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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流转的影响因素分析

2016-05-30韦晋

南方农业·下旬 2016年3期
关键词:农用地农地使用权

韦晋

摘 要 现代农业的集约化和规模化发展对农用地流转提出的迫切需求,而现阶段我国农用地流转率普遍偏低。因此,研究制约农用地流转的因素并制定相应对策是促使农用地流转和实现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选择。主要从农用地流转中的农地产权问题、农民意愿、劳动力转移情况展开讨论。

关键词 农用地流转;影响因素

中图分类号:F321.1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673-890X(2016)09--02

农用地流转是指农村家庭承包的土地通过合法的形式,保留承包权,将经营权或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行为。农用地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通过土地流转,可以开展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的农业经营模式,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但目前的研究表明,我国农用地流转率相当低,尤其是在经济发展落后和地理位置偏远地区。笔者将一些主要研究成果进行了归纳总结,希望对今后的研究有所帮助。

1 农地产权问题对流转的影响

对于产权对流转的影响,大多数学者考虑的是承包经营权的产权不完整,主要以钱忠好[1]为代表,认为农地承包经营权缺乏明悉性、排他性和安全性。钟文晶[2]从产权强度和农民的禀赋效应之间的关系论证了产权问题对农地流转的影响。首先,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凭借其成员权所获得的承包经营权具有了“准所有权”的性质。其次,《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国家法律的形式赋予农民较为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强化了农民土地权利的稳定性预期。

研究表明,无论是法律赋权还是社会认同均会强化农户的产权强度,并进一步增强农户对土地的禀赋效应,而过高的意愿接受价格将进一步抑制农地流转。。首先,要维护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其次,要保障好土地承包权,同时,要放活经营权。

2 农民流转土地的意愿与流转率直接相关

影响农用地的流转的一个关键的因素取决于土地供求双方的农户决策行为。曹建华、王红英等以中国中部6省为例研究了土地流转的供给和需求。研究结论如下。

对土地供给方农户来说,其流转土地的意愿取决于流出土地所能带来的总的收益、成本和风险的判断。其中流转风险与非农工资性收益、经营性收入、社会保障程度有关。对土地需求方而言,他的流转意愿取决于其对流入土地扩大生产所能带来的总的收益、成本和风险判断。对中部6省的分析表明,其实际土地经营规模小于最佳土地经营规模,从整体上看,农户对扩大土地规模具有需求意愿,利于促成土地流转。

3 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农用地流转具有一致性和差异性

国内对于农用地流转和劳动力转移直接关系的研究大都是单向的,而陈浩[3]和陈中伟[3]有所突破,将两者结合起来讨论证明了农用地流轉和劳动力转移不存在因果关系,其相互影响关系具有一致性和差异性。一致性表现在:

外出就业收入占家庭收入比重与劳动力转移比重和土地流转比重均为正相关,说明农村劳动力转移城市就业收入占家庭收入越高,劳动力转移和土地流转的机会就越多。通过提高其工资率和就业稳定性就会促使劳动力转移和土地流转的一致进行。

4 总结与建议

4.1 总结

通过阅读文献和现实了解总结出影响农用地流转的因素主要从3个大方面来说有农地产权和法律制度制约、农民供给土地的意愿和土地流转需求意愿。

其中农民对于产权强度的预期会影响流转效率;土地流转的有效性取决于流转制度的规范和严格执行,以及土地交易市场机制的有效运转;供给土地的意愿取决于流出后和流出前的收益对比情况,这不仅包括收入水平的变化,还包括社会保障水平的变化等;而农业经营大户是否有流入土地的需求取决于流转前后其规模经营带来的规模报酬之间的对比。此外,土地流转率还与农业税收和政策扶持情况的变化相关[4]。

4.2 建议

第一,赋予农民农地的财产性权利。只有赋予农户土地的财产性权利,通过土地与资本的结合、土地与企业家能力的结合,有经营能力的行为主体才有可能进入农业领域,农地流转集中与农业的规模经营才会成为可能,农民也才有可能获得更多的财产性收入。在促进农地使用权流转的过程中,先要建立清晰的农地产权制度。清晰的土地产权制度包括土地所有权主体明确即作为农村土地所有者主体的集体必须有明确的内涵,避免由于土地所有权主体泛化而导致的土地产权市场中经常出现的多元主体之间的权利之争。第二,建立和完善农用地流转平台,设置中介机构,规范流转行为,降低流转风险。市场的发展程度是农用地流转市场是否活跃的前提条件。如果仅凭农民漫无目的的完成交易过程的话,必然影响农地流转的效率和速度。所以农用地流转必须要有完善、活跃的农用地流转市场,特别要有完善的中介服务机构和交易载体。建立健全农地使用权流转市场,首先,建立农地使用权流转市场的运行机制。重点是农地使用权的价格机制、农地使用权交易中介机制、农地收益的分配机制。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公布:就农地流转的中介机制而言,农地流转市场的发展需要配套的市场中介服务体系,建立包括咨询、评估、代理、仲裁等机构及相关制度;就农地流转的收益分配制度而言,应当使农地流转的收益在交易当事人之间合理分配,保护各方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其次,要建立健全农地使用权价格评估制度。最后要使农地使用权的交易活动公开化契约化、货币化,提高农地使用权市场的透明度。第三,培育流转示范户,鼓励和引导农民,健全农民的社会保障机制,提高流转意愿。

第四,加快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农业合作社可以聘请职业经理人管理,促进农业大规模生产,提高流转效率。

参考文献

[1]钱忠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产权残缺与市场流转困境_理论与政策分析[J].管理世界,2002(6).

[2]钟文晶.禀赋效应、产权强度与农地流转抑制_基于广东省的实证分析[J].农业经济问题,2013(3).

[3]陈浩,陈中伟.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土地流转不一致的影响因素:2010年中国农村固定观察点数据[J].财贸研究,2013(5).

[4]姜松,王钊,曹峥林.不同土地流转模式经济效应及位序_来自重庆市的经验证据[J].中国土地科学,2013(8).

(责任编辑:刘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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