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立经济社会发展和基层党建两个目标 桐庐县实行乡镇(街道)“双百分”考核
2016-06-01朱丽
浙江共产党员 2016年3期
◎朱丽
确立经济社会发展和基层党建两个目标 桐庐县实行乡镇(街道)“双百分”考核
◎朱丽
桐庐县在今年对乡镇(街道)综合考评中,全面实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基层党建目标“双百分”制考核,进一步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
在以往对乡镇(街道)综合考评中,基层党建考核只是“子项目”、分值只占“个位数”。“双百分”制考核一改过去做法,把综合考评分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基层党建目标两个部分,分值各占100分,对基层党建单独实行考核,把抓党建与抓经济摆在同样重要的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同台考核、同频共振,充分体现大抓基层党建的工作导向。
考核实行“部门评、群众评、领导评”三位一体,部门评,占总分的80%。由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等10个涉及基层党建、基层政权建设的县级机关部门分别制定考核细则、分线落实考核任务,并在年终将评分结果及依据报督查考评办、组织部汇总确定。群众评,占总分的10%。将基层党建内容纳入社会满意度测评,组织各界党员群众对乡镇(街道)加强基层党建、巩固基层政权建设工作业绩开展民主测评,更加注重为民导向、问题导向。领导评,占总分的10%。组织县级领导对各乡镇(街道)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大局,实现基层党建“四个引领”及提升基层干部、党员执行力、协作力情况开展“一对一”评价。

横村镇干部下村开展万家农户“评议荐”活动。
基层党建考核与经济社会发展考核结果实行交叉运用,奖罚分明,对获得基层党建目标考核优秀等次的乡镇(街道),在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奖的基础上,进行一定比例上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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