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中国经济增长阶段界定
——基于罗斯托的经济成长阶段论
2016-05-18张丽伟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北京市100091
新丝路(下旬) 2016年7期
关键词:经济
张丽伟(中央党校研究生院 北京市 100091)
新常态下中国经济增长阶段界定
——基于罗斯托的经济成长阶段论
张丽伟(中央党校研究生院 北京市 100091)
罗斯托将经济发展分为六个阶段:传统社会、为起飞创造前提条件的阶段、起飞阶段、成熟阶段、大众消费阶段、追求生活质量阶段。中国已基本完成成熟阶段的任务,开始迈入大众消费阶段,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过渡期。为避免落入“中等收入陷阱”,政府在顺应经济规律的基础上,适度宏观调控,解决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等好经济发展问题,不断完善我国产业政策体系。
经济阶段;新常态;成熟阶段;大众消费阶段【DOI】10.19312/j.cnki.61-1499/c.2016.07.018
自2012年以来,中国经济增速开始明显放缓,低于中国政府长期坚持的8%的安全增速,引起国内外对中国经济增长的广泛关注。甚至有人借机鼓吹“中国崩溃论”。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首次提及“新常态”一词。自此,新常态被用以描述新时期的中国经济。新常态下讨论中国经济增长问题,首先要弄清发展阶段的问题。罗斯托的经济成长阶段论描述经济发展的共性问题和一般规律,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具有一定指导意义。
一、罗斯托的经济成长阶段理论
1960年,美国经济学家罗斯托从经济史角度,根据工业发展状况,把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分为五个阶段,后又引伸为六个阶段:
一是传统社会。这个社会中,家庭和氏族关系在社会组织中起很大作用。“传统社会”这一名词把牛顿以前的整个世界都包括在内,包括:中国的各个朝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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