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要求2月底前各市出台农民工等新市民购房实施细则
2016-06-28陈芊洁
广西城镇建设 2016年2期
∷广西要求2月底前各市出台农民工等新市民购房实施细则
2月17日,自治区召开全区落实农民工等新市民购房政策工作座谈会,会议指出,全区将全面落实2月5日印发的《关于支持农民工等新市民购房需求认真做好房地产去库存工作的通知》,支持农民工等新市民购买首套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同时全区各市要于2月底之前出台支持农民工新市民购房的实施细则和补贴机制,3月底之前完成棚户区改造货币化房源信息平台建设工作。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蓝天立出席会议并讲话。会上,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地税局领导分别就支持农民工等新市民购房政策进行详细解读,全区各市分管领导也分别就如何贯彻落实好房地产去库存政策进行表态发言。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蓝天立在会上讲话
会议要求,全区各市要加快出台支持农民工新市民购房的实施细则,并在3月底前完成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房源信息平台的搭建工作。同时还要尽快建立全区统一的公积金调剂平台,加强商品房的安置小区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将货币化安置的住房小区配套基础设施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里。

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严世明就支持农民工等新市民购房政策进行详细解读
此外,全区还要加大农民工保障性住房的供应,加强分配运营管理,完善农民工住房保障的服务,要通过购买、发放租赁补贴,长期租赁等方式,筹集一定数量的保障性住房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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