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由上海漫延到全国的集体婚礼
2016-06-13渝文
民主 2016年4期
渝文
集团婚礼一直在国内常盛不衰,据笔者考证,它最早起源于意大利。在我国,是20世纪30年代由上海首先兴起的,后来渐渐发展到全国,作为一种新式结婚风俗,一直传承到现在。
上海首开“集体结婚”的先河
在中国几千年的封建制度中,婚礼一直是人们认为光宗耀祖、彰显身份和地位的传统习俗,到了民国初期,这种习俗也未能改变。人们借婚礼之际,大演奢侈浪费之风,结婚当事人花费巨资不说,亲朋好友逢礼必包红包也苦不堪言。据1934年日本家庭科学社调查显示,中国人的结婚费用,占家庭全年收入的30%,而英国仅占1%。其实,中国人的结婚费用,何止年收入的30%。中国的家庭,不管贫富,每遇婚事,莫不大肆铺张,有的甚至不惜举债完婚,去追求那虚无的荣耀。
民国时期,一些有识之士开始提倡“文明婚礼”,或以登报公告代替结婚仪式,或主张向主管官署登记即为完成结婚手续,但均未能博得一般民众普遍的赞同。于是他们致信上海市社会局,请求当局出面倡导新的婚俗。1931年7月,上海市社会局鉴于“欧风东渐,以新旧风尚礼俗之不同,旧组织渐有崩颓之势,新组织未能尅时建树,崇新尚旧,各行其是,礼制错乱,靡所适从”,遂拟订“结婚仪式”及“市民购领结婚证书办法”,呈送市政府核示。当时国民政府内政部正在会同各部拟订统一全国礼制办法,因此市政府以“既经主管部会订,应候中央颁行,免涉分歧”为由没有批准社会局的请示。
1934年4月,上海市市长吴铁城鉴于婚礼之浪费时间,虚糜金钱,命令社会局再拟改良结婚仪式。……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