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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不应是“为官不为”的借口

2016-05-30

当代党员 2016年9期

【杂音】

曾经有媒体提出,伴随反腐的持续高压,一些官员被反腐弄得意志消沉,干工作变得消极,甚至患上了“反腐恐惧症”,“为官不为”的现象有所抬头,可能对国家发展不利。

党的十八大以来,“零容忍”的反腐形势以及持续深入的作风建设,让少数官员感叹“为官不易”。在高压反腐态势对腐败分子形成极大震慑的同时,在个别党员干部身上,却不合时宜地出现了一种“因反腐不作为”的怪现象。比如,以前敢干的事现在不干了,以前敢管的事现在不管了,这是怕“枪打出头鸟”的怕事不敢为;分内的工作能推就推,应尽的职责能躲就躲,这是乐得“无事一身轻”的懒政不想为;新形势下感到能力不足,本领恐慌,以致于在工作当中缩手缩脚,畏首畏尾,这是尸位素餐的平庸不能为。

不论哪一种情形,这些人奉行的都是“宁可不作为,也不犯错误;宁可少干事,也不要出事”的明哲保身的为官“哲学”。于是,反腐导致“为官不为”的说法开始甚嚣尘上。

这种论调,是典型的因果混乱,站不住脚。

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内因是事物变化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变化的条件,干部作为不作为,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其内心的信念、担当等意识的强弱所决定的。

所以,“为官不为”现象存在的根源在于干部的思想认识发生了扭曲、出现了偏差。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从焦裕禄、杨善洲身上,人们看到了共产党人的‘职业病——自找苦吃。”一句话道出了广大党员干部身上应具有的博大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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