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农业三项补贴看化肥政策变革
2016-06-15邵青
新农村 2016年5期
关键词:农业
邵青
补贴调整谁多种粮就优先支持谁
自2004年起,国家先后实施了“农业三项补贴”,对于促进粮食生产和农民增收、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原有基础上,国家相关部门又对“三项补贴”进行了调整完善,《意见》指出,根据当前化肥价格下降的情况,要从中央财政提前下达的农资综合补贴中调整20%的资金,加上种粮大户补贴试点资金和农业“三项补贴”增量资金,统筹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对象为主要粮食作物的适度规模生产经营者,重点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体现“谁多种粮食,就优先支持谁”。
一增一减政策调整市场化节奏
相关人士表示:此次调整的方向在某种意义上是增加补贴力度,而相对应的化肥产业正在减少支持力度,这一增一减,正是国家政策层面在理顺农业种植产业链的各个环节,从中间环节的补贴改为源头补贴。
从去年开始,市场对于恢复化肥增值税的传言就不绝于耳,对此相关人士表示:化肥增值税并非所得税,而是一项流转税、差价税,利润低则相应的增值税低。以前我国化肥的增值税出现过退税、免税的不同时期,主要出于促进化肥产业和减少农业投入成本两方面的考虑,即便现在征收增值税导致农资产品价格上涨,国家将会通过农资补贴进行补偿,实现税收政策与补贴政策并行,不会因此增加农民负担。所以在一些人眼中,此次“三项补贴”的调整正是化肥恢复增值税的前奏,起码有着一定的关联,况且目前化肥价格处于近十年来历史的最低点,是恢复增值税的最佳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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