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建会更明确人文服务更精准
——北京市部分工会主席职工对新修订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工会法〉办法》有感
2016-06-01
工会博览 2016年1期
□本刊记者崔欣曹海英李盛张威付少玮
依法建会更明确人文服务更精准
——北京市部分工会主席职工对新修订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工会法〉办法》有感
□本刊记者崔欣曹海英李盛张威付少玮

眼看着《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已进入了正式实施阶段。为了能真正落实好《实施办法》,北京市总工会在此之前专门开办了培训班,各区、局总公司也纷纷想方设法进行宣传、贯彻、落实。在学习贯彻期间,不论是领导还是职工,都从中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触动,引发了深度思考和探讨。为此,本刊记者走入基层,采访了工会主席和职工对新《实施办法》的看法。
《实施办法》是基层开展工作的重磅武器
北京市丰台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工会主席 王建斌

中央、北京市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的相继召开,深刻阐明了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新时期工会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近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通过了《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新的一年即将到来,丰台区各级工会组织,将以《实施办法》为契机,切实增强做好当前工会工作的政治自觉、法治意识和廉洁办会意识,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团结、动员、凝聚广大职工群众,围绕丰台区域发展大局,发挥劳动模范示范引领和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助推丰台创新发展。
新修订的《实施办法》就是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工作的重磅武器,是我们工会工作再上新台阶的强大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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