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生态效益评估探讨
——以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为例
2016-06-28李小松
中国农业信息 2016年23期
关键词:生态
李小松,曾 凯
(炉霍县草原工作站,四川甘孜 626500)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生态效益评估探讨
——以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为例
李小松,曾 凯
(炉霍县草原工作站,四川甘孜 626500)
第1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实施以来,天然草原生态状况持续好转,草原植被加快恢复,生态效益显著。如何对生态效益进行科学评估,文章以炉霍县草原监测实践为例,从草原生产力、草原物候环境、政策因素、草原生态综合植被指数的动态变化信息,评价补奖机制实施效果。
炉霍县 草补政策 生态效益评估
1 开展项目实施区固定监测,调查草原生产力变化
根据草原生态补奖机制政策实施的要求,选择能够代表境内草原植被类型、工程区平均状况的典型区域和重点区域,建立固定监测点,应用固定监测点调查样方数据,获取草原植被盖度、生产力、高度、优良牧草比例等草原生态效果评价关键因子,掌握草原植被与生态状况年际变化;应用MODIS、TM影像开展遥感监测,按草原类型、地域分类建立估产模型,估测草原生产力。根据监测结果,确定适宜的评价参数和指标,反映工程实施前后草原植被与生态变化,评价生态补奖工程实施的效果。
1.1 监测草原类型
炉霍县草补政策草原监测共设3个固定监测点,分别设在宗塔乡、宗麦乡、下罗科玛乡3个纯牧业乡。每个监测点面积1 500 hm2,主要草地类型为B-9-35和A-4-16 2类,包含生态补奖禁牧区、草畜平衡区、严重退化草原3个项目实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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