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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清末邮传部时期的铁路借借款问题

2016-06-30周峰

湖北函授大学学报 2016年7期

周峰

[摘要]从1887年李鸿章开举借外债修建铁路先河之始,到甲午中日战争后这种举措达到了一种高潮。但随着1903年收回利权运动的开始,一部分有识之士意识到拒款自办铁路的重要性。1907年成立的邮传部,虽然依然大量举借外债,但实属无奈之举,更可以说是时代发展的必然产物。本文将主要以1907-1911年的《申报》报道为中心,研究这一时期邮传部的铁路借款,探究其原因,并着重分析不同阶层对“借债筑路”的反应。

[关键词]邮传部;借债筑路;《申报》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918(2016)07-0109-03

学界关于晚清铁路发展的研究成果颇丰。凌鸿勋先生在《中华铁路史》一书中将晚清铁路事业的发展分为三个时期。1895-1903年为借款筑路时期。1904-1910年为拒款自办时期。1911年为收归国有时期。

清末主张借款修路的政界权要有刘铭传、李鸿章、袁世凯、岑春煊、张之洞、升允、程得全、孙宝琦、锡良、瑞澂、徐世昌等,而最早提出“借债筑路”者是丁日昌,在修建台湾铁路时,丁日昌向英商丽如银行借债,但因对方索利太高而没有议成。真正大规模的借债筑路是从甲午中日战争结束后开始的。

中日甲午战争,泱泱大国清朝被弹丸小国日本打得惨败。朝野上下忧心忡忡,朝廷内外条陈时务,寻找“药方”,竟误以为是缺乏铁路所致。如张之洞认为,日本自变法以来,“国势日强,几与各大国抗衡,寻其收效著,实莫如铁路一段”。光绪皇帝甚至直接视兴办铁路为“方今切要之图”。

然现实的境遇是:巨额赔款使得清政府财力拮据、入不敷出,根本无力自食其力地修建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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