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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陈器出土于胶东之因

2016-05-30程娅航

西江文艺 2016年20期

程娅航

【摘要】:1994年出土于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县盘石店镇嘴子前村春秋墓M4的陈国之器陈乐君?甗与听盂,由于两器形精美并附有铭文,一经出土就受到极大的关注,对作为陈国之器为何会出土于胶东大地上,学者对此有着不同的观点。本文将在对不同学者观点分析与探究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陈乐君?甗;陈器;胶东地区

1994年陈乐君?甗与听盂出土于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县盘石店镇嘴子前村春秋墓M4,1996年《考古》第9期首次刊布了两器的器形与拓片(如下图),马良民、林仙庭两位先生还在同一期上发表了《海阳嘴子前春秋墓试析》一文,文中对两器铭文、时代与国别等问题分别进行了探讨。此后,王恩田、孙敬明等学者都对两器进行过研究。

陈乐君?甗(器形和拓片)

听盂(器形与拓片)

目前学界较大多数学者认为:两器同出嘴子前村春秋墓M4,陈乐君?甗铭文第一字没有加缀“土”符,为春秋时期“河南淮阳陈国”之“陈”,而非齐国“田陈之陈”。而听盂铭文中“”为即“妫”,应指妫姓陈国[1]。因此,这两器应为春秋陈国器。

陈乐君?甗既然为河南淮阳陈国器,那么它为什么出现在山东地区的墓葬?关于这一问题学界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

一、甗、盂可能是田氏在陈国灭亡后接受的宗国之器。马良民、林仙庭两位先生据史料指出春秋晚期胶东半岛已经为齐国田氏一族的封邑,这与海阳嘴子前墓群的年代相契合。海阳嘴子前墓群应为田氏墓群。而齐国田氏乃陈国陈氏之同宗,因此该器很可能是陈国灭亡之际某宗室携带到齐国,求助于同宗田氏之物。

二、甗、盂应为陈、齐交好之证。孙敬明认为海阳嘴子前M4的墓主人为齐国贵族。而陈乐君为陈国贵族,其所作甗出现在齐国贵族墓葬中,应是两国交好之物。

三、甗、盂很可能是战争的掠夺品。王恩田先生则认为海阳嘴子前墓地的年代下限为春秋中期后端,春秋中期后端以前,胶东海阳一带属莱国领地,故此墓葬为莱国墓葬。“齐侯灭莱”为鲁襄公六年十二月,海阳地区不可能为齐国田氏封邑。而由于此铜器器形为甑、鬲分体,与鲁城望父太M48形制相同,則该器年代应为春秋早期,时间上与齐桓公伐楚相吻合且陈国在桓公伐楚的必经之路上,因此该器可能是战争的掠夺品。

笔者认为孙敬明先生的此器为“陈、齐交好之证”的说法太过笼统,并未提供有力的证据,可信度不高。其次,王恩田先生推考该墓群下限为春秋中期后端,与“齐桓公伐楚”在时间上相吻合。但春秋中期以前,莱国故都为今龙口市归城,海阳一带虽属莱国领地,但离莱国故地甚远。而从海阳嘴子前墓群中出土的青铜礼器“七鼎九钟”的组合可知墓主人身份之尊贵,在如此偏僻之地出现这么大规模的贵族墓葬不太可能。因此,该器为战争掠夺品的说法似乎不妥。

而该器为田氏在陈国灭亡后接受的宗国之器较为可信,原因有二:

其一,嘴子前墓群应为齐国田氏墓群。综合墓葬的规模形制及出土器物的组合与特点而推考墓群的时代为春秋晚期,这一時期的胶东海阳地区为田氏封邑。《史记·田敬仲完世家》载田常“割齐自安平以东至琅邪,自为封邑,封邑大于平公之所食。”《史记·正义》:“安平以东,莱、登、沂、密等州皆自为田常封邑也”。田氏的贵族墓葬出现在自己宗族的封邑较为合理。

其二,嘴子前墓M4出土的听盂铭文似与陈哀公三十五年发生在陈国宫廷的叛乱有关,此叛乱导致陈国灭亡。据《左传·昭公八年》记载:“陈哀公元妃郑姬生太子偃师,二妃生公子留,下妃生公子胜。二妃嬖,留有宠,属诸司徒招与公子过。哀公有废疾。三月甲申,公子招、公子过杀掉太子偃师,而立公子留。夏四月辛亥,哀公缢。干征师赴于楚,且告有立君。公子胜愬于楚,楚人执(干征师)而杀之。公子留奔郑。……九月,楚公子弃疾帅师奉孙吴围陈……灭陈。” 《史记·陈杞世家》云“三十四年,初,哀公娶郑,长姬生悼太子师,少姬生偃。二嬖妾,长妾生留,少妾生胜。留有宠哀公,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哀公病,三月,招杀悼太子,立留为太子。……招卒立留为陈君。四月,陈使使赴楚。楚灵王闻陈乱,乃杀陈使者,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陈君留奔郑。九月,楚围陈。十一月,灭陈。使弃疾为陈公。”在这次叛乱的结果是公子留奔郑,而公子胜从此不见史载,陈国就此灭亡。而据马良民先生的考证,“听”、“声”、“圣()”为一字盂铭中的“”可释作听,读作圣。“圣”与“胜”同为书纽双声,古音相近。田氏作为陈国之同宗,在陈国此次内乱时已是齐国国内正在兴起的贵族,公子胜出逃投奔齐国之同宗合情合理。因此,此盂很可能是公子胜出逃之时携带于齐国。称“为(妫)”而不称“陈”,以姓代国名,因该是受器者为同宗田氏而有意避讳的做法。且此盂铭为后刻之,仅有人名、器名而无常规祝福语,应为宗国灭亡并非可贺之事,故省略之。

在嘴子前M4墓葬出土“七鼎九钟”中,九钟形制并不相同,其中七个是甬钟、两件为钮钟;而七鼎也外形各异,大有凑数之嫌。结合史料推测,齐景公时期的田乞一族在齐国尚属于正在兴起的贵族势力,其地位还不是很高。而这“七鼎九钟”的凑数行为也正体现出田乞一族当时所处的地位,他们追求较高的等级而实际上又尚未达到的一种特殊状况。因此,嘴子前M4墓的墓主很可能为田乞一族的某位人物。

综上所述,可知作为陈器的陈乐君?甗与听盂出土于胶东地区并非偶然,两器与春秋陈国很可能是春秋河南淮阳陈国之灭亡的见证,两器铭文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

注释:

[1]王恩田在《跋陈乐君?甗与听盂——兼论齐桓公伐楚》一文中认为:“为”并非妫姓之妫,应是动词“作为”之义,不能根据“为”判定该器为妫姓陈国器。

参考文献:

(1)马良民、林仙庭《海阳嘴子前春秋墓试析》,[J],《考古》,1996(9)。

(2)烟台市文物管理委员会、海阳县博物馆《山东海阳县嘴子前春秋墓的发掘》[J],《考古》,1996(9)。

(3)王恩田《跋陈乐君?甗与听盂——兼论齐桓公伐楚》[J],《中原文物》,1998(1)。

(4)孙敬明《山东新见陈器述略》[J],《中国文物报》,1998年8月19日第三版;又见《考古发现与齐史新征》,<商周金文七解·四>118——119页,济南:齐鲁书社,2006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