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正确办刊导向提高立法理论研究水平
——寄语《地方立法研究》创刊
2016-05-17王晨
地方立法研究 2016年1期
王 晨
坚持正确办刊导向提高立法理论研究水平
——寄语《地方立法研究》创刊
王 晨*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在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新形势下,在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及“全国法制宣传日”这一具有重要纪念意义的时间节点背景下,《地方立法研究》期刊欣然问世,为立法理论研究开辟了新的阵地,为立法经验交流搭建了新的平台,为法治理论和法治文化的宣传创新提供了新的载体,可喜可贺!
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作出重大战略部署,对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包括地方立法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希望《地方立法研究》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牢牢把握正确办刊导向,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扎根我国波澜壮阔的改革发展实践,立足地方丰富厚实的立法工作实际,积极反映地方立法理论研究成果,推动地方立法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提升新水平。
广东地处改革开放前沿,地方立法工作起步早、发展快,敢于先行、先试,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各方面走在全国前列,积累了鲜活的地方立法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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