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集团C公司内部劳务转让定价工作实践
2016-06-30林荣青马雯洁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北京100010
国际税收 2016年6期
林荣青 马雯洁(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北京 100010)
跨国集团C公司内部劳务转让定价工作实践
林荣青 马雯洁(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北京 100010)
内容提要:在后BEPS时代国际税务变革的大环境下,跨国集团为降低国际税务风险,亟需应对未来更严苛的合规性要求和更多的潜在国际税务争议风险。BEPS行动计划涉及公司治理和集团管控多个方面,本文仅就国内能源行业C公司内部劳务转让定价问题进行管理研究及实践探讨,希望能够为国内其他跨国公司制定集团内劳务转让定价政策提供参考。
关键词: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 转让定价 集团内部劳务费用
自2015年10月8日,G20财长与央行行长会议审议通过BEPS行动计划之后,全球税收制度体系步入“后BEPS时代”。各国税务部门对BEPS行动计划反应迅速。如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荷兰等国家已出台新的BEPS相关税收法规或已将相关法规修订意见纳入草案。中国国家税务总局也就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征求意见。在这种国际税务大变革的环境下,全球跨国公司将面临更加复杂的合规要求和更多的潜在国际税务争议风险。C公司作为一家总部位于中国境内但海外资产已占公司总资产50%以上的中资原油及天然气生产商,需要迅速研究国际税收新政策和新环境、完善公司税务管理的顶层设计、统筹考虑应对BEPS行动计划,其中一项重要工作就是重新检查、优化公司全球转让定价政策。就集团内部劳务转让定价问题,2015年C公司已经完成政策制定和初步实践,为填报2016年起生效的BEPS行动计划之分国别报告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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