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经济”:从夜总会到德云社
2016-05-19包冉
综艺报 2016年9期
关键词:理论
包冉
网红自古有,今年特别热。
大出风头的papi酱、各类直播平台上20万余男女主播,这些还只是冰山一角;在分众、垂直、细分领域,众多粉丝体量不大、黏性和盈利能力一流的“专业网红”,呈现出更持久的生命活力。更别提在资本和资本市场追捧下,正前赴后继踊跃投身于网红事业的无数老中青。
与以往一样,出于投资者和被投资者的强烈名利动机,关于“网红经济学”的炒作又开始了。典型打法老一套,无非有三:
其一,整出一些新名词,鼓吹一场新颠覆,不惜把小姑娘比喻成“当代鲁迅”,也不顾“德不配位,必有灾殃”。放眼全球互联网发展,只有“长尾理论”“免费的经济学”和“共享经济”可以视为互联网对经典经济学与社会学理论的原发创新。其他,影响力大如“社交网络”者,其理论基础早在上个世纪60-70年代便由人类和社会学家提出并验证,互联网对社交网络当然很重要,但解决的是应用层面的问题,即为其提供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全球运营试验场。一个客观现实是,迄今为止的三大原发性网络经济理论创新,其商业实践和理论提出均源自美国。以中国互联网大而不强的发展现状,动辄标榜理论颠覆创新,不是勇敢者的自信,而是无知者的无畏。
其二,轰轰烈烈搞运动,新瓶里面装旧酒。网红是什么?“网”,说的是媒介,其核心是互联网带来的自媒介形态;“红”,说的是目标,是大众关注度和舆情话语权。
传统意义上的“造星”,有一套成熟的自上而下的拔擢、培养和推广机制;……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