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小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
2016-05-14许文
科技创新导报 2016年5期
许文
摘 要:中小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根据思想政治教育接受理论,必须找准接受主、客体之间的契合点,即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切入。这是接受教育规律使然:符合接受客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在要求;与接受主体(中小学生)的认知发展水平相匹配;抓住了道德接受过程的关键点;与接受媒介(中小学德育教材)保持相当的一致性。
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社会主义荣辱观 接受教育理论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6)02(b)-0139-02
思想政治教育接受是指发生在思想政治教育领域内的接受活动,它反映了思想政治教育接受主客体之间的相互关系,是接受主体出于自身的需要,在环境作用影响下通过某些中介对接受客体进行反映、选择、整合、内化、外化等多环节构成、连续、完整的活动过程。作为接受客体(教育内容)必须具有可接受性,只有接受客体能够与接受主体保持最大限度的契合性,接受主体才能够更好地去认同和接受,从而达到教育的目的。
在中小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活动,接受客体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容,接受主体是中小学生;前者是宏大抽象的理论体系,后者是蒙昧无知的未成年人,要跨越这个鸿沟,必须找准接受主、客体之间的契合点,使教育活动遵循接受教育规律,呈现出合乎中小学生接受特性的对应性关系。
按照接受教育规律,中小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必须紧抓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从此切入,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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