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行社如何继续担当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重任
2016-05-19张磊
金融周刊 2016年13期
关键词:金融
张磊
“十三五”期间,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业现代化,需要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了“推动金融资源更多向农村倾斜”的方针,并对金融系统提出了多方面的具体要求。县级行社(县级农村商业银行、县级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是农村金融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继续担当起支农主力军重任,更加有效地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就应当深刻领会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深入研究和破解面临的一些突出问题。
就当前农村金融体系的构成看,国有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设在县级的分支机构,以及县级行社和其他股份制银行,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兼顾公益性和盈利性,按说,完全可以满足各类“三农”市场主体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但实际情况是,县域信贷资金存在着严重的外流问题,县级行社“一农支三农”,心有余而力不足。以驻马店市某县为例,截至2015年底,全县8家银行业机构存款余额为1637899万元,贷款余额为606329万元,存贷仅为37.02%。其中,农信社的存款余额为698577万元,贷款余额为426289万元,存贷比为61.02%。农信社以42.65%的存款市场份额占据了70.31%的贷款市场份额。国有商业银行的县级分支机构没有真正坚持中央反复强调的“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这一原则,把吸收到的存款,通过上存,70%以上流向了大城市、大企业、大项目,这对县域经济发展来说,本来就十分短缺的金融资源,却得不到利用,无疑是“釜底抽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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