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束+激励 为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
2016-06-22贺贵成
四川党的建设·城市版 2016年6期
贺贵成
“感谢县纪委为我澄清了事实!”2016年2月2日,一走进县纪委信访室的门,杨作康就非常激动。杨作康是郫县花园镇筒春村主任。文章开头这一幕还得从2015年4月说起……
给群众一个明白 还干部一个清白
4月,一封举报信不期而至,举报人称杨作康冒领了他的土地整理费。接到举报后,郫县纪委信访室主任李志伟和镇纪委的人分别找到举报人和杨作康了解情况。“说什么的都有,觉都睡不好,一门心思扑在工作上,却落得这个结果,心里恼火的很!”杨作康说。
经过走访和了解,县纪委和镇纪委理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2013年,筒春村开展土地整理工作,参加土地整理的农户获得一笔费用,杨作康负责办理拨付。举报人应得12818元,但他坚称自己未领过该款,并否认领取表上的签字和指印,还多次到村支部反映情况。杨作康则称把钱交给了举报人,有原妇女主任作证。
双方争执不下。2015年9月,县纪委调取举报人笔迹样本和领款登记表原件,送司法鉴定机构鉴定。结果显示:举报人署名字迹与领取表上的签字是同一人书写。
在基于司法鉴定结果和对周围村民走访调查的基础上,且未有其他证据证明杨作康有签字冒领的行为,县纪委作出了举报人信访反映问题不属实的结论,并决定召开一次特殊的党员大会。全村党员干部、议事会成员、群众代表80余人齐聚村活动室。会上当众宣布:“经过调查核实,关于杨作康同志冒领土地整理的举报不属实,现予以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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