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恨化学”广告缺乏常识吗?
2016-05-30
2015年,央视8套播出的一则化妆品广告引发了舆论讨伐。广告中,歌手梁静茹被包围在一团象征污浊空气的灰色迷雾中,然后她连喊三声“我们恨化学!”,一把推开迷雾,终于拨云见日,最后出现“法兰琳卡,十年专注自然护肤”的广告语。网友爆料,《结构化学基础》的作者、北大教授周公度声明要状告CCTV-8。周教授认为,“我们恨化学”是一则反科学、破坏化学教育的坏广告,应立即停播,还要设法补救给化学教育造成的损失。
这则广告让不少网友不满:没有化妆品可做到不含化学成分,这则广告涉嫌欺诈、误导消费者。“我们恨化学”之类的商业广告之所以出笼,并在有影响力的公共传媒平台上“广而告之”,很大程度上是缘于广告策划人员缺乏科学意识。就像一位网友所讥讽的,“一切生命的存在都依赖化学,化学也并不意味着不安全,这条广告的文案策划及决策者应该读过书吧,卖噱头起码有点儿常识好不?”
对此,化妆品公司方面于2015年11月22日通过其官方微博作出回应,除致歉之外,也解释了这则广告创意的初衷绝非“妖魔化”化学学科,而是针对当下护肤品市场中存在的过度使用石油、化工化学成分、滥用化学药剂导致对人体肌肤产生危害的现象,替许多消费者“鸣不平”。法兰琳卡方面表示,这则广告播出后引起了许多消费者的共鸣,且并未误解广告的原意。但最终这则广告还是停播了。
化妆品广告是各种“伪概念”的重灾区。推出“我们恨化学”这类商业广告是冒险的传播策略,不被消费者认可就会“坑”了企业。另一方面,这也暴露出相关部门在把关商业广告时,科学素养严重不足,对受众不负责任。仅从危机公关的角度来看,化妆品公司道歉声明态度很好,也充分解释了这份广告创意的初衷。而对于更多的企业来说,如果不是乐观地将此类事件视为“意外白捡”的“社会化营销”的话,那么从今往后,最重要的应该是尽可能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