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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论庄子“天地有大美而不言”

2016-05-30白雪

现代语文(教学研究) 2016年3期
关键词:庖丁神人同构

《知北游》有言:“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時有明法而不议,万物有成理而不说。圣人者,原天地之美而达万物之理,是故至人无为,大圣不作,观于天地之谓也。”庄子为何以天地为美?庄子“美”的标准是由其思想的核心“道”所决定的。“道”是自然无为的,因此在庄子看来美也必须是自然无为的,自然无为即是美,而且是至美。《天道》中说:“夫虛静恬淡寂漠无为者,万物之本也。……静而圣,动而王,无为也而尊,樸素而天下莫能与之争美”。“虚静、恬淡、寂漠、无为”是“万物之本”,同时也是美之本。因此,万物所存的“天地”也就具有了自然无为的根本特征,从而成为了美的集中代表。《庄子》中曾多次出现对“天地之美”的赞颂:“夫天地者,古之所大也,而黄帝尧舜之所共美也。”[1]“判天地之美,析万物之理,察古人之全,寡能備於天地之美,稱神明之容。”[2]

天地不但美,而且是“大美”,是至美。庄子对“美”和“大”作了区分,“美则美矣,而未大也”,他认为“大”高于“美”。之所以如此,在于“大”体现了“天道”的无为而又无不为,体现了不为一切有限事物所束缚的最大的自由。而在庄子学派看来,“人的自由的表现正是美”[3]。庄子所赞颂的自然无为的“至人”、“神人”、“圣人”都悠游于这广阔无垠的背景之中。《逍遥游》和《齐物论》中各有一段对“神人”的描写:

“藐姑射之山,有神人居焉。肌肤若冰雪,綽約若处子;不食五谷,吸风饮露;乘云气,御飞龙,而游乎四海之外;其神凝,使物不疵疠而年谷熟。”

“至人神矣!大泽焚而不能热,河汉冱而不能寒,疾雷破山而不能伤,飘风振海而不能惊。若然者,乘云气,骑日月,而游乎四海之外,死生无变于己,而况利害之端乎!”

“天地”、“四海”为庄子所创造的理想人格提供了呈现的空间。而“神人”之所以与广阔天地共现,原因不仅在于只有天地之大才能衬托出“神人”、“至人”摆脱一切束缚的最大自由,更在于这些“神人”、“至人”是通过“吾丧我”将自身化于自然之中。他们舍弃了社会性,以自然无为作为人世生活的根本原则,达到与大自然融通相与的境界,即与自然、宇宙相同一,“与天为一”(达生)、“与天为徒”(人间世)后,才获得了绝对的自由,成为“神人”、“至人”的。

庄子有云“夫道,覆载万物者也”(天地),道生万物而又附着于万物之上,宇宙万物因有道才得以产生和发展,正所谓“天不得不高,地不得不广,日月不得不行,万物不得不昌”(知北游)。由于道在万物,而“万物与我齐一也”由此观之,人是可以通过对自然的观察去了解道,寻求美的。并且在人为物役的世间,通过体察自然而求得美也就成了唯一的途径。人只有通过“原天地之美”(知北游)、“判天地之美”(天下)、“法天贵真”(渔父)才能使自己“不拘于俗”而“备于天地之美”(天下)。由此可知,天地因符合自然无为的“道”而“大美”,人若使自身合乎了自然无为,那么也将获得美,成为自由无待的“神人”、“至人”。

如上所说,人之美可由“备天地之美”而得来。那么美是否可为人所创造呢?有一种观点认为庄子“否定美和艺术,否定人的技巧智慧,要求从根本上消灭人的认识能力,包括审美能力”[4]。的确,庄子认为礼乐文章有失性命之情,“五色乱目,使目不明;五声乱耳,使耳不聪;五臭薰鼻,困惾中顙;五味浊口,使口厲爽;趣舍滑心,使性飞扬”(天地),要“塞師曠之耳”、“膠離朱之目”(胠篋)使人复归其真。但《庄子》同样也有“梓慶削木為鐻,鐻成,見者驚猶鬼神”(达生),以人力而造出“天工”之作的故事。那么庄子对美的创造到底是持什么态度呢?格式塔心理学派(gestalt)在美的创造问题中曾提出“同构说”,用主客体的同构来解释美的根源。他们认为外在世界与内在世界有一种结构上的对应,因为这种对应在人的大脑引起了相同的电脉冲,所以人们在特定的对称、比例、节奏等因素影响下,会产生相应的知觉感受,从而获得美感,即人的内在情感与外界物质的审美特质的某种契合。这种契合源于人类悠久的生产劳动,人类在长期的实践中,主体日渐有了普遍合规律的形式,实践客体的自然秩序、形式规律也渐为人所熟悉、所掌握,这些自然事物也就与人类产生了同形同构,于是具有了审美性质。[5]这一观点与庄子的不同之处在于它视美存在于自然与人的互动中,而庄子则强调必须舍弃人之为人的社会性,使自然性完全不受社会性的影响,只有彻底融入自然宇宙之中才可获得美。但他们对获得美的过程的认识却有着相似之处,都认为人要在长期实践中把握住自然的规律,这样才能吻合客观的自然,从而获得美。《天运》中的“知顰美而不知顰之所以美”,一般被看作是说明应时而变的道理的,但从中也可看出美不能光看表象而要深究其所以为美的规律。庄子在讲悟道时常说“坐忘”、“心斋”,但这些都是有前提的,要“有数存焉于其间”。这与后来的禅宗在日常生活中体道有相通之处。《庄子》的“庖丁解牛”一段即可看为是这一思想的体现:

庖丁为文惠君解牛,手之所触,肩之所倚……砉然嚮然,奏刀騞然,莫不中音……文惠君曰:“譆,善哉!技盖至此乎?”庖丁释刀对曰:“臣之所好者道也,進乎技矣。……臣以神遇而不以目视,官知止而神欲行。依乎天理……因其固然。……今臣之刀十九年矣,所解数千牛矣,……恢恢乎其于遊刃必有余地矣。……提刀而立,为之四顾,为之踌躇满志。

庖丁在长期的解牛实践中透彻把握了客观对象的规律,解牛时“依乎天理”、“因其固然”,从而能达到“以神遇而不以目视”的与道相合的境界,于是“恢恢乎其于遊刃必有余地”获得了完全的自由,进而形成了“砉然嚮然,奏刀騞然,莫不中音”的美感。当然这里的规律不止包括平常所说的对客观世界的认识,还包含着人与自然之间那种不可言传的契合,这种契合即使在今天、在同构学说中依然是无法用科学解释的。总之,在庄子看来,合于“天地之美”的规律是人创造美的前提。对于它的把握必须通过个体的亲身实践,因为这种感受是直观的、感性的,无法经由他人来获得,只有自身能有“与道冥同”的体会,能有“恢恢乎其于遊刃必有余地”的自由感受。“这种自由形式,才是美的创造或美的境界”[6],于是庖丁可以“提刀而立,为之四顾,为之踌躇满志”从中得到至乐的享受。《天道》中进而将这种体会与语言相联系:

轮扁曰:“……斫轮,徐则甘而不固,疾则苦而不入,不徐不疾,得之于手而应于心,口不能言,有数存乎其间。臣不能以喻臣之子,臣之子亦不能受之于臣,是以行年七十而老斫轮。”

轮扁也是技进乎道的典型,他的“数”可以看作是数十年实践所沉淀下的无意识,不可以喻其子。这也从一方面说明了庄子为什么提倡“不言”。关于规律的体悟、契合是纯个人的感受,而语言是人们交际的公共工具,有群体所共同遵守的普遍规则,因而,庄子认为要真正把握那种有规律的契合,依靠这种共同遵守的规则是不可能的,只有凭个体的亲身感受、领悟、体会才能得以实现。因此,庄子中关于“言不尽意”的表述随处可见,诸如“可以言论者,物之粗也;可以意致者,物之精也”(秋水)、“意之所随者,不可以言传也”(天道)。从另一方面看,庄子认为虽“言不尽意”但还必须依靠语言,这一矛盾决定了他“谬悠之说”、“荒唐之言”、“无端崖之辞”(天下)的风格。在庄子看来,语言对感受自然之美是有妨碍的,对人也是有束缚的,也是需要人摆脱、突破的对象。他期望以自己特殊的言语表达出自己所意识到的“大美”,在他看来,正是通过这些荒唐之言使人们冲破原来言语规范的束缚,去把握、体验真正的“大美”。

综上所述,“天地”因其“无为无不为”而大美。人则一方面因“备天地之美”而使自身能“游于无穷”,获得完全的自由和美的享受;另一方面因“依乎天理”而能“以天合天”创造出“惊犹鬼神”的似天工之作。“天地之美”因其自然无为、“自美不美”而不愿言,因其混沌无限、变化无常而不可言,创造美的过程也因其强烈的个人性、感受性而无法言说。由此,天地虽有大美但不愿言、不可言,也无法言。

注释:

[1]陈鼓应注译.庄子今注今译[M].北京:中华书局,1983.

[2]北京大学哲学系教研室编.中国美学资料选编[M].北京:中华书局,1980.

[3]张利群.庄子美学[M].南京: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2 .

[4]李泽厚、刘纲纪主编.中国美学史[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

[5]李泽厚.美学三书[M].合肥:安徽文艺出版社,1999.

[6]李泽厚.中国思想史论[M].合肥:安徽文艺出版社,1999.

(白雪 北京外国语大学 10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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