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劳动关系矛盾要协商”
——省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冀群风谈湖北工会集体协商工作
2016-06-16蒋萍
工友 2016年5期
“化解劳动关系矛盾要协商”
——省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冀群风谈湖北工会集体协商工作
建立集体协商制度是维护劳动者自身利益的一种有效途径,它不但能确保每个职工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还有利于建立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实现劳动关系双方互利共赢,效益共创,利益共享。
一直以来,湖北各级工会把推行集体协商制度作为履行维权主业的有效抓手,着力扩大集体协商覆盖面,不断提升集体协商质效,成功打造了“湖北经验”和“武汉样本”,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发展方面展现了积极作为。

省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冀群风
《工友》:湖北工会集体协商工作的运行概况?
冀群风:近年来,我省工会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两个普遍”要求,以组织实施“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规划”为抓手,力争在较短时间内,推进全省集体协商全覆盖。
坚持高位运作。把集体协商工作积极融入当地经济发展大局,主动争取党政赋予更多资源和手段。各地工会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党政领导为组长的推进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省总工会加强源头参与,推动省人大出台《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湖北省企业工会条例》、《湖北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等地方法规;注重联动配合。依托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强化与人社、工商联、企联等部门和单位的协同配合,合力推进集体协商工作向纵深发展;尊重基层首创。突出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建制,着力加强集体协商规范运作,在打造品牌、强化特色上下功夫,培育了一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集体协商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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