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民联手 打造内陆渔政管理新常态
2016-06-01史福成
中国水产 2016年5期
文/史福成
政民联手 打造内陆渔政管理新常态
文/史福成
“渔政执法能力建设”征文

2014年,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成立,其渔政管理职责由原来的渔业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代表国家行使渔政渔港和渔船检验监督管理权”变为“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渔政管理”。我国“由渔政指挥中心统一指导、三个海区渔政局和三个流域委员会组织协调、县级以上地方渔政管理机构组织实施的渔政执法体系”发生了重大改变。在新形势下,如何提高内陆水域渔政管理能力,实现自然生态平衡和渔业生产效益的最大化,促进我国内陆渔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这一重大课题已经凸显在了广大渔政人员的面前。
一、内陆渔政队伍现状
(一)渔政主管部门混乱
内陆渔政队伍主要来源于地方水产机构,多数情况是在原水产机构名称后加挂一块渔政站的牌子。原水产机构隶属哪个部门分管,其加挂的渔政站仍隶属那个管理部门。由此形成各地方内陆渔政队伍有隶属农业的、有隶属畜牧的、有隶属水利的、还有隶属水产部门的。隶属不同管理部门的现象在同一个省(自治区)内也存在。
(二)渔政部门职能混乱
确立“大渔政”观念,推行渔政统一综合执法,提高执法效率,是2007年时任农业部部长孙政才提出的,其目的是要逐步改变渔政监督、渔港监督、渔船检验分散执法的状况,有效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问题,进一步理顺渔政执法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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