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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以前帝王治国思想分析

2016-05-30何丹

何丹

摘 要:战国时期的君人南面之术强调“清静”和“无为”,重视社会的自然发展和君王不做劳民伤财的事,这一政策在短期内恢复了春秋战国的战争创伤。而汉武帝以后统治思想变为“阳儒阴法”,在外实行儒家思想,在内实行法家思想,使得汉朝成为中国历史上高度发达的朝代。两种思想的分析用到现在有利于解决我国当前建立人治与法治社会法的问题。

关键词:统治思想;君人南面;阳儒阴法

中图分类号:B2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6)10-0054-03

春秋末年战国初年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形成时期,也是中国帝王统治的开端,作为帝王,如何治理国家,对全国的臣民进行统治是一种技术也是一门艺术。而春秋战国时期与汉代却产生了两种不同的统治方法。这是一件非常值得研究和分析的问题。君人南面之术向阳儒阴法思想的转变反映了统治者统治方式的变化,也体现了统治者思想的进步。

一、君人南面之术的产生和发展

君人南面之术也叫人君南面之术,班固的《汉书·艺文志》提到:“道家者流盖出于史官,历记成败存亡祸福古今之道,然后知秉要执本,清虚以自守。卑弱以自持,此君人南面之术也。”所谓“君人南面之术”,即治国之术,政治哲学。又说:“及放者为之,则欲绝夫扎学,兼弃仁义,日独任清虚可以为治。①

我国大部分在地球的中低纬度提取,并且在地势上看西高东低,所以古人建房子都是南北朝向,房子的大门朝着南面。这样一来权力、辈分或者年长的人都面对着大门坐在中间,其他人面向北方,这样就形成了“以南为尊”的习惯。古帝王以坐北朝南为尊,古人南面称王也。所谓“君人南面之术”,即治国之术,政治哲学。②

人君南面术是继承了古代老子的思想,核心内容是“清静”和“无为”,具体来说就是清心寡欲、谦虚礼让,这里的“无为”不是说天天什么是都不做,而是指“任人而不任智”,有什么问题先找下属,问问他们怎么办,让他们来解决,实在不行再自己想办法,以达到“无为而无不为”的效果。

有人好奇这样君王不就什么都不用管了吗?天天就会无所事事。这种理解是错误的,君王可以不关心具体的事情了。但他要做的就是“求贤才”,找到好的下属和帮手。《荀子·大略篇》说:“主道知人,臣道知事”;墨子说:“善为君者,劳于论人,而逸于治官”;《吕氏春秋》也说:“贤主劳于求人,逸于治事”,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君人南面思想源于老子的“无为而治”,其中很多思想与其《道德经》中观点相类似。都主张社会的自由发展,作为君王尽量少干涉国家的各方面发展。“无为而治”不是说君王对天下百姓的事不管不问。任其自由发展。“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就是说要制定一定程度的峻法,让百姓不敢铤而走险去干坏事。不但是这种思想在春秋战国之前只是刚刚产生,并没有得到君王的重视和发展。

战国末期,由于多年的战乱,各个诸侯国都无人力和财力支持战争。没有了资源,君人南面的修养生息政策才显得尤为重要。到了汉代情况更是如此。“汉初,民力凋残,天下疲惫,将相或乘牛车,天子不能具钧驷。为了医治战争创伤,统治者不得不采取清静无为,与民休息的政策。”③

西方近代自由主义认为:对人民干涉最少的政府就是最好的政府。政府自由的政策环境能保证人民的较快发展,从而保证国家的富强。这样一来人员也会拥护这样的政府,政府的执政地位才能长久。施行“君人南面之术”与西方近代自由政府主义想类似,就是希望百姓的生活不要禁锢在政府干预的枷锁中,能有一个相对自由的生存和生活环境,保证君王的统治权力。

二、阳儒阴法思想的形成

“阳儒阴法”就是表面实行的“仁政”,儒家提倡仁政,所以是表儒,而其制度則是用的“刑法”,由于法家与刑有关系,所以必是里法。这种政策表面上看是人治的观点,其实质却是法制。这样就能在很大程度上诱导人民的支持,但一旦进入这个思想就会发现还是很严格的峻法。

从历史的发展来看,儒学是最有利于巩固统治者的统治的。儒家文化的精髓,“表现在哲学心态和思维方式上,就是重人生,务实用,看重群体关系,强调伦理道德,注重个人对社会发展的义务,所谓‘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忧患意识和社会责任感。”④

儒家文化和法家文化在秦前是两个不沾边甚至有些相对立的思想体系,儒家思想的核心是“仁”,重视伦理道德,强调个人对社会发的义务,儒家倡言仁政,称性本善。法家,顾名思义,主张“以法治国”,法家奉行法治。说性本恶。讲究诚敬、正直的儒家思想是向阳的、明朗的;玩弄权、术、势的法家思想是阴暗的、阴险的,二者好象水火不相容。

作为封建君王必须找到一种学说既能维持政治上的专制,又使得人不反对自己。于是,一种混合的做法就产生了:“阳儒阴法,儒法并用”。这就在思想上用仁义道德来蒙蔽百姓,获得人民的支持,在思想行为规范上规定了范围。但是在具体做法上用法家的法律来进行统治,规范人的具体行为。

孔孟儒学的精神实质是“血亲至上”,在冲突情况下不惜为了维护“父子有亲”放弃“君臣有义”。这一点从孔子主张“父子相隐”高于“忠于叶公”、孟子强调“事亲为大”等论述中可以看得很清楚。

先秦法家的精神实质是“忠君至上”,为了维护“君臣有义”放弃“父子有亲”——也就是所谓的“大义灭亲”。《慎子·外篇》说“骨肉可刑,亲戚可灭,至法不可阙也”,《商君书·开塞》说“上世亲亲而爱私,中世上贤而说仁,下世贵贵而尊官”,都指出了法家与儒家在这一点上的鲜明对照。⑤

如果大家都遵循孔孟儒家的“血亲至上”精神,就没人愿意为君主卖命了。所以,尽管他们总是讲“君君臣臣”、“无君禽兽”,聪明的诸侯们却始终不肯长久重用他们。荀子是孟子的学生,荀子看到这个问题,因此才修正孔孟儒学,转而主张“礼莫大于圣王”(《非相》),提出“隆礼重法”。

“礼义”在古代的作用之一就是“教化”,“小人”只有经过“化性起伪”这种思想的改造才能成为“君子”,刑法的作用是强制实施,已达到对不听教化人的控制。所以,“隆礼重法则国常有”礼和法都是治国所必不可少的。荀子将礼的原则法律化,使之有法的性质。隆礼重法对秦汉以后的正统法律思想形成起了重要的作用,荀子的“隆礼重法”思想开了儒法合流之先河,被改造成为维护官僚等级制的新礼。

三、阳儒阴法思想的发展

汉武帝亲政时已经立国70多年,这时已经聚集了大量的财富,君王的威望也已经形成。而汉武帝本人也是一位有雄才大略希望有所作为的帝王。“武帝治国,一改前代恭俭谨厚之风。对外,屡行挞伐之师,北逐匈奴,南平闽粤,连通西域,拓土开疆,使汉朝声威远播;对内,则表彰六经,号令文章,修制度,改正朔,兴太学,订礼乐,掀起了一股政治变革的热潮,从根本上改变了文景以来的政治风气。”⑥

在历史上汉武帝一直是以为善于实用策略和方式来处理问题和政治改革的君王。在思想上兴太学、尊儒术,用儒家思想来教化人心,但在具体做法上对董仲舒这样儒家思想的代表人物却弃而远之,任用大量的法家思想人物,用“法、术、势”思想来治理官吏,打击社会不法分子。

汉武帝所倡导的“阳儒阴法”只是一种存在表面现象上的模式,也就是说只是儒家思想和法家思想在表面上的结合,其结果也是证明了这种结合所带来的影响是有限的、效果是不大的。汉武帝强调儒学,仅仅是为了教化人民,维护思想上的统治,在实施上也仅仅停留在宣传上。儒家的轻徭薄赋、仁者爱人等思想都没有实施。在实际统治者大量的使用了法家的思想来治理国家,武帝在位五十余年,先后任用14位丞相,其中,5位因罪处死,4位死于狱中或自杀,宰相如此,百官自是一体。⑦

汉代治国策略走向成熟的标志是汉武帝以后的汉宣帝提出了“霸、王道杂而用之”口号。其中“霸”就是是采用法家主张,“王”是采用儒家主张。《汉书·元帝本纪》中提到,汉宣帝本人特别提倡用法制来治理国家,其朝着的大臣也多少支持法家思想的一派。太子汉元帝对汉宣帝的做法不满。他对宣帝说,陛下用刑过于严峻,用人也是文法之士,这样不好,应当多多任用儒生。汉宣帝怒斥太子:“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果然不出宣帝所料,“柔仁好儒”的汉元帝即位之后,重用萧望之、周堪等提倡儒家思想的大臣。但出现很多问题,由于缺少强有力的法律,结果政策无法实施,效率底下,导致超纲大乱。

汉宣帝被史家称为西汉的中兴之主,《汉书》称赞他当政的时代,“信赏必罚,综核名实吏称其职,民安其业……功光祖宗,业垂后嗣,可谓中兴”。汉宣帝开始,“阳儒阴法”有了真正的发展,儒家的“柔”与法家的“刚”相互弥补、相互配合,形成了有效的互补。这也成就了汉宣帝时期的国家兴旺。而到了汉元帝时期政治经济发展水平下降,正是由于背弃了“阳儒阴法”这一治国策略导致的。

四、两种统治思想的分析总结

战国末年和汉初的君人南面的无为思想改变了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使国家从战争的创伤中恢复过来,同时大大提高了自己国家的国力,可以说是一种和谐发展的统治技巧。

但是我们也看到其统治方式在历史上也是短暂的,不可否认君人南面思想带来的发展成果。但当这一政策长久运行时,国家会不会产生腐败问题、机构效率低下问题等都是需要考虑的。

为什么说汉武帝开始在中国实行了两千年的“阳儒阴法”是一种成熟的治国思想呢?其原因有三个方面。第一,“阳儒阴法”防止中国古代单纯使用儒家思想统治导致的预付柔弱,也避免了单纯使用法家思想统治导致的严刑峻法,形成了一种柔和的、兼容的政治态度。第二,提出“阳儒”这种思想就说明了那个时候的统治者已经注意到思想意识形态的统治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统治了思想也就统治了人民,“诛心”比“诛形”更加重要。证明了我国汉代时的治国技巧已经相当的成熟。第三,重视“阴法”就说明了法家和发展思想在政治中的不可或缺性,法家思想是真实的、现实的,比儒家思想上的教化要实用,证明了当时君王政治的实用主义和现实主义。⑧

在我们现代社会,关于实行人治还是法治的问题上我们可以学习这一时期的思想。单纯的人治必然導致社会中腐败问题的发生,而单纯的法治则不利于灵活的和谐社会的建立,社会没有发展的活力。通过分析战国和汉代的治国思想,我们可以认识到当前社会也必然是人治法治并存且共同发展的社会,在经济放任其发展,在政治上加强法制化,这才是良好社会发展的方向和道路。

参考文献:

①葛荣晋.法家“的无为而治”与“君人南面之术”[J].理论学刊,2008,(1).

②郝虹.儒家思想的官方意识形态化与汉末流弊[J].大连大学学报,2007,(4).

③包遵信.儒家思想和现代化[J].北京社会科学,1986,(3).

④方克立.现代新儒学与中国现代化[J].南开学报,1989,(4).

⑤李宗桂.文化批判与文化重构[M].陕西人民出版社,1992.396-403.

⑥刘泽华.论汉代独尊儒术与思想多元的变态发展[M].学林出版社,1993.

⑦蒲坚.中国法制史[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99.93-98.

⑧刘太祥.汉代政治社会化的途径和形式[J].史学理论研究,2007,(10).

(责任编辑 徐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