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猫
2016-06-27冯成名
美文 2016年12期
冯成名
猫跑掉了。我突然想起网上一句被传得太久,所以显得恶俗的话:你走了真好,不然我总担心你要走。我没亲眼看见它是怎么跑掉的,我也想不通它为什么要走。我刚买了二十斤的猫砂,你就要离开我,那二十斤猫砂你是要留给我用吗?
我躺在沙发上,这里曾长期是它的领地。它不喜欢我玩手机,每次我躺在这里玩手机,它总要蹲在我的胸口,把手机挡住,或者直接低下头,舔一口我的嘴。也不知道有没有人被猫舔过,那滋味真是销魂得疼。这猫总给我一种它喜欢我的错觉。我吃饭,它就卧在我腿上,我睡觉,它就窝在我枕头上,我玩游戏,它就跳上键盘去扑屏幕上花花绿绿的小人儿,所以玩游戏时坑队友的,真的不是我。吃饭的时候,我偶尔会给它一点儿肉吃,这也是我觉得它喜欢我的原因之一——因为我不把肉拿在手里,它是不会碰的。这让我油然而生一种猫奴的自豪感。
这是一只没有特别正式命名的猫,虽然我后来叫它Keita。因为我总觉得连它都被丢弃在这座城市的街道上,人情凉薄,如何能为它的主人?不知道在哪里听到的说法,不要随便给一样东西起名字,起名字是要负责任的,况且我又没有信心能待它到寿终正寝。大概一开始,我就知道它是要走的,那为什么还要留下它呢?我问了自己好多遍,后来得出一个不算答案的答案:可能是这只猫的体温比我高一点点,我喜欢它卧在我腿上的样子,喜欢它湿漉漉的眼睛望向我的一瞬间,让我产生一种错觉,以为它是喜欢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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