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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问题研究

2016-06-23韦永立

安徽农业科学 2016年11期
关键词:新型职业农民对策建议培育

韦永立

(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江苏南京 210095)

江苏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问题研究

韦永立

(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江苏南京 210095)

摘要新型职业农民是长期以农业生产为职业,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时代劳动者。当前江苏省处于经济转型、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新型职业农民已成为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农业现代化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力量。研究明确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重要意义,通过调研了解江苏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开展的现状及农民的培训需求,提出促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开展的建议,主要有加强立法保障,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树立平等职业观念,实行行业资格准入制度;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监督考核,建立创新流转机制的土地平台;规范土地的流转和使用,建立多渠道的资金筹措体系;保障资金投入和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合理安排培训要素等。

关键词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发展方式;对策建议

自2004年起至今,“三农”问题已经连续13年成为中央一号文件的代名词,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如今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所面临的核心问题,而农民问题则是“三农”问题的根源。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首次被提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被提升到国家战略发展的层面。

农业是整个国民经济的基础。江苏省作为我国农业强省,当前正处于经济发展的转型期,处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阶段。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及户籍制度的改革,江苏省城镇化率早在2005年便实现50%的突破,然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推动以及当前传统农业的低收益使得大量青壮年农业劳动力离开农村,放弃农业生产,农村“空心化”凸显,农业劳动力老龄化、兼业化现象加剧;同时农村劳动力素质普遍低下,农民欠缺主动参与培训的意识,导致农业科技的转换效率不高,农业生产后继乏人。因此,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实现由粗放型的传统农业迈向现代化、集约型现代农业发展的道路,亟需建设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1新型职业农民的内涵

培育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型职业农民已成为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重要抓手。目前学术界对新型职业农民的概念尚未形成统一的界定,学者从不同角度提出自己的见解。

邵林初[1]将新型职业农民定义为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较强的生产、经营、管理能力,从事现代农业并以此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劳动者;蒋平[2]认为新型职业农民是实现农业现代化发展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的主力军,其从事一定规模的农业生产,并取得高于当地城镇居民平均水平的收入;曾一春[3]指出新型职业农民是居住在农村或集镇,专业从事农业生产,具有时代特征和需求导向的高素质、有技能、善管理的群体;郭智奇[4]认为新型职业农民除了基本的素质外,还应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意识;朱启臻[5]认为新型职业农民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具备现代观念和社会责任感的市场主体,具备较强的职业稳定性。

综合学者的观点,笔者认为新型职业农民可以定义为:在市场经济下将农业作为终身职业,具备较高的文化素质和较强的职业技能,能获得较高收入和社会尊重,充满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的新型市场主体,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是其最基本的特征。

2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理论基础和现实意义

舒尔茨认为由教育投资而形成的人力资本是与物质资本并存的资本形态,人力资本的提升对于经济增长的作用已经超过传统的物质、劳动力要素。个体受教育水平的提升能促进个人收入的增加,有助于缩小收入差距,从而实现分配的公平。他在《改造传统农业》中指出,依靠教育投资提升农民的人力资本存量,发展现代农业技术,才能更好地改造传统农业[6]。以舒尔茨为代表的“理性小农学派”引入“理性人”思想,将传统的“小农”看作是“理性人”,认为农民会从代价、收益方面做出理性的权衡,而对于农民培训的行为,只有当参加培训所带来的收益大于付出的成本时,这种培训行为才能实现。

目前,“三农”问题逐渐成为我国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已经证明,通过开展农民培训,即对农民进行人力资本投资,可以有效地提高农民素质。因此,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为解决我国“三农”问题提供了一条有效的途径。

现代农业生产呈现出的规模化、集约化的趋势要求提高农业科技转换效率,加快转变当前粗放型的农业发展方式。新型职业农民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高素质农业从业者,代表当前农村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方向。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实现由传统的粗放型农业迈向集约型现代农业的必然要求。

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解决农村空心化、农民兼业化和老龄化,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农业效益较低,农民的收入无法提高,农村的生活环境差,必然导致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外流向城镇和其他产业。留守农民人力资本水平低下,为增加收入又不得不从事“副业”,农业发展面临恶性循环。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能有效提高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水平,让高素质的青壮年劳动力扎根农村,安心从事农业生产,“谁来种地”的战略问题也会迎刃而解。

新型职业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推手。新型职业农民具备较高的素质,懂法律,守纪律,具备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对于改变农村封建迷信陋习,创造和谐、民主、文明的环境有着显著作用。

3江苏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现状分析

3.1数据来源 为了解江苏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开展情况及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需求,研究选取江苏省苏南地区的常州市金坛区,苏中地区的泰州市姜堰区,苏北地区的淮安市金湖县下辖的农村进行调研,选取对象为所调研地区的新型职业农民群体。调研通过随机发放问卷的方法开展,共发放问卷360份,由于农民文化程度以及观念意识等原因,收回的问卷存在一定程度的偏差和缺失,剔除明显偏差及数据缺失较多的无效调查问卷,最终回收有效问卷297份,有效率达82.5%,为研究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3.2新型职业农民的基本特征分析从受调查者的性别和年龄特征来看(表1),男性调查者占总人数的82.8%,40岁以上的中年男性农民是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主体,从侧面也反映出目前农民的“老龄化”问题凸显,青壮年劳动力离农、弃农现象较普遍。

被调查者受教育程度在小学和初中水平的人数超过75%,大专以上的高素质农业劳动力严重不足。就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主体来说,受教育水平整体不高,影响农业科技的转化效率。

在被调查者中,有接近半数的被调查者有外出务工经历,农业的低收益导致越来越多的青壮年劳动力外流,直接影响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整体素质,农村“空心化”是当前现代农业发展的重大阻碍。因此,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提升农村人力资本存量,提高农民收入,让更多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扎根农村,稳定从事农业生产,已刻不容缓。

结合被调查者的家庭总人口和家庭农业劳动力人口数可以得出,农民家庭主要以三口之家为主,三口之家外加两位老人是主要的家庭组成结构。

表1新型职业农民的基本特征

Table 1Basic characteristics of new type of professional farmers

特征Characteristics维度Dimension频次Frequency百分比Percentage%姓别Sex男24682.8女5117.2年龄Age18岁以下0018~30岁279.130~40岁248.140~50岁12542.150岁以上12140.7受教育程度Educationdegree文盲124.0小学11438.4初中11839.7高中或中专5317.8大专及以上00外出务工经历Experienceofmigrantworkers有17558.9无12241.1家庭总人口数Totalfamilypopulation2人227.43人10033.74人5117.25人9030.36人237.77人93.08人20.7家庭农业劳动力人数Ag-riculturallaborforceofeachfamily1人51.72人7224.23人17558.94人3411.45人93.16人20.7家庭收入主要来源Mainsourceoffamilyincome农业收入17057.2非农业收入12742.8从事农业生产类别Typeofagriculturalproduction种养殖业25987.2农机服务113.7农业组织、企业管理103.4农产品加工、营销175.7是否有过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经历Trainingexperienceofnewtypeofprofessionalfarmers是26789.9否3010.1培训效果Trainingeffect帮助很大21371.7效果一般5016.8基本没有实际性指导3411.5对于已有培训组织的满意度Satisfactiondegreeontrainingorganizations比较满意13445.1一般15752.9不太满意62.0

从被调查者家庭收入主要来源及从事农业生产类别看,农业收入比重为57.2%,从事农业生产的类别绝大多数以传统的种养殖业为主,传统的种养殖业仍然是被调查者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而非农收入也达到42.8%,农民家庭收入结构正在发生变化,农业生产的低收益导致越来越多的农民“兼业化”,长远来说不利于现代农业的发展。加大继续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和生产技能,提高农民收入,培育一支以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为职业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是解决当前农业“兼业化”的重要途径。

结合被调研者的培训经历来看,被调查者绝大多数有过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经历,且参与过培训的农民绝大多数认为培训对于农业生产的帮助很大,但有超过半数的被调查者对于已有培训的组织并不完全满意。这说明目前大多数农民已经认识到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重要价值,也有较为强烈的参与欲望,然而如何提升培训的参与程度,需要政府及其他培训主体完善培训计划,进一步开展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

3.3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需求分析

3.3.1对于提供培训的主体的需求。调研结果显示,被调查对象选择政府部门、涉农企业、高等农业院校及研究所、社会其他培训组织作为最期望的培训主体的比例依次降低。总体来看,农民比较信赖政府等权威机构组织的培训,同时高等农业院校及研究所由于具备较强的科研实力和雄厚的师资力量,也得到部分农民的信赖;涉农企业的辐射能力强,能够有力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与农民实际的生产需求结合紧密,培训的实践性较强,因此也成为较多农民的选择。

3.3.2对于培训地点的需求。在培训地点的选择上,45.1%的农民选择本村,24.6%的农民选择乡镇,20.2%的农民选择县城,此外还有10.1%的农民选择在本市接受培训。可见,大多数农民出于“理性人”的角度,会选择就近在本村或者乡镇进行培训。

调研过程中笔者也了解到,选择在县城或者本市进行学习培训的农民主要是家庭收入较高,年纪较轻,从事农产品加工营销的农民。理由主要包括:县城和本市可以开阔眼界,同时通过了解城镇里潜在的消费群体来安排自身的农业生产。因此,应根据农民的具体情况安排培训地点,方便农民参加培训。

3.3.3对于培训时间的需求。合理安排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时间,避开农忙时节,可以有效地提高农民的参与程度。调研结果显示,每月中选择培训时间依次为1~3 d、3~5 d、5 d以上,大多数农民需要的是短期培训。结合访谈,笔者了解到农民大多希望培训时间适中,既不希望培训时间过长导致培训过于冗杂,影响农业生产时间,又不希望培训时间过短,导致培训不成体系。因此,各培训主体在培训前应做好预调研工作,了解当地农民对于农业生产时间的安排,安排适当的时间进行培训。

3.3.4对于培训内容的需求。符合农民需要的培训内容能解决农民的实际问题,提高农民培训的意愿[7]。调研结果显示,农民将种养殖技术和牲畜农作物病虫防治、经营管理技能培训、文化知识、法律法规及新型职业农民政策、证书培训和学历教育作为最需要的内容。大多数农民目前仍以传统的种养殖业为主,但对于经营管理技能方面的需求日益增加。

3.3.5培训费用的承担。受小农思想的桎梏和经济条件的限制,农民具有强烈的“理性人”的特征,他们会衡量培训的收益和代价,其中培训费用便是农民考虑得比较多的因素。在297份问卷中,有156人表示愿意承担一定的培训费用,141人表示应该由政府买单,农民并非完全不愿意承受费用;进一步的问卷访谈中,愿意承担费用的农民表示,只要是对于农业生产有帮助,能够提高收入水平的培训,他们愿意承担一定的费用。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可能是由于目前越来越多的农民认识到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对于农业生产经营的帮助。随着收入的增加,适当的培训费用并不是提升其参与培训意愿的阻碍。

3.3.6对于培训方式的需求。具有灵活快捷特点的远程教学等现代化培训工具已经走进农村,成为部分农民期望的培训方式。但整体上,农民对于实践性更强的现场指导和传统的集中授课更为青睐(表2)。

表2 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需求

4促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开展的对策与建议

培育高素质的新型职业农民已成为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为加快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的开展,应当注意以下方面。

4.1加强立法保障发达国家开展农民教育培训的成功经验之一便是加大立法保障。如韩国的《农渔民后继者育成基金法》《农渔民发展特别措施法》,美国的《摩雷尔法》《史密斯-利费法》等一系列关于农民培训的法律的出台,都极大地促进了本国的农民教育和培训的开展。

我国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广泛开展的时间不长,在法律保障体系的建设上仍存在空缺。因此,要结合我国实际,从教育立法、激励立法、约束立法等角度,制定专门、系统的农民教育培训法规以及相关配套制度,建立健全农民教育培训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保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的开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各部门、层级间的任务明确,职责明晰,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由于其投资收益周期较长,导致一些地方政府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积极性缺失。因此,相关部门应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江苏省各级政府也应根据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自上而下形成以国家法律、部门规章、地方法规为一体的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使得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工作法制化、规范化。

4.2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树立平等职业观念通过调研访谈,笔者了解到目前仍有部分农村居民对于新型职业农民及其相关政策不了解,且社会对于新型职业农民这一职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不强。因此,有必要扩大宣传,强化舆论的导向作用,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首先,做好舆论引导,营造重视农业,关心农村和尊重农民的社会氛围,剥离农民的身份属性;鼓励新型职业农民树立平等的职业观念,深化其对农业产业的热爱和对新型职业农民职业属性的认同感;其次,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介,加强对于新型职业农民战略意义、政策措施和培育成果的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学习农业有希望,投身农业有前途,发展农业有前景的积极氛围;最后,要结合当地的实际,选择合适的宣传手段,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相关培训信息的普及和宣传力度,让更多有志于成为新型职业农民的群体及时了解培训信息,理性选择并提前安排,提高培训的参与程度。

4.3实行行业资格准入制度,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监督考核发达国家的实践证明,发展现代农业是一种技术性很强,社会责任重大的工作。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的发展与国家的粮食安全与社会稳定息息相关,这也要求农业从业者具备基本从业素质和技能。建立与新型职业农民相关的资格认证制度不仅能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提供统一的目标,也为培训后期的考核评估提供了统一的标准,在调动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积极性的同时,保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质量。参照其他技术性行业实施准入制度,建立新型职业农民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农民真正迈向职业化的必由之路[8]。

然而,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开展时间不长,相关准入制度的建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我国在这方面的探索刚刚起步,调研中也有相关领导反映“培训很好,但证有何用”的问题,侧面证明了目前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证书尚不具备实质性的价值。因此,有关部门需要借鉴西方国家的先进经验,推广以绿色证书为主的农业职业技能证书,建立并完善农业从业准入制度,在规模化经营领域持证经营上取得新突破[9];把获得相关证书与政策扶持相结合,对培训合格获得证书、符合相关条件的新型职业农民进行资格认证并登记备案,对这部分群体给予相关补贴,并在信贷发放、技术指导、土地流转、税费减免等方面予以政策优惠,提高证书的实际价值;同时,要依据农业准入制度和新型职业农民技能证书的相关要求,建立健全监督评价体系,加强培训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及培训后期的考核验收,从而保证培训的质量,合理配置有限的培训资源。

4.4建立创新流转机制的土地平台,规范土地的流转和使用传统农民、兼业农民对应的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生产方式,而只有实现规模经营,才能孕育新型职业农民。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这也为土地流转创造了契机。笔者在调研中发现,目前江苏省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中部分已经实现了规模化经营,种养殖大户数量不断增加,但从整体上看,小农户经营依然占据相当大的比重。

因此,在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宏观战略下,应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流转。要在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鼓励农民依法、自愿、有偿地通过土地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方式有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通过使用权的流转,将土地资源逐步集中到以新型职业农民为主的新型生产经营主体手中,实现土地经营的规模化、集约化发展,鼓励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创造有力的外部条件。

4.5建立多渠道的资金筹措体系,保障资金投入充足的资金投入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顺利开展的保障[10]。从经济学的角度,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公益性、基础性的准公共服务,其收益周期较长。根据调研访谈的结果,虽然部分农民愿意承担一定的培训费用,但新型职业农民作为“理性的经济人”,其参与培训的意愿与培训费用依然是紧密相关的,因此政府公共财政投入是重要也是必要的。自2006年至今,江苏省财政已经投入超过7亿元用于农民培训,但笔者通过调研访谈发现,仍有部分农民对于政府投资力度不满意。一方面说明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逐年增加投入,建立长效投入机制,保障培训工作顺利、持续、稳定开展;另一方面也说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复杂且浩大,仅依靠政府的财政支持是远远不够的。

因此,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各级政府应在财政拨款为主的前提下,坚持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方针,出台优惠政策,通过完善财政、金融和税收等政策,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注入,鼓励企业、非营利机构、金融组织和农民自身投资于农民培训,不断拓宽资金筹集渠道,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开展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同时,还需要建立完善的、透明的、长效的资金监管体系。政府要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财政拨款制度,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加以监督,严格监管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经费的使用,做到专款专用,合理使用培训经费,杜绝“打折扣”现象的发生。

4.6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合理安排培训要素笔者通过在江苏省部分农村的调研发现,在宣传和普及工作开展良好的情况下,大部分新型职业农民具有很强的培训意愿,然而调研访谈结果显示,部分参加过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农民对于再次培训热情并不高。细究其原因笔者发现,这部分群体主要反映的问题集中在培训组织上,对于已有培训的安排并不十分满意,不能满足农业生产的实际需求。因此,在开展培训过程中,要以满足农业生产的实际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好培训的预调研工作,完善培训计划,切勿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当成上级的命令、任务、指标,避免“一刀切”和形式主义。

4.6.1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切实做好分类培训。通过调研访谈笔者了解到,种植、养殖技术仍然是目前新型职业农民参加培训的主要选择,但随着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和市场意识的增强,选择金融政策、经营管理、营销技能、证书培训、法律政策培训的人数也逐渐增加。因此,根据农民需求的不同,做好分类培训至关重要。要根据培训对象目的的不同实施分类培训,对农业大户以及农业生产带头人进行关于农业生产技术的培训,以提升其农业生产技能,巩固现有的农业劳动者队伍;对于返乡的农民工、部分有志于从事农业生产的非农业人口、农业大专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等新生代从业者,主要以创业教育、经营管理培训为主,兼顾农业技能培训,为现代农业储备继承人。根据农民的层次和类型的不同分类培训,调研访谈中发现,由于文化程度、从事的农业生产类别的差异,农民所需的培训也各不相同,因此要充分了解培训地区农民的需求,对于文化层次较高的农民,以科技含量较高的高端培训为主,而对文化层次略低的农民实施农业生产实用技能方面的培训;要结合地区发展和优势产业,实施有针对性、有特色的培训,强化培训特色,引导新型职业农民融入当地农业产业链中,形成规模效应。

4.6.2根据农民需求,合理安排培训时间、地点、形式和费用。在培训时间的安排上,要避开农忙时间,在不耽误农民正常农业生产的前提下,将短期实用技能培训和长期系统性培训相结合;在培训地点的选择上,坚持方便农民,减少成本的原则,同时兼顾一些渴望去城镇、市里接触市场,开阔眼界的农民的需求;在培训形式上,结合培训对象的文化素质,充分考虑当地网络信息化发展的情况,采用“课堂集中授课+田间地头实践+网络远程教学”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技术,打破时间和空间限制,提升培训的积极性和参与程度;在培训费用上,坚持以政府出资、社会承担为主,对于一些需要费用的培训,合理设定价格,以免由于培训费用过高而影响农民参加培训的积极性。

4.6.3优化培训主体和培训师资的配置,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充分发挥高等农业院校及研究所的作用,积极引导社会机构作为培训的补充。通过走访调研,笔者了解到目前新型职业农民大多信赖政府部门和农业院校、研究所等权威机构。这也要求组织培训时,要充分契合农民意愿,政府应继续发挥主导作用,整合各方面资源,尤其注重加强与高等农业院校的合作,充分发挥科研院所和高等农业院校强大的科研实力和雄厚的师资力量,在进行正规学历教育以及非学历教育的同时,邀请专家、教授等深入田间,将农业理论知识与实践操作技能相结合,加快农业科技转换效率,培育高层次的新型职业农民。

参考文献

[1] 邵林初.加快培育上海新型职业农民[J].上海农村经济,2013(4):9-11.

[2] 蒋平.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几点思考[J].农民科技培训,2012(4):6-8.

[3] 曾一春.完善制度设计 强化实践探索:关于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几点认识[J].农机科技推广,2012(7):10-13.

[4] 郭智奇,齐国,杨慧,等.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问题的研究[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2(15):7-13.

[5] 朱启臻.新型职业农民与家庭农场[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2):157-159.

[6] 西奥多·舒尔茨.论人力资本投资[M].吴珠华,译.北京: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0:9-10.

[7] 钱明.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规律研究:基于泰兴市农民教育培训的实践[J].安徽农业科学,2015(4):382-384.

[8] 李金兰.我国职业农民培育途径的探讨[J].上海农村经济,2013(9):29-32.

[9] 张桃林.加快形成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政策和措施体系 力求取得六大新突破[J].农民致富之友,2012(6):1.

[10] 何苗.产业化背景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现状及对策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2014(28):9971-9972.

Cultivation of the New Type of Professional Farmers in Jiangsu Province

WEI Yong-li

(College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Nanji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Nanjing, Jiangsu 210095)

AbstractThe new type of professional farmers are the laborers of new era who are working in agricultural for their career, and are full of cultural quality,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technology and the ability to management. At present, Jiangsu Province is in an important period of the economic transition and transforming traditional agriculture to modern agriculture. The new type of professional farmers is the key of transforming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way, agricultural modernization development and the new rural construction for Jiangsu Province. We should find out the significance of new type of professional farmers cultivation and their demand of training. Corresponding suggestions were put forward to promote the cultivation of the new type of professional farmers, such as strengthening the legislation safeguard, intensifying public propaganda, establishing equal professional idea, implementing industry qualification admittance system, strengthening the supervision and examination of the training, establishing land platform with innovation circulation mechanism, standardizing the land circulation and use, setting up a multi-channel fund-raising system, guaranteeing capital input, fully respecting farmers’ willingness, and reasonably arranging the training factors.

Key wordsNew type of professional farmers; Cultivation;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way; Countermeasures

作者简介韦永立(1990- ),男,安徽宣城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教育与人力资源开发。

收稿日期2016-03-16

中图分类号S-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517-6611(2016)11-29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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