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损规则的司法适用价值与现状分析
2016-06-15王宣荣王焕然
法制博览 2016年15期
关键词:效率
王宣荣 王焕然
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 长春 130012
减损规则的司法适用价值与现状分析
王宣荣王焕然
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摘要:减损规则是合同法违约损害赔偿部分的一个重要规则,其立法目标及意义在于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遏制非违约方的恶意扩大损失行为。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该规则适用不足、适用不合理的情况十分严重。本文以法律经济学的视角出发,分析减损规则的适用价值与适用现状,探究问题产生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对于实现减损规则的立法目的,推动司法实践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关键词:减损规则;减损措施;效率;法律经济学
一、减损规则的含义
减轻损失规则,简称“减损规则”或“减损义务”,是限制合同责任中损害赔偿的一项规则。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另一方违反合同受到损失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无权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由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减损规则系限制赔偿权利人可获得的赔偿数额的规则。详细来说,就是指违约方违反合同规定,造成另一方损害后,享有赔偿权利的一方未尽到防止损失扩大的义务,因而对于扩大的损失不再享有要求违约方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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