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农村警务新模式
2016-05-30高建王加茂
派出所工作 2016年11期
高建 王加茂



为进一步延伸公安机关“打、防、管、控”的触角,筑牢农村地区平安网底,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云南省牟定县公安局积极探索,在全县范围内推行“一村一警一助理”农村警务机制。这种新警务机制的运行,实现了警务前移,使农村地区的警情第一时间得到处置,纠纷第一时间得到调处,求助第一时间得到服务。
“一村一警一助理”警务机制建设的做法
一、及时汇报,高位统领,确保高起点推进。牟定县公安局及时将工作思路和推进情况向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争取州公安局和县委、政府的关心和帮助。县委、县政府下发了《牟定县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和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在县委、县政府和州公安局的关心支持和充分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牟定县公安局结合实际制定了《农村警务机制建设工作方案》和《农村警务机制建设实施细则》,全警动员,全力推进农村警务机制建设工作。
二、因地制宜,一专多能,确保高规格选配。“一村一警一助理”警务机制,对选配民警驻村和选聘警务助理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选聘的条件,并明确了职责任务和纪律要求。牟定县公安局合理划分警务区,按照“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原则,在全局范围内选取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的优秀民警,经乡镇党委政府考查后驻村(社区)担任党组织副书记或主任助理,指导开展好本村(社区)的综治维稳、治安管理、信息收集、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交通管理、消防安全管理、服务群众等工作,实现一村一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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