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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后期四川省南部县场市的设立与县衙门

2016-06-07滝野正二郎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年3期

滝野正二郎



清代后期四川省南部县场市的设立与县衙门

滝野正二郎

摘要:现藏于南充市档案馆的《南部县档案》保存了一些关于场市的案卷。藉此可知,场市设立的申请者一般是保甲制度下有一官半职的人,或是乡村社会有势力的民人,他们在商议的基础上申请设立场市;而距离其他场市的远近、商品交易的方便程度、社会治安的维护等是其向县衙门申请设立场市的主要因素。衙门若同意设立场市,通常会给申请者颁发示谕,给付牌棍和斗、秤,以让他们管理好场市的治安秩序和风纪,同时承担差务,提供资金和劳动力。场市的选址既要交通便利,也要周围半径10~30公里范围内没有其他场市。集期一般是每旬三日,而且会错开与相邻场市的集期。管理者通过对场市的管理获得收入,并将收入的一部分用于公共事务的开支。不过仅就档案所见,场市管理者所获得的正当收入并不丰厚。

关键词:清代后期;四川南部县;场市;县衙门

南部县,在清代属保宁府(现阆中市),位于四川省东北部,现归南充市管辖。嘉陵江穿过县城东侧,向下流经合州、重庆。在清代,其支柱产业是农业,也是井盐的知名产地。南部县在清朝时期的档案通常称为《南部县衙门档案》(又称《南部县档案》《南部档案》),现在大约有八万件*南充市档案馆工作人员向笔者提供的数字。(一说有十万件)。*《细说清代〈南部县档案〉》,来源于四川省档案局网站,http:∥www.scsdaj.gov.cn/141003/4368.aspx,2003年访问。此档案现藏于南充市档案馆,以缩微胶片的形式记录并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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