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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知识产权犯罪现状及治理对策

2016-05-19陈文昊

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2期

摘要:通过对我国2005—2014年知识产权犯罪人数与全国总人口数的统计数据分析可知,在宏观层面上,我国知识产权犯罪总体呈现上升趋势;在微观层面上,我国知识产权犯罪以商标权犯罪和著作权犯罪为主,被害人、行为人具有区别于一般犯罪的特征,除《刑法》侵犯知识产权罪一节规定的罪名以外还有其他罪名所包含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目前,我国在知识产权犯罪治理上主要存在如下问题:一是刑法与知识产权立法言人人殊,难以协调;二是行政处罚被奉为圭臬,刑罚效果弱化;三是司法与民众难以对接,自诉渠道威无所施。对此,我们应以罪刑均衡原则破解知识产权犯罪的立法设置;应采取打防并举、宽严相济的知识产权执法模式;应增强民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强化知识产权司法的专业性与可对话性。

关键词:知识产权犯罪;罪刑均衡原则;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中图分类号:D924.3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009-3729.2016.02.009

文章编号:1009-3729(2016)02-0058-09

作者简介:陈文昊(1992—),男,江苏省镇江市人,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犯罪学。

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标志着我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进入法制化轨道。在电商蓬勃发展的今天,网络成为销假的主要媒介之一,知识产权犯罪很大一部分是以网络销假的形式进行的。《刑法修正案(九)》(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扩大了网络销假行为的处罚范围,加大了对知识产权犯罪的处罚力度,对知识产权犯罪的预防起到了制度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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