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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篆刻家的古文字学视野

2016-06-23祝帅

东方艺术·书法 2016年2期
关键词:金文篆刻甲骨文

祝帅

古文字之学,在传统学术分类中被称作“小学”。但与训诂、音韵等学科尚能在现代西方学术制度中找到“语言学”、“语音学”等对应物不同,中国独特的“文字学”似乎从一开始就与现代学术格格不入,其在20世纪高等教育中的位置也一再被边缘化。随着20世纪出土文献和考古资料的不断发掘和研究,文字学终究在当代学术中保留了一席之地。只是在浩浩荡荡的西学东渐的大潮下,传统的古文字学再也不可能像其在传统生态中那样独善其身。本文欲加以深究的容庚(1894-1983)与商承祚(1902-1991),是两位借助于书法篆刻经由现代学术之进路,将古文字学与书法篆刻创作相结合,并推动了其自身进展的代表人物。而本文对他们的学术史关注并非其对某个古文字具体的考释结论,也是希望从一个特定的角度来观照金石文字之学在近一个世纪里所经历的现代化转型,并且在这个进程中看到书法篆刻与文字学转型之间密不可分的关联。

一、容庚:从篆刻创作到文字研究

幼时因识“未有不习篆书,不通《说文》,徒攻乎石而能以篆刻自矜者也”而跟随叔父邓尔雅(尔疋)习篆、后负笈北上北大研究所国学门就读研究科的容庚,其学术人生也经历了由篆刻而文字,由文字而金石的历程。容庚一生著作等身,除论文、专著外。还编辑了大量的图录、字典、讲义以及目录学著作。可谓博涉多优。为把本文的研究焦点汇聚于书法篆刻与文字学的现代化转型,我们必须对容庚浩如烟海的学术著述作一番清理与遴选。限于论题,我们只能重点解析其与书法篆刻关系最为密切的金石文字研究领域的著述,并以这些成果与书法篆刻创作的互动为视角。体现出意味具有良好视觉艺术修养和创作实践经验的学者对于文字学的现代转型所做出的独特学术贡献。

1、金文研究学术兴趣的产生:

在书法篆刻研究相关领域中,容庚的学术贡献主要体现在古文字学中,尤其是对金文的研究,并由此拓展到中国文字学学科构建以及汉字改革等方面。容庚自谓“余乃不癖石而癖金。所见彝器款识逾五千种,集其器以为《宝蕴楼》、《武英殿》诸图录,集其铭以为《秦汉金文录》,集其字以为《金文编》,意天下可乐之事未有过于此乎。”这里所提到的几部图录和字书,多为容庚早年就学北大及任教于燕大期间(20世纪20-30年代)所完成的,这里所列举的“器一铭(文)一字”三种视角,也正构成了容庚这段时期内最重要的三个研究领域。尤其是本文所重点关注的“字”即金文研究,在当时相比较已经多有考释研究者、并以新出土20余年的材料届于学术前沿的甲骨文研究,可以说是寂寞多了。尽管有罗福颐比较全备的《金文著录表》行世,但相比乃父罗振玉以及王国维等人丰富的研究还是相形见绌。

事实上,与才出土不久的甲骨文相比,金文研究在中国有更丰富的学术史传统,尤其是宋代以降。历来研究者不乏其人。这种不太“赶时髦”的研究,往往更可能具有传之于世的学术史价值。加之1922年以来容庚在北京大学研究所国学门博览历代金石书目,撰述了《历代吉金书籍述评》,体现出其作为学问家深厚的目录学功底和学术史意识。这一点在后来《丛帖目》、《颂斋书画小记》的编纂中可谓登峰造极。但容庚之撰著目录学著述本身并不是目的,利用“新材料”和“新问题”对历代金文研究成果加以系统的整理并完成体例的创新才是其心愿。正因此,才有了《金文编》的问世。当然,容庚之重目录学,将目录学视作学术入门之基本训练,也体现在其撰写的《甲骨文概况》一文中(收录于1947年《岭南学报》)。对甲骨文这一新兴之学问进行“辨章学术,考镜源流”,分“发现一作家一著作”三个部分来进行面面俱到的综述,正是其作为学者的看家本领。但这种“目录学”亦即今日的“学术史”终究还没有上升到“论”的层面,可谓述而不作。论者并未提及自家之观点,本身并不属于“立言”的学术本身,对此容庚当然不可能不知道。但或许正因为自家对时髦的甲骨学并无新见,因此才将甲骨文字编的工作交给商承祚、孙海波等同侪甚至后学去完成,而容庚自己则专注于更有兴趣和心得的三代以及秦汉金文。

其实,容庚在甲骨文研究中也投入了必要的精力,从其燕大和北大的讲义《殷契卜辞》(哈佛燕京学社,1933)和《卜辞研究》(北京大学,1942)中也可见一斑。但他之在金文研究中投入更大的精力,首先是与个人的学术兴趣有关。1933年,在为门人孙海波著《甲骨文编》作序时,容庚称赞其“不癖金而癖甲骨”,这里显然意在说明金文和甲骨文研究有不同的学术旨趣。然而更为重要的很可能是,甲骨文虽系契刻而成,但对于容庚之从事金石文字研究的入手点——篆刻来说,显然在历朝历代的艺术史上与甲骨文并无交集。相反,金文研究本来就包括先秦古玺印上的字迹,而仿照先秦古玺式样,将钟鼎、鸟虫等字体应用于文人篆刻,在后世亦不乏追摹者。作为一位从篆刻入手又有着治印经验的文字研究者,容庚之把注意力重点放在金文而不是当时更盛行的甲骨文之上,从而选择了一条与其他文字学家都不同的学术道路,便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了。

因此我们看到,即便是在其有限的殷墟研究中,容庚也念念不忘自己所热衷的篆刻,如他称“玺印之始,其在商乎。昔人竞称秦玺、汉印,至陈介祺始辨其有周物。于今得见商玺,外作亚形,中象以毕捕鸟,两旁作T形,阳识,鼻纽,出于河南安阳。”而在言及早年的治印经验时,容庚这样言及:“余弱冠从四舅邓尔雅学治印,规模黟县黄士陵,士陵皖派至后劲也。窃谓书、画、篆刻,非变不足以传,而余之资禀钝不足以言变,遂乃舍去而专治古文字学。”应该说,这里虽然是容庚的自谦之语,但也可以看出容庚对自己从流派印入手而耿耿于怀。尽管正是明清流派印兴起之际的学术风气极大地提升了容庚对于金石文字之学的学术兴趣,但容庚在对流派印学习的过程中产生了上溯到源头寻求“变”之母体的艺术情怀,促使他在后来条件具备的情况下撰写出大量的金文研究著述。

2、关于汉字简化与改革的讨论:

关于简体字的提倡与研究,则是容庚作为在当时倡导“汉字革命”的钱玄同等的支持者,将传统的古文字学进行现代转变以切时需的一种应用。用他1933年的话说,是“推阐文字变迁之迹,逆睹简体字终当大行于世,破以此诏诸生。”因此,对文字改革的热衷也可以看作是容庚作为一位古文字学家,在新时代和现代学术的制度下,将传统的古文字学向时代开放、推进为现代文字学的一种努力。在20世纪30年代初作者给燕京大学研究所撰写的讲义《中国文字学》(分为“形篇”、“义篇”两部分)的最后,容庚也不忘将论题落实于“今后文字之改革”,指出“是知今日正书之体,已非昔日篆书之体……欲求普及,斯亦大难,其不可不改革明矣”。这与他编纂《金文编》及《金文续编》的思路是一以贯之的:

文字变迁,由繁而简,秦、汉二代,其篆隶嬗变之时乎。由隶而楷,于今复千六百余年。使字体而尽美尽善者也,虽百世不变可也。弟此繁重之字体,已为识者昕指疵,愚者昕毁弃,有蜕变而为简字之趋势矣。言文字学者,其将昕其自然,为不规则之蜕变乎,抑将整齐画一,为有条理之改革乎?……将谓楷书较《说文》、金文、甲骨文为更适用,则简字较楷书其不更为适用?观于秦、汉简字流行,益坚吾改革字体之信矣。

在此基础上,容庚还提供了两种简化汉字的思路:“应用六书之例以造简字”,以及“制定两字以上合成之简字”。应该说,从一位篆刻创作者成为一名古文字研究专家,并最终转变为新中国成立后以在民众中间推行汉字简化为归宿的普及者,固然体现出容庚作为一名受到现代学术和教育制度洗礼的文字学者所做出的现代化的努力,但其所作所为,反映出的也正是“五四”一代学者对于中国文化的一种现代性焦虑。容庚所谓的“简体字方案”,也正与当时钱玄同的“汉字简化”、傅斯年的“废除汉字”、赵元任的“通字方案”、于右任的“标准草书”,以及整个20世纪形形色色的“汉字拉丁化”或“推行世界语”方案一道,都可看作是对这种焦虑的应对。

然而,容庚之推行简字积极的意义在于,作为熟谙中国文字演变之学,并且有书法篆刻实践经验的学者,其所提出的方案带有很大的文字学合理性和可行性。相比较于右任的“标准草书”,容庚方案在识别性上的优势显而易见;而相比较以西方语言学见长的赵元任的“通字方案”,容庚的方案的确也更不容易导向今日简化汉字中“一字多义”的困扰。只是容庚“制定两字以上合成之简字”的方案除了在速记中并无太多应用价值,因而没有得到广泛的应用,但将其看作是一个时代对古文字学者所提出的必然要求,并看到今日中国内地所推行的“简化字方案”正是在集中了容庚、钱玄同、赵元任乃至于右任等种种方案的智慧基础之上诞生的,似乎也并不为过。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容庚大量采用《说文》中“六书”之方法及“草书楷化”而造新字的《简体字典》的印行,以及20世纪50年代之后其在某种程度上的被采纳,更可见作者作为书法篆刻家在文字的实用性方面所做出的与众不同的贡献。

3、现代文字学学科的建设:

将传统的文字学前面缀以“中国”二字,并严格地按照现代学术著作体例撰写的这份燕京大学研究所讲义《中国文字学》,本身也显现出文字学与新兴学术制度相联合时的种种碰撞。这种包含了“形”与“义”两部分的文字学学科架构,显然已经不同于传统中与音韵、训诂等相对独立的小学中的“文字”概念。而“文字学的意义与沿革”、“研究之方法”等章节的独立设置,更显出这部讲义对现代学术的开放和认同。

容庚本人亦颇为在意这部后缀以“学”字的现代著述。在他看来,“小学”中之“文字”之书,与现代意义上的“文字学”有严格的界限:“然此皆言文字之书,而不可以言文字学之书也。言文字学者,其殆始于刘师培之《中国文学教科书》乎。而在“研究之方法”中,容庚更是开宗明义,表明对于胡适所提出的清朝经学的四个特点——即“一历史的眼光,二工具的发明,三归纳的研究,四证据的注意”——的认同。这种对“研究方法”的推重与提炼,显然是受到现代学术制度的影响。因此,尽管唐兰认为“罗振玉、王国维只能算是文献学家,他们的学问是多方面的,偶然也研究古文字,很有成绩,但并没有系统。容庚、商承祚等在古文字上的成绩,是搜集、整理、排比、摹写,更说不到理论和系统”,但应该说容庚在意识里面至少是具备这种“理论和系统”的概念的。

古文字研究朝现代学术方向的转型,是彼时文字学者共同的焦虑。唐兰在《古文字学导论》的自序中这样写道:“古文字研究本是文字学里最重要的一部分,但过去的文字学者对古文字无深切的研究,研究古文字的人又多不懂得文字学,结果,文字学和古文字研究是分开的,文字学既因语言音韵学的独立而奄奄待尽,古文字的研究也因为没有理论和方法,是非漫无标准,而不能进步。这一层隔阂,多少年来,我就想设法打通的。要实现这个企图,就得把我所持的理论,何所用的方法,写了出来,和学者们共同讨论,使古文字的研究,能成为科学。”唐兰的《古文字学导论》是其在北京大学的讲义,1934年手写石印,晚于容庚的讲义三年。这倒不是说,单纯从写作时间上便能为这两部著作强分轩轾,而是借此看到,把传统的古文字研究和现代学科制度中的文字学对立起来,通过科学、方法、体系等为后者“赋魅”,并不是哪一个学者的一家之言,而是“五四”以来青年一代文字学者的共同认识。这固然与容庚、唐兰等青年学者在高校任教有关,也毕竟从某种程度上反映出他们作为“罗王之学”的后学,与前辈既联合又新变的某些发展。

在容庚的这部讲义正文中,最具特色的还是“形”部的论述。其中讨论的中国字体演变历程,可以说就是一部中国书法史。作为书法篆刻家的容庚,在从先秦秦汉金文、玺印、简牍,以及《三体石经》、《天发神谶碑》等碑刻中累积史料,并总结中国文字的演变规律方面可谓得天独厚。而在下篇“义”部中,容庚也并没有使用西方的语言学、解释学等方法。而是本于许慎在《说文解字》中所提出的“六书”,结合书法篆刻史料而加以阐释。尽管唐兰认为文字学本身是字形学,而不应该包含“音”和“义”,并对容庚以“六书”为“义篇”的做法颇有微词,但唐兰所诉诸的意图,在于提醒我们看到容庚在文字学的科学性方面走得仍然不够远。换言之,唐兰之有意把文字学与训诂学独立开来也好,容庚之把字形和字义重新结合起来建立一门新的学科也罢,都是为建立一种现代的“中国文字学”的不同方案。因此,这种分歧体现的只是两位作者共同走向现代过程中见解的不同,而不是“传统”与“现代”的对立。

容庚正是这样以现代学术体例并辅以对书法篆刻史料的发现和应用,推进了中国文字学从古典到现代,而又不失其本位的学科更新。这当然不是容庚一个人的功劳,在他之前,刘师培、朱宗莱、顾实、胡朴安、何仲英等人的著述,都在不同程度上为容庚《中国文字学讲义》的出场进行了铺垫,对此容庚也在书中加以了说明。但我们更关注的是作为书法篆刻家的容庚一些具体的分析,并且认为文字学研究者同时必须精通书法篆刻,才能增进对研究对象——古代文字的“同情之理解”,而这正是在当今专业化的背景下,许多文字学者所欠缺的。

当然,《中国文字学讲义》还并不能够算是代表容庚文字学研究全部成就的一部专著,其中很多专题研究(如鸟书、石刻文字等)未能得到充分展开,也有许多论述只是“述而不作”。例如,容庚并未如此后唐兰那样,提出改“六书”为“三书说”这样耸人听闻的理论观点;也未像陈梦家那样在西南联大撰写的《中国文字学》讲义时,受到乃师闻一多的影响而提出许多有待证明的“大胆假设”。应该说,容庚所著只是一部平实的讲课稿,但其意义正在于把作者在书法篆刻领域中的实践经验和对古文字的见解,巧妙地融合进这部带有现代学术之体系色彩的讲义中。尽管在追寻文字学研究的现代转型这一点上容庚所做的还是不自觉的,但这是一个重要的开端,它孕育了二十世纪古文字研究在此后发展的诸多方向和可能性,也启发了此后的研究者对于古文字研究之进入现代新式学术的问题展开进一步的探究。

4、《金文编》之独特价值

在容庚与书法篆刻关系密切的诸多研究成果中,篇幅最大的恐怕要酋推《金文编》(1925年初版,中华书局1985年再版)以及此后整理完成的《金文续编》(1934年初版,中华书局2012年再版)。尤其是前者,这部厚书在今天已经成为许多书法篆刻专业创作者案头必备的工具书,其编纂之艰辛亦可想而知。这部早年完成的著作不仅使容庚少年得志,一举成名,从而在罗振玉的推荐下很快融入了北方的学术圈子;也成为古文字研究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并且在20世纪中率先开辟了此后影响巨大的“文编”这种工具书的著述体例。只是囿于时局和精力,容庚本人所拟定的《甲骨文编》、《石文编》、《玺印封泥文编》、《泉文编》、《专(砖)文编》、《瓦文编》和《匐(陶)文编》最终未能完成,但仅凭借上述两部著作已能奠定容庚在整个金石文字研究领域中的地位;并且这两部著述在学术界和书法篆刻界的影响都可谓巨大。二十世纪金文之入书法篆刻创作的勃兴,固然与乾嘉学术带动的碑学风气有关,但《金文编》一类新式字书的编撰和普及为创作所提供的方便亦可想而知。

相对而言,很可能这种字书对于仰仗篆文进行的篆刻领域的影响要比书法领域还大。而与此前篆刻中常用的工具书如《六书通》、《说文古籀补》和流传甚广的《汉印分韵》等相比,《金文编》、《金文续编》不但在极大程度上提高了释读的正确率、减少了讹误,并且也给此后篆刻创作打开了视野。一时间,以金文入印的风气大兴,北京的寿玺、简经纶、闻一多,浙江的王提、沙孟海,山东的蒋维崧,岭南的商承祚等人,无不兼通文字学与篆刻,宗秦法汉,追溯源头,以金文、甲骨等入印,一扫流派印积习,这在某种程度上与20世纪金文研究的进展不无关联。并且与20世纪日本学者之引领书法篆刻类工具书编纂之风气不同,容庚著作的内容和体例都是带有原创性的而不是因袭摹仿,可以说其本人正是“文编”这一著述范式的实际开创者。

众所周知,“文编”的工作要比“文存”、“文录”等具体技术性的工作更复杂、更具体,且当时罗振玉1937年编的《三代吉金文存》(中华书局2005年再版)这一重要资料尚未出版,好在容庚之编纂《金文编》,有舅父邓尔雅所藏大量的金石拓本、书籍、印谱,以及《说文古籀补》、《缪篆分韵》等字书作为前车之鉴,仍然能够对其所掌握的资料做到得心应手。这是他能够以东莞一中学教员的身份得到罗振玉赏识的一个重要原因。并且,《金文编》还只是容庚对金文资料进行汇编的上半部,即三代之部;而事实上金文在汉代仍然有大量遗存,这些罗振玉《三代吉金文存》所不收录的资料,自应辑成一下卷,即秦汉之部。显然这一时期的资料收集工作难度更大。但彼时容庚已有《金文编》的编纂经验,并借北上并担任故宫博物院古物鉴定委员会、中央研究院之职,得以遍览北京故宫武英殿、宝蕴楼及民间所藏彝器,使得他于1931年编成《秦汉金文录》(中华书局2012年再版)并由中研院史语所出版。此书与罗振玉编《三代吉金文存》恰成金文资料双璧,而与罗著之仅收拓片而无考释、甚至器名与拓片在排版时并未一一对应相比,容庚的《秦汉金文录》就显得翔实和清晰多了。在此基础上完成的《金文续编》也无疑更加令人信服。

5、专题研究及其他:

对于容庚来说,既已从金石篆刻转入专门的文字学研究,那么不管是《文存》、《图录》、《文录扮丕是《文编》这样技术性、资料性的著述显然不是其最终归宿之所在,撰写出专门的研究专论或许才是其抱负所在。因此,即便《秦汉金文录》的资料之完备已经胜出乃师的《三代吉金文存》一筹,并且《金文编》、《金文续编》在书法篆刻界也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但或许1941年在哈佛燕京学社出版的史学专论《商周彝器通考》才是他自认为比较重要的学术著作。与之相类似的文字学、与书法篆刻关系更密切一些的作品,则是发表在《燕京学报》上的《鸟书考》和发表在《岭南学报》上的《飞白考》两篇长篇专论。这两篇专论不但有详尽的史料梳理,而且取史籍文献之记载与出土实物进行对照,既体现出王国维所谓“二重证据法”在文字学研究中的用武之地,也体现出容庚作为书法篆刻家在解读古代文字时独到的艺术感觉与修养,在此基础上对鸟书、飞白两种中国书法史和中国文字史上具有重要地位,但人们长期以来语焉未详的装饰性字体的艺术和学术价值进行了审慎的定位。两篇文章没有理论上的综述,而是直接从文献入手考证爬梳,史料详备、图像丰富,使得其自有充分的说理、理论依据。

当然,容庚在书法篆刻方面的研究不仅仅限于先秦、秦汉金文这一个领域。金石、文字学之外,他对于刻帖、绘画研究亦饶有心得。但是容庚自己似乎也并不重视他在书画方面的研究成果,他说:“金石之干燥无味,终不若书画之足供怡悦,于是治书画之日渐多于金石矣”,在晚年与门人的谈话中,他也自认为新中国成立后所撰之四大卷《丛帖目》并非学问,而仅是出于个人书法兴趣的资料汇编,从而给后人的研究和鉴藏工作做了资料的积累。诸如这些“夫子自道”在体现出某种自谦甚至自嘲的同时,似也不无包含某些实情。

只是对于我们来说更重要的是,只有从容庚早年的篆刻学习,以及由此而在少年时得以博览舅父邓尔雅所藏金石文字书籍这一入手点来观照容庚此后的学术研究历程,并不断地将其等身的著述与书法篆刻这一“初衷”和其晚年作为学者书家的“归宿”相联系,发现其中内在的逻辑关联,才能真正做到“知人论世”。而以容庚作为一个个案,经由书法篆刻的视角来审视文字学这一古典之学在现代学术体制中的定位与融合,也更有利于我们看清书法篆刻研究在整个中国学术研究现代化进程中所扮演的历史角色。这些显然是比对其具体著作进行解读本身更有兴味的事情。

二、商承祚:“学术”与“艺术”的相伴相生

商承祚与容庚长达大半生的交游在学苑传为佳话,在文字学研究领域的成就亦可堪称齐名。更重要的是,二人同是二十世纪在篆书、隶书或篆刻领域执牛耳的大家。两位同出自罗振玉门下的岭南学人分享了太多的共同点,他们不仅同时从事文字研究并兼擅书法篆刻,在学术履历上也不乏相似之处:无论是早年共同就学于北京大学研究所国学门的同窗经历(商承祚未毕业)还是晚年共同执教、生活于中山大学的同事之谊,使得二人终身为同道。然而也正因此,比较、分析二人在研究领域、研究方法和学术主张方面的同异,才成为一件有意义的学术史工程。因此,把容庚和商承祚并置在一起论述是有意义的。

1、甲骨研究的学术旨趣:

商承祚小容庚8岁,但二人都可谓是“大器早成”,容庚1922年携《金文编》初稿北上天津问道于罗振玉,商承祚也是在其21岁时完成了《殷虚文字类编》。两部字书的相继问世,宣告了王国维所谓“今世弱冠治古文字学者,余所见得四人焉,曰嘉兴唐立庵兰,日东莞容希白庚,日胶州柯莼卿昌济,日番禺商锡永承祚”中的岭南二家已经在学术上崭露头角。而这两部字书的选题,似乎从一开始就确定了他们二人后来不同的主攻方向:容更侧重于三代,后延伸至秦汉之金文;而商承祚则青睐于殷墟甲骨。当然,与容庚类似,商承祚的学术研究也并不仅限于某一种字体之具体研究领域,在考古学、历史学、文物学、简帛学等方面,商承祚都有不同数量的研究成果,但无论是论及其学术入手点,还是其贡献最多之方面,恐怕甲骨研究都首当其冲。

这种关注领域的分歧与二人不同的家学渊源和学术兴趣有关。如果说容庚是“由篆刻而金文”,那么商承祚则是从一开始就对文字本身产生兴趣,并从这种文字学的兴趣出发,最终成为一代篆书大家的。对于篆刻,商承祚虽然也时常为之,但他显然对篆书的兴趣更大一些。在篆刻方面他的收藏之名似乎超过了其创作本身。商承祚的藏印,早在1936年便辑为《契斋古印存》,在该书“序”中,商承祚也明确表示因自己“专攻甲骨文字”而于印事“未暇致力”。比较而言,相对于龟甲上的初期文字,三代之金文的确以其线条饱满、造型多变而天然地更适合于入印,因此从篆刻入手的容庚之选择金文;而从文字本身入手的商承祚之选择甲骨文,便与其学术兴趣相契合了。而两人毕生的友谊也不能不说与这分明的学术分工有关。按照商承祚在《我的大半生》一文中的自述,当罗振玉向其推荐乡贤容庚之时,其所出的第一个念头并非二人的共同点,而正是研究领域的相异之处:“我一听,高兴极了,心想,我搞甲骨文,他搞金文,商周联系上了,又是同乡,志趣相若,不易得也。”…

商承祚之主要侧重于甲骨,一方面是由于清代乾嘉朴学在古文字(特别是《说文》)研究方面所奠定的后世文字学的基础,另一方面则是由于20世纪以来新出土文物、文献客观上为这一古老的学问成为显学提供了资料上的保障。如其本人在《殷虚文字类编序》中所言:“承祚年未弱冠,即嗜古文字之学。顾见闻孤陋,惟抱许氏《说文》,薛氏《钟鼎款识》阅读,以为文字之源尽于此矣。少长出游,始知近世彝器之出土者数十百倍于宋代,又知有甲骨文字出于近二十年中,顾皆不得见。”因此,二十世纪初年即多有治文字学的学者出版了一批奠定学术范式的重要作品,刘鹗、罗振玉、王国维即是其中开宗立派的人物。但随着学术研究的推进,这些前辈学人的文字学研究也逐渐显露出不同的兴趣和取向。如商承祚所看到的,在甲骨研究中,如果说罗振玉是“偏重文字一方面”的话,那么王国维则正可谓“注重历史的一方面”。作为罗振玉的及门弟子,又长期在中文系执教的商承祚,自然在文字本身方面用力最多;然而也正因如此,才使得商承祚的文字学研究比较自然地与书法篆刻结合在了一起。

2、研究方法:从“以形为主”到“形义结合”:

或许也正是因为这种默契的分工,使得容庚在甲骨文研究方面只发表了《殷契卜辞附释文及文编》和《甲骨学概况》以及几篇书序,这些成果无论是篇幅还是深度都不能与其金文研究相颉颃;而商承祚则在金文研究方面虽撰写过《古代彝器伪字研究》以及与容庚商榷的《评宝蕴楼彝器图录》,并编纂了《十二家吉金图录》和《浑源彝器图》(与福开森合作)等,但这些著作在书法界和学术界的影响力显然也无法与容庚那些几部大部头的文编相提并论。除此之外,二人在其他学术领域中也有不同的建树:容庚兼重书画,商承祚则在书、画之间专攻书法,并且对秦隶和二王书法情有独钟,甚至还参与了“兰亭论辨”。新中国成立后,容庚编写了《丛帖目》,商承祚则编了又一部字书《石刻篆文编》。对于容庚所热衷推进并提出了具体方案的简化字和文字改革,商承祚则似乎略显保守。不过,容庚与商承祚二人除了研究领域稍有不同,在著作体例和写作风格上有高度的相似性,只有在细查之下,才能体会出二人在研究方法上的细微差别。

例如,同是从“文编”入手,但商承祚似乎更自觉地开始反思这种著述体例在文字学研究中的某种局限性。1936年发表的《研究甲骨文字应该注意的一个问题》是一篇难得一见的谈论方法论问题的文章。在该文中,商承祚指出像“文编”那样,把早期汉字孤立于语境之外加以识读的方式既不可靠,也不可能。他说:

认甲骨文的字还有问题吗?只要一个一个拿个体书考释洽当已后,还有什幺读不通顺呢?这句话好像很有理由,其宴不然,这是已先的思想,从前的歧路,现在我们应该改变方法,就是注意此字的文义,在全篇或一句的讲解,为研究甲骨文的一个重要问题。

在后来为门人陈炜湛《甲骨文简论》作序时,商承祚借对门人的肯定,再次强化了自己的这一看法:

在具体分析甲骨文的形体结构特点时,又重点阐述异字形这一学者尚少论及的特殊现象,又具体分析甲骨文字形体与意义的关系,指出不能仅仅根据甲骨文的字形望文生义地断定其在当时的含义,据以推断商代的社会生活,而必须努力辨明各个字在句子或词组中昕具有的含义。

由于倡导“以义为主”而与“以形为主”的传统研究方法拉开了距离,商承祚的做法不可能不在甲骨学界引起一定的争议。1978年,于省吾之撰写《甲骨文字释林序》时,还不忘把类似的想法讥讽为“唯心主义不可知论”,并认为“望文生义”的做法与单纯依靠字形的客观存在而进入研究,是“唯心主义”与“唯物主义”之争。于省吾认为:“留存至今的某些古文字的音与义或一时不可确知,然其字形则为确定不移的客观存在。因而字形是我们实事求是地进行研究的唯一基础。”尽管也许于省吾的批评并非直接针对商承祚的研究,但毕竟让我们看到同样采取“考释”的体例研究甲骨文的于、商二人,其实见解和立场都是不尽相同的。只是在研究成果的数量方面,仅仅写作了几篇考释文章的商承祚,恐怕是无法与撰写出《甲骨文字释林》的于省吾相比的。

应该说,商承祚强调甲骨文考释的“形”与“义”的结合,与于省吾之强调“形”至高无上的合法性的做法,在研究实践中都是有启发的,也不应该对立起来。一如中国思想史上的“今古文”或者“汉宋之争”,其实论争双方在不同的历史情况和研究进展下都有不同的用武之地,用其中任何一种主张去否定对方都是不明智的做法。并且,作为“罗王之学”的传人,商承祚的研究方法与王国维研究金文的方法也是一脉相承的,这种主张其实并不是孤立研究文字,而是把文字研究与历史研究相结合。早在王国维撰写《毛公鼎考释序》中便提到:

文无古今,未有不文从字顺者。今日通行文字,人人能读之,能解之。《诗》、《书》、彝器亦古之通行文字,今日昕以难读者,由今人之知古代,不如知现代之深故也。苟考之史事与制度文物,以知其时代之情状;本之《诗》、《书》,以求其文之义例;考之古音,以通其意之假借;参之彝器,以验其文字之变化,由此而之彼,即甲以推乙,则于字之不可识、义之不可通者,必问有获焉。

王国维所使用的这种研究方法,主张将文字与历史背景结合起来考释,而非孤立地论其形,应该说是有积极意义的。这自然对容庚、商承祚等后学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无论是容庚分“形”与“义”二部撰写《中国文字学讲义》,还是商承祚在这里提出的“一个重要问题”,都应该说是有积极意义的。只是在后来许多领域的研究实践中,这种方法被理解为一种“大胆假设”,如受业于王国维之任导师的清华学校的闻一多,就在很大程度上在其研究中发展并推进了这种方法,尽管其研究往往因为缺乏一个“小心求证”的环节而屡屡为人所诟病。其实在甲骨学领域中,对这种方法应用得最彻底的应该说还是唐兰。在其《古文字学导论》中,唐兰将“推勘法(寻绎文义)”与“对照法(与近代文字相比较)”、“偏旁分析”和“历史考证”并列为四种辨明古文字形体的方法。显然这种“屈形以就义”的研究方法颇为于省吾所不喜,但其中合理的成分亦被于省吾以“唯心主义”的框框给屏蔽掉了。

相对于过于“迁想妙得”的闻一多及其后学陈梦家,以及擅于在研究中提出新的理论论点的唐兰,商承祚在甲骨文考释和研究实践中的做法可谓不温不火,恰到好处。其在重“义”的同时而没有忽视“形”,也属于一种对清代考据学式“无征不信,实事求是”的精神的持守,因而是有学术史价值的。并且更重要的是,商承祚在研究中已经意识到单纯依靠“字编”这种自己早年的努力,虽有益于书法篆刻创作者识读、使用古文字,但这只能把学界既有的研究成果、考释结果提供给读者,而不能靠这种体例本身推进对于甲骨文的研究。因此商承祚意识到,甲骨文字研究不能没有“字编”这一基础性的工作是不行的,但单纯依靠“字编”也是不够的,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甲骨文的研究与识读必须联系文字所处的句、段、篇章的具体语义环境之中,自有其特别的用意。这一点,恐怕是为只从事文字考释而未编过如此大规模“字编”的于省吾所不理解的。

3、学术视野的选择与局限:

当然,无论怎样强调“语境”和“语义”,与主流文字学者不同,作为书法篆刻家的商承祚之关注点还是放在文字本身。这在使他的文字研究很好地为其书法篆刻创作提供了取法资源的同时,似乎也限制了他的才情在理论方面的体现与发挥。这突出地体现在,商承祚对二十世纪甲骨和古文字学界形成热点的郭沫若、董作宾之“甲骨分期”,唐兰、陈梦家引起轩然大波的“三书说”以及后来张政娘的“数字卦”等重要理论问题竟未发表个人的见解,也未从甲骨文的文辞、历史背景等出发对整个商代文史、社会与宗教问题进行一般性的研究,以至于在吴浩坤、潘悠于20世纪80年代撰写《中国甲骨学史》时,竟然未能为商承祚这一甲骨大家设置专门的章节,这终究是有些遗憾的。

除此之外,商承祚的甲骨研究在视野上还是有明显的局限。他充分重视了罗、王一系的研究成果,甚至专门审视了美国人福开森的收藏的同时,对于20世纪以来其他欧美、日本汉学家在甲骨文研究领域取得的进展关注不多。其实,中国文字学者与日本汉学家的交流早在罗振玉、王国维时代就已经蔚为大观,以内藤湖南等为代表的“京都学派”在文字学、文献学研究方面取得了许多重要的成果,并且后继者代不乏人。仅以书法相关领域为例,早在1931年,日本人中村不折编纂的《书道全集》(第一卷)中,就已收入97片甲骨文;1940年,梅原末治的《河南安阳遗宝》也对甲骨文进行了及时的绍介。此后50年代以来,贝冢茂树、伊藤道治等学者,陆续对甲骨学界提供了个人的研究成果;而李琰、饶宗颐等岭南学者也及时对欧洲、北美所见甲骨文进行整理并在香港发表。并且除早年因任教于金陵大学而与福开森的交往外,商承祚晚年似也未与吉德炜(David N.Keightley)、夏含夷(Edward L.Shaughnessy)等在甲骨、金文研究领域卓有成就的美国汉学家展开学术交流与互动。可以说,对于上述这些海外甲骨学研究的进展,商承祚似乎并没有关注和追踪的热心,他最终也没有将自己零散的甲骨文字释读扩展成于省吾那样的“释林”,甚至在研究成果的数量方面也大大逊色于近在咫尺的容庚,这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还有,二十世纪可谓“地不爱宝”,新出土文献书迹资料之不断出土,为文字学者开辟了广阔的用武之地。无论是商承祚还是郭沫若等同时代的学者都概莫能外。尤其是20世纪后半叶,在40年代开始对长沙楚文化研究产生越来越高的兴趣的同时,商承祚也利用新出土材料发表了大量长沙考古、文物研究的论文;在“兰亭论辨”中,他也不忘对新出土的“王、谢墓志”乃至木简与《兰亭》的关系提出自己的看法,并以书法家的身份提出东晋时期的字体已经完全脱离了所谓“隶书笔意”,以此向郭沫若“发难”。然而以当今学术界之显学简帛研究的情况来看,当今学者似乎更加重视这些新出土文献材料的思想性价值,文字学者与思想史学者的合作空前密切,利用新出土文献材料“重写学术史”甚至成了很多文字学者的共识,反而像商承祚那样专注于器物文字本身的学者已经难以成为主流。

4、书法篆刻研究与创作:

尽管20世纪80年代以来商承祚以书法名闻于世,但不同于沙孟海那样在高校中培养书法专业的研究生,他直接以书法为对象的研究论著并不多见。除了前面提到刊登于国统区重庆的《书学》这份抗战期间以土纸印刷的杂志上的《说篆》,以及“兰亭论辨”中书生气尚浓的《论东晋的书法风格并及兰亭序》二文外,仅见一些评述、评论性质的短文及书序,其内容初看似卑之无甚高论,但其艺事主张往往能从其中得见,亦与其学术观点相映生辉。如在《契斋古印存序》中,商承祚从“学术价值”与“艺术风格”两方面对所藏先秦、秦汉古玺进行价值评判:“余握椠挟书,馀力集古,志在有裨学术,不暇侈慕收藏,……于古玺文字新颖者,官印之符合史地者,私印之形制奇诡姓名罕见者,皆所偏重,至平凡之印,亦皆以文字精湛者为标准,赝刻劣品,概从芟夷……”不同于一般文字学者之重学术价值而轻艺术价值,亦不同于书法篆刻家之片面求诸形式美,商承祚对古玺印的收藏,似乎也可见出一位精通书法篆刻之艺的学者,或者说一位通晓文字学的书法家的独特趣味,而这种趣味又不可能不体现在其学术研究与创作的取向中。

作为书法篆刻家的商承祚,不仅在创作中对篆隶下功夫尤深,能写甲骨、金文,也能作秦隶、小篆,就连其不善草书这一点,也正体现的是他的“书”与“学”之不可须分离的相关性。在其关于书法的有限的论述中,也多次申述书法、篆刻与文字学之间的联系:“写篆而不读篆书(此处指识篆、研篆的历代字书,而非字体名称——引者注),犹童蒙离乎影本而不知着墨。……我国对于一切艺术,首重气韵,读多见多以孕育,下笔自有千古,而不流于凡庸。秀韵柔弱,笔墨不辍,犹可勉强,庸俗粗犷,无法救药,苏轼谓‘百病有药医,惟俗不可医。至哉言乎!”这种“气韵”,也正是商承祚平实温润的学术研究及其特点鲜明的“学者书法”所追求的境界。

结语

倘若单纯以文字学学术成就来衡量,容庚、商承祚在整个二十世纪文字学史上并非最为显赫。本文之截取二位加以讨论,也绝不等同于认为他们是二十世纪最为重要、贡献最大的文字学家。然而,当我们把视角和立场从文字学转向书法学,特别是古文字研究与书法篆刻创作的学术互动来看,二人与众不同的意义就显现了出来。两位学者都与书法篆刻有着不解之缘,他们二人都有篆书、篆刻创作实践,甚至可以说正是由书法篆刻转入金石学、文字学研究,因篆书、篆刻创作而产生了金石文字研究之需要。时至今日,如果书法篆刻领域的学者能够在容、商等前辈学者业已取得的成就的基础上继续有所推进的话,未尝不可看作是书法篆刻研究自身学科化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

所幸的是,二十一世纪以来,书法篆刻界与文字学领域的互动空前加强了,简帛研究成为人文学科领域新一轮的学术热潮,各高校甚至以竞相收藏先秦简帛为能事。特别是在敦煌学、简帛学、碑别字等领域。书法学者也做出了重要的成绩,一般文史学界也开始关注书法学领域学者的古文字研究成果。在吉林大学、山东大学等文字学学术重镇,都有一批青年书法学者开始关注到文字学研究也是书学研究的必要组成部分。这些都充分说明了文字学与书法篆刻学之间的关系重新得到了加强,而古老又面临新机遇的文字学科也必在书法篆刻研究与实践者的参与下,在未来更进一步完成自身的现代化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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