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玛要推的“综合工时制”到底是个啥?
2016-06-17张鑫陈威
第一财经 2016年21期
关键词:制度
张鑫+陈威
5月23日,沃尔玛中国宣布将从7月起,在全国的购物广场推行灵活工时管理模式,以此替代此前采用的“标准工时制”。
和“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不同的是,新制度允许每天工作时间在4至11小时内波动,如果每月的工时超过了“月平均标准工时174小时”,则算做加班。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这被叫做“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以下简称“综合工时制”)。沃尔玛中国公共关系总监李颖告诉《第一财经周刊》,采用新的工时制度,是为了避免门店出现人手分配不均,或是营运高峰期间某些岗位工作强度过大的问题。不过这次的制度调整却遭到了很多员工的质疑和反对。
员工质疑和反对都点主要在于,新制度增加了员工的平均工作强度—原本淡季和旺季每天都按8小时算的话,员工可以在旺季通过加班获得一笔额外的加班费。新制度下,淡季的工作时间减少,而旺季的工作时间却无偿增加,员工只有比原来做得更多才有可能拿到与之前同样的加班费用。
收入会不会减少?员工是否有权决定自己的工作时间?一旦裁员,赔偿金的计算基数是否会降低?这些都是他们担心的问题。
李颖告诉《第一财经周刊》,此次工时制度调整会保障员工的现有收入。但因为“计薪公式比较复杂,很难用文字解释清楚”,所以未能给出包括“174小时”的制定依据等在内的关于计算方式的具体细节。
事实上,这个让沃尔玛员工集体反对的“综合工时制”并不是什么新鲜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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