984)、马庆株(1991)都认为“顺序义体词+了2”表示的不再是静态的事物,而且,“从表达功能上看,现代汉语多数名词只有指称作用,而有顺序义的体词和体词性结构,不仅有指称作用,而且有陈述作用,因而可以做谓语,有谓词性。”(马庆株1991)以上观点在汉语学界已基本达成共识,本文将进一步追问:顺序义体词与谓词如何同一?顺序义为什么能成为体词后加“了2”的条件?并进而概括“顺序义体词+了2”的语义及适用语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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