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制度与能力
——法治提升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逻辑与理路
2016-06-16李新廷
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3期
李 新 廷
(山东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 济南 250014)
价值、制度与能力
——法治提升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逻辑与理路
李 新 廷
(山东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 济南 250014)
摘要:从十八届三中全会到十八届四中全会,我们党相继提出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与国家治理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法治作为一种重要的价值目标、制度体系和能力,是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从价值、制度与能力三个层面来说,法治为国家治理体系确定了善治、秩序与边界价值,也为国家治理体系确定了制度体系的法治化,同时,法律的实施提升了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因此,通过法治的相关建设来推动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我国未来的治理方向。
关键词:国家治理体系;国家治理能力;法治;价值;制度;能力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确定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的总目标。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可以说,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法治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本途径和基本保障[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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