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社会实践理论的中国城乡居民体育参与比较研究
2016-06-07李洋洋刘志敏
沈阳体育学院学报 2016年4期
关键词:体育
李洋洋,刘志敏
(1.辽宁师范大学体育学院,辽宁大连116029;2.鞍山师范学院体育科学学院,辽宁鞍山114007)
基于社会实践理论的中国城乡居民体育参与比较研究
李洋洋1,2,刘志敏2
(1.辽宁师范大学体育学院,辽宁大连116029;2.鞍山师范学院体育科学学院,辽宁鞍山114007)
为践行中国体育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推动城乡体育均衡发展”的理念,实现群众体育发展达到新水平的目标,运用问卷调查、数理统计等研究方法,基于社会实践理论对我国12省、直辖市、自治区城乡居民体育参与情况进行比较研究。研究结果表明,城乡居民处在不同的场域,具有不同的资本,形成了特有的惯习,导致其在体育参与度、体育消费和体育价值观方面差异显著。建议从场域间的居民体育参与利益趋同、培养惯习和文化资本的融入方面缩小城乡居民体育参与度、行为方式和体育消费上的差距。
体育参与;城乡居民;比较研究;社会实践理论
自1958年以来,中国实行严格的户籍管制制度把国民分成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两大社会阶层[1]。城乡居民间的差异,表现在方方面面,如城乡教育在数量和质量上的差别[2];公用事业城乡发展水平差距过大[3];城乡居民消费水平和收入水平存在很大差异[4];城乡卫生医疗、基础教育、基本社会保障等方面差距尤为显著[5];城乡社区服务在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基础、服务水平等方面具有很大差别[6]……作为反映国家群众体育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体育参与,城乡居民间是否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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