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最低工资标准现状研究
2016-05-14胡向坤
对外经贸 2016年5期
胡向坤



摘 要:将福建省最低工资标准与职工月平均工资、人均GDP和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进行纵向比较,同时与其他四省份最低工资标准进行横向比较分析。得出福建省最低工资标准偏低、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率较低且低于月人均消费性支出年均增长率的结论。提出适当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以便能够保证低收入人群及家人的基本生活,真正缩小贫富差距,使领取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者享受到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促进福建省产业结构升级。
关键词: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月平均工资;人均GDP;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283(2016)05-0124-05
一、研究背景
1993年11月,劳动部发布《企业最低工资规定》,我国开始建立最低工资标准制度,2004年3月国家实施了《最低工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我国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我国所有省区市都分别建立了最低工资标准制度,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省区市也在不断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以福建省为例,1994年福建省最初设立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为每月280元,2004年增长到480元,2010年调整到每月900元,截至2015年7月,福建省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为每月1500元。2015年全国有14个省(区)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上海、深圳两地月最低工资水平超过2000元。
近年来,我国国有垄断行业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工资增长幅度较,而地方国有事业单位、经营规模较小的民营企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工资增长缓慢,甚至多年得不到增长,导致低收入者数量不断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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