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分时度假 又一个吸金黑洞

2016-05-21翟星理

东西南北 2016年9期
关键词:推介会夫妇消费者

翟星理

如果老年人购买了分时度假产品又想维权,代价会很大,就是追回一只鸡,杀死一头牛。

分时度假是一个舶来品,自上世纪90年代引入中国,一路扩张,一路争议不断。

销售分时度假产品的公司多以退休老年夫妇为目标客户,尽施推销技巧,夸大宣传,签单合同金额从5000元到78000元。而国内分时度假市场鱼目混珠,一旦签约,消费者就如掉进了一个吸金漩涡。

中国消费者协会原副会长刘俊海说,人口老龄化势不可挡、老年群体大额消费倾向愈发明显,同时老年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也逐渐凸显。

“感觉就像一群骗子”

分时度假指把酒店或度假村的客房,按10年至40年甚至更长的期限,以会员制形式一次性出售给客户,会员获得每年到有合约的酒店或度假村住宿7天的一种休闲度假方式。消费者可通过交换服务系统,把自己的客房使用权与其他会员异地客房使用权进行交换,以此实现低成本到全球各地旅游度假的目的。

2016年1月4日,天刚亮,家住北京的闫鹤群就顶着寒风出了门。尽管律师说过他没必要跑七八十公里,但他仍然坚持出庭。

闫鹤群夫妇掉入“陷阱”,是在2013年1月17日。当天下午,退休两年多的闫鹤群夫妇来到北京西二环万通大厦,被一名穿西服的年轻人拦住,“是××介绍你们来的吗?”

两天之前,闫鹤群的老伴接到自称是北京洪源假日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源假日)一销售人员的电话。电话中,销售人员推荐分时度假产品,并邀请闫鹤群夫妇到万通大厦参加产品推介会。

推介会现场布置得像高端产品展销会,墙上醒目的位置上挂着“RCI”的标志。“RCI”系美国一家国际分时度假交换公司,目前是全球最大的分时度假企业之一。一年轻业务员告诉闫鹤群:“(入会后),全世界一百多个国家,你想去哪就去哪,想什么时候去就什么时候去。”

闫鹤群称,推介宣讲会开始后,该年轻人一直守在他们身旁,如果有别的夫妇想过来问话,都被洪源假日的工作人员打断。曾参加过当天推介会的另外3对老年夫妇证实,当天下午会场里将近40对老年夫妇,每一对夫妇身边都有一名由洪源假日安排的工作人员,“只要发现参会者有交流,他们就插进来,不让我们家庭之间有接触。”

不到10分钟,分时度假宣讲结束,推介会进入推销阶段。那名年轻业务员最先推荐的是一款原价13.8万元的分时度假产品。闫认为太贵了,对方换了一款11万多元的产品继续介绍。几个回合下来,当对方推销到一款8万多元的产品时,闫鹤群夫妇已有些身心疲惫。最后,他欲以没带足现金为由离开万通大厦,对方提出可以开车送回家取钱。并说,如果当天签合同的话,该产品优惠价只要7.8万元。

全球一百多个国家随时游、在国外住一周的星级酒店只要花2600元人民币,闫动心了。认购合同书显示,洪源假日得到北京金隅八达岭温泉度假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金隅温泉)的合法授权,向闫鹤群夫妇出售金隅温泉一套两室一厅房屋的使用权,使用期限为30年,每年只能使用一个星期。

“骗的就是你们”

签完合同的第二天,闫鹤群后悔了,“到底该怎么扣费啊?这一百多个国家都能给我们发旅游签证吗?”他决定去找洪源假日要求退款,被拒绝。同样被拒绝的还有家住北京西城区的王锦花。2009年年底,她花费7800元购买了北京龙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旗下一间房屋3年的使用权,同样是每年只能使用一个星期。

事后,王锦花通过洪源假日预订出国旅游的酒店,“第一次去跟我说当时旺季定不了,第二次说签证难办,第三次说你想去的地方没有RCI的酒店。”失去耐心的王锦花去找洪源假日讨说法。她当面指责“你们这么做就是骗老年人的钱”,洪源假日一男士大声回应她“骗的就是你们这些人”。

合同金额7.8万元的闫鹤群一直在尝试通过RCI官方网站预订度假酒店,“不花出去,我太亏了”。两年多时间,闫鹤群夫妇共使用了4次交换权,去过烟台、丽江、东南亚和北欧。但这4次交换度假并没有带给他洪源假日推介会上宣传的美好体验。

首先是价格。闫鹤群称,推介会上洪源假日并未提及除7.8万元的总价之外每次出行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他实际使用后才知道,每使用一个周次的交换权,要交980元维护费和940元交换费。另外,每使用一个周次,洪源假日就从7.8万元签单金额款中扣除2600元的合同成本价。如此合计,交换一个周次的最低实际花费为4520元。“还不包括往返路费、景点门票和吃饭,去趟烟台就要花这么多钱,我还不如报旅行团跟团走。”闫鹤群说。其次是从预订到实际出行的时间。闫鹤群提供的订单信息显示,他每次通过RCI预订的交换酒店都要排队超过一年的时间。

争议中的空白区

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之后,北京、上海、南京、天津、沈阳、武汉等地均出现过对分时度假纠纷的公开报道或投诉。

北京律师协会教科文体与旅游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马林艳介绍,相比与国外专门针对分时度假的法律规定,目前国内尚无针对这种产品形态的专门法律法规,“还是一个空白区,争议很大并且易引起纠纷”。

马林艳说,从销售阶段看,代理商推销、消费者购买适用合同法,只要买卖过程不违反合同法即可视为合理合法。但分时度假产品销售的同时若涉及了交换公司的服务,那么该种交换公司的服务则是另外一个法律关系,其中要考虑交换公司具体的规则和所在国的法律规定,以及交换分时度假产品是否能够实现等一系列问题。

中国消费者协会原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导师刘俊海补充说,考虑到国内分时度假产品的消费者绝大多数为老年人,一些合同的期限动辄20年以上,“签订合同的父母去世以后,合同约定的使用权的继承也是个问题。”

2008年,刘俊海赴美考察消费者后悔权制度,回国后开始呼吁引入这项制度。后悔权指消费者购买商品后,如对消费行为产生后悔想法,可在法律规定的合理期限内根据本人意愿将所购商品退回给经销者,并无须说明理由,也不需承担费用。

2013年,北京东城区法院曾提出重视分时度假旅游合同中消费者权益保护,同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迎来一次修改。参与了消法草案修订工作的刘俊海建议引入后悔权制度。据刘介绍,意见稿出台前学界和舆论关注的焦点即为是否引入后悔权、引入到何种程度。

2014年新消法实施,新增的第二十五条被解读为“后悔权”。刘俊海说,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分时度假消费无法适用“后悔权”,因为新增的后悔权针对的对象是以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的商品。

他认为,鉴于分时度假自引入中国以来就法律纠纷不断,老年消费者面临举证难等问题,目前最直接的解决之道“就是扩大解释后悔权,将此类消费纳入后悔权,但这需要国家工商总局和最高法院的共同努力”。

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提升消费品品质,建立商品质量惩罚性赔偿制度。刘俊海认为,针对分时度假市场,降低消费纠纷的源头是提高整个行业的资质标准。“虽然针对分时度假产品销售资质的规定仍然是空白,但是政府工作报告至少已经提出了一个方向,‘无法选优,先劣汰。”

(田园荐自《南方周末》)

猜你喜欢

推介会夫妇消费者
工地上的一对夫妇
夫妇自编曳步舞,快乐感染数百万人
知识付费消费者
3.15打假
二则
邀请了多少对夫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