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三定两山”政策对丽江地区林业的破坏、后果及恢复情况
2016-06-28白玛江初沈云都
中国农业信息 2016年23期
关键词:生态
白玛江初,沈云都
(云南农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昆明 650201)
浅谈“三定两山”政策对丽江地区林业的破坏、后果及恢复情况
白玛江初,沈云都
(云南农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昆明 650201)
20世纪80年代,云南省出台“三定两山”政策,丽江林业家庭承包制度确立,砍伐之风开始盛行,带来生态和社会秩序的一系列恶果。直到今天,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变迁,这些遗留问题才逐渐得到遏制。
“三定两山” 伐木补粮 家庭承包

1 历史背景
1979年9月5日,云南省出台78号文件《关于划分社员自留山的通知》;1982年,配合国家林业部《关于抓紧做好“三定”工作的通知》,云南省出台《关于开展林业“三定”工作的通知》,即“稳定山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从而区分了“自留山”和“集体责任山”两类山林。简称“三定两山”。在丽江历史上,首次承认家庭可以砍伐自家承包的林木。
2 20世纪80年代丽江地区山林破坏的基本情况
根据有关统计,到1989年,丽江地区天然林木的总蓄积量从4 903万m3,锐减到3 873万m3,减少了1 029万m3,也就是相当于天然林木总量的21%。如果算上30年间的生长量1 684万m3,丽江一共失去了2 714万m3原始天然林木,相当于1989年林木总蓄积量的70%。因此,国家意识到砍伐问题的严重性,《人民日报》登载出《金沙江两岸森林告急》的报道,时任副总理田纪云指示云南省政府和林业部:“必须当机立断采取最坚决最有力的措施制止乱砍滥伐森林,越快越好。”
3 山林砍伐的生态及社会效应
大规模的砍伐,导致了生态、社会的一系列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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