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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校园暴力要“零容忍”

2016-06-02

人民周刊 2016年10期
关键词:零容忍暴力事件惩戒

5月9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各中小学校针对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进行专项治理。《通知》指出,要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此次专项治理覆盖全国中小学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据了解,这是近年来首次从国家层面对校园欺凌进行治理。

国务院出手整治“小孩打架“,这不是一件小事。最近两年,国内中小学校园欺凌事件时有发生。据媒体不完全统计,仅2014年和2015年两年间,媒体曝光的校园欺凌、暴力事件就有43起,有些欺凌事件性质极其恶劣,让人很难相信会是在校学生所为:浙江庆元一年级男童被烟头烫;江西永新女生被数名同学扇打;云南富宁女生宿舍内遭凌辱被拍裸照上网;安徽黄山一女生遭同班男生下“春药”;重庆少年被同学殴打致死……校园暴力逐渐呈现频率增加、结果恶化、施暴人低龄化的趋势。

校园欺凌对学生自身、学生家庭和乃至整个社会的危害不言而喻,校园欺凌一日不禁,学生将一日不能安心学习,家长也将一日不能安心工作。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场所,中小学阶段也是学生身体发育和知识增长的黄金时期,种种欺凌,既给原本清朗的校园带来了暴戾之气,也助长了问题学生的匪气,更给受害学生带来一辈子的心灵创伤和身体伤害。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校园欺凌和暴力已经不止于学生之间,一些学校甚至开始出现了“打老师”“杀老师”等极端事件:4月20日,安徽一位中学老师在课堂上被几名中学生用木棍板凳围殴的视频令全国哗然;此前3月3日,陕西两名学生连番殴打老师最后老师被送往医院。更让人震惊的是,2015年12月湖南连续发生两起在校生杀害老师案件,作案手段十分残忍。据《法制晚报》记者不完全统计,在2015年内,至少有13起教师被学生袭击事件曝光。其中云南、湖南、上海三地均有两起教师被袭事件发生。而且,这些暴力事件多数没有得到严厉的处理。

3月8日,教育部长袁贵仁在政协教育界别联组讨论会上表示:“如果你们问,教育部现在最大的压力是什么,我告诉你们,就是安全问题”。教育部最大的压力不是“教育”而是“安全”,暴露了当前教育工作的一个重大问题,不能不让人为之心忧。

出现校园暴力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教育观念。在孩子成长方面出现重智轻德的价值取向。二是社会引导。极度发达的传媒不断渲染情色、暴力、血腥气氛,容易让学生身陷其中甚至盲目模仿。三是惩戒手段。在学校中,越来越多的老师“不敢”轻易批评学生,“不敢”指出学生在行为规则上的错误,对一般的欺凌事件,学校缺乏有效的惩戒工具,执法部门缺少刚性法规。

不久前,备受关注的美国“中国学生施虐同学案”尘埃落定:根据美国洛杉矶高等法院的宣判,三名肇事少年分别被判6年、10年和13年的监禁。面对同样的校园暴力事件,究竟是美国法律“太严苛”,还是中国制度“心太软”?这或许是个见仁见智的话题,但国外在处置校园暴力事件时的铁面冷血、毫不留情,算是给我们上了生动而震撼的一课。

集中的专项治理整顿能在短期内迅速形成威慑效应,第一时间激活学校的监管职责,同时也能快速引起全社会尤其是家长的关注和重视,但防止校园暴力,不仅仅是教育部门的事,而应该有更多的力量参与到对这一社会畸形现象的治理中来,尤其法律的“零容忍”是遏止校园暴力的重要一环,校园暴力惩戒立法执法工作,必须迈出实质性步伐,才能从根本上让校园风朗气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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