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不要给“滥用职权”盖上“滥用强制手段”的遮羞布

2016-07-01

中国经济周刊 2016年23期

沿着被撕裤管裸露的不仅是律师卑微的大腿,还有暴力执法粗俗的胸肌及个别法院工作人员的随心所欲。

新闻背景

2016年6月3日,广西国海律师事务所吴良述律师到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申请立案期间,与该院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吴良述律师穿戴整齐地走进法院,最后破破烂烂地走出来。

事发后,南宁市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并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事件调查。调查结果称,这起事件系律师到法院立案过程中因法警滥用强制手段引发的事件。

对于这一事件的性质及应该如何处理,各界人士表达了不同观点和建议。

近日,南宁官方公布“律师在法院信访室被打”事件调查结果,确认本起事件系律师到法院立案过程中因法警滥用强制手段引发的事件,并强调事件过程中不存在殴打吴良述律师行为。有关方面还指出,根据现场监控视频显示,法警对吴良述律师所实施的抢夺手机(导致其裤子被扯烂)、背后控制、关门、放倒在地、脚踏胸口等动作,发生在一分钟之内,目的是为了强制检查其手机内有无未经准许的录音录像,且法警在拿到手机后立即松开对吴良述的控制,并没有伤害的故意,不属于殴打。

“殴打”一词出现在《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范用语中,是指行为人公然实施的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打人行为。行为方式一般采用拳打脚踢,或者使用棍棒等器具殴打他人。笔者没有看到视频资料,无法判断法警在一分钟内实施的抢夺手机(导致其裤子被扯烂)、背后控制、关门、放倒在地、脚踏胸口等动作是否符合这个特征。……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