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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规范”促税收管理标准化、制度化

2016-07-01

国际税收 2016年5期
关键词:办税税务机关征管



“四个规范”促税收管理标准化、制度化

税收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升税收治理能力,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是新形势下中国税务机关的重大改革内容与举措。近年来,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发布实施了《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全国税收征管规范》、《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等四个税收工作规范。“四个规范”以税务部门业务需要和纳税人服务需求为基础,从制度上统一规范了纳税服务、税收征管、出口退税、国地税合作等税收业务,实现了“服务一把尺子、办税一个标准、执法一条杠杠”,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四个规范”的提出与落实,有力地推动了中国税收现代化的进程。

纳服规范:服务一把尺子、办税一个标准

近年来,中国税务部门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积极推进服务型税务机关建设,各地税务机关创新性地推出了许多纳税服务方式和手段。这些措施的推出,为区域内纳税人提供了便捷、经济、高效的纳税服务,同时也带来了不同地区服务规范不同、服务标准不一的问题。为有效解决不同区域间的纳税服务差异化问题,国家税务总局以县级税务机关为突破口,将县级税务机关前台服务由繁琐化向精简化、由差异化向标准化提升,制定了全国统一的纳税服务规范,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整体推进了纳税服务的现代化建设。

2014年10月起,全国县级税务机关推行纳税服务规范1.0版。2015年 3月,覆盖省市县三级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规范2.0版在全国实施。两年内,全国可望形成纳税服务基准水平全面提升、先进地区高标准服务示范先行的生动局面。

纳税服务规范定位于前台服务,着力于依申请业务。纳税服务规范重点对前台依纳税人申请服务事项的要求、时限予以明晰,同时对于税法宣传、培训辅导等与纳税人密切相关由税务机关主动发起的依职权进行的业务也进行规范和说明。纳税服务规范定位于税改方向,着眼于自然人。随着中国税制改革发展和直接税占比的逐步提高,自然人纳税人将日益增多。纳税服务规范在规范为企业纳税人服务的同时,对服务措施相对较少的自然人纳税涉及的主要税种,推出相应服务措施和服务规范。

纳税服务规范推行以来,各方反映良好:一是减轻了办税负担,提高了办事效率,纳税人满意。二是提供了工作标准,规范了操作流程,税务人满意。

征管规范:为纳税人带来新体验

2015年5月1日,《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试行,全面梳理了目前税收征管的所有具体业务事项,规范了税务登记、认定管理、申报纳税、税收优惠、税额确认、税款追征、税务检查、违法处置、争议处理、凭证管理、信息披露等11大类152小类共612个具体税收征管事项的操作标准、处理流程、办理时限。

全国税收征管规范具有五个鲜明特点:

——执行政策规范化。所有规范事项坚持依法依规,以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为政策依据,将税收法律法规条文细化为可操作的流程、环节和文书。

——办理业务标准化。明确了所有征管事项的实体性和程序性要求及标准,以标准化规范税务机关履行职能。

——业务流程简约化。减少表证单书,简化工作程序,把每一业务事项按照“启动—处理—结束”三个环节有机串联起来,做到精简、高效。

——指导工作实用化。使各项征管业务便于操作、便于执行、便于落实,力求检索简单、脉络清晰、示范直观、提示明确。

——具体应用可扩展化。考虑各地实际,在业务事项描述中专设业务创新处理条目,融合征管实践创新内容,实现对税收创新业务的引领和兼容。

全国税收征管规范推行以来,税收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税收业务流程持续优化,给纳税人带来了新的纳税体验。一是税务人按规范明确的事项,严格依法依规行政,让纳税人体验更稳定的办税预期。二是税务人按规范要求的时限,快速响应和及时办理涉税业务,让纳税人体验更快捷的办税过程。三是税务人按规范统一的标准,开展税收管理服务,让纳税人体验更公平的办税结果。四是税务人按规范设定的环节,利用信息技术,简化办税程序,实行即办事项,简并优化相关涉税文书资料,让纳税人体验更经济的办税成本。

目前,全国税收征管规范已修订更新至1.1版,后续将按照《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关于全面实施税收征管规范化管理的要求持续升级完善,进一步优化税收业务流程和资源配置,促进提升税收征管乃至整体税收工作水平。

出口退税管理规范:服务企业获点赞

为更好服务我国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促进外贸稳定增长,按照国务院关于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在梳理散见于665份文件中有关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的规定基础上,依新优化的办理退税业务流程进行了归集和创新完善,制定了《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1.0版)》,并于2015年2月1日开始在全国税务机关实施。退税规范1.0版实现了以下几个方面的管理创新:

——在转变职能上,下放审批权限。将管理难度小、便于征退税衔接的对生产企业的退税工作全部下放到所在县(区)国税局审批,停止执行市、县局两级审批。鉴于外贸企业情况相对复杂,原则上其退税继续由市国税局审批,有条件的地方经批准由市局下放到县(区)局审批。

——在管理方式上,实施分类管理。根据出口企业的经营情况,结合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和税收“黑名单”制度,对纳税信用好、税收遵从度高的企业实行简便管理,提供“绿色通道”,加快退税进度;对纳税信用差、税收遵从度低的企业,强化管理,从严审核,改变过去“无差别”的管理方式,更好地促进企业遵从,发挥导向作用。减少人工审核项目,最大限度实施计算机自动比对信息,将生产企业人工审核项目由14项减为3项,外贸企业由21项减为5项,进一步提高退税申报、退库效率。

——在退税服务上,注重提速增效。明确退税办理时限,企业申报的退税,经税务机关审核符合规定的,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分类管理类别为一类的企业,这一时限缩短至2个工作日。提供网络申报、自助办税申报等多种服务方式,为企业申报提供便利。对疑点信息全面推行地区间网上函调,并规范往复各环节要求,缩短函调时间。加快税库银联网,缩短退税退库时间。采用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为企业办理退税提供政策宣传和业务提醒。

——在防范风险上,突出部门联动。加大与海关、外汇管理等部门的信息交换力度,通过签订备忘录、联合制发文件等形式,明确具体的共享信息项目内容。规范税务机关内部核实骗税疑点的程序,完善出口退税预警评估机制,突破退税审核“就单审单”的局限性。定期向企业通报退税风险信息,引导出口企业建立风险内控机制。

退税规范1.0版实施以来,全国各级税务机关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015年,全国税务机关共办理出口退(免)税12 801.15亿元,同比增长13%,其中退税9 231.58亿元,同比增长16.1%,有效缓解了出口企业的资金占用压力,较好地发挥了出口退税支持外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职能作用。税务机关规范退税管理,服务出口企业的做法得到了地方政府的肯定和广大出口企业的好评。

根据出口退税政策及管理规定变化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及时对《退税规范1.0版》进行了升级完善,形成了《退税规范1.1版》,并已于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执行。

国地税合作规范:解决纳税人关切的“四多”问题

自1994年国税、地税机构分设以来,国家税务总局一直倡导并推行国税、地税合作。近年来,随着“营改增”改革的逐步推进和全面完成,加强国地税合作的重要性日益突显。为在新形势下推动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之间的合作,国家税务总局于2015年6月11日印发了《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1.0版)》,并于当年7月1日试行。合作规范1.0版从纳税服务合作、征收管理合作、税务稽查合作、信息共享合作和其他事项合作五方面明确了32个合作事项。

2015年10月13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为落实《方案》要求,推动国、地税在更高层次、更深领域加强合作,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年1月1日发布实施了合作规范2.0版,承接了《方案》明确的所有合作内容与事项。合作规范2.0版从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其他合作事项四个方面明确了44个合作事项。合作规范2.0版更有效地解决纳税人关切的“四多”问题:

——通过推动服务深度融合,着力解决办税“多头跑”问题。各级国地税局采取联合大厅办税服务、联合网上办税服务、合作征收税款等14项具体措施,推动服务深度融合,实现“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使纳税人办税更便捷、高效,切实提升纳税人获得感。目前,全国已建有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5 000多个,“进一家门、办两家事”已成为国地税联合办税的新常态,有效解决了纳税“多头跑”问题。

——通过推动执法适度整合,着力解决执法“多头查”问题。各级国地税局通过联合确定稽查对象、联合进户执法检查、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18项具体措施,推动执法适度整合,使税收执法更公平、更透明。2015年,全国国、地税局共对9 653户纳税人开展了联合税务稽查,查补税款52.32亿元。比如,陕西省国、地税局2015年对350余户企业开展了联合稽查,每户企业平均30天即可完成检查,按照《稽查工作规程》每户企业检查时间约为60天的要求计算,联合检查可为每户企业节约30天检查时间。

——通过推动信息高度聚合,着力解决资料“多头报”的问题。国地税局依托税务信息专网实现涉税信息共享,采取联合采集财务报表、共享涉税信息、联合开展税收调查等5项具体措施,推动信息高度聚合,进一步夯实国地税合作信息基础,实现信息的共用共享。

——通过推动联合宣传辅导,着力解决政策“多口径”的问题。国地税局采取联合税收宣传、联合培训辅导、联合共建咨询热线等具体措施,使纳税人通过一次宣传、一次培训、一次咨询,可同步获知两家政策,确保国地税之间政策口径一致。如北京市国、地税局在北京电视台联合创办了《税收天地》栏目,定期宣传税收政策和创新举措,已成为北京市税务系统的宣传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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