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革时代的立法路线图
2016-05-14伟民
浙江人大 2016年5期
伟民
2015年3月至2016年3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6部新法律,修改37部法律和1个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并通过8个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回望最近一年的国家立法,既留下了多维推进的立法成果,也留下了耐人寻味的立法故事。其间的点滴突破或艰难,都见证了当下的立法进程以及现实的立法生态。
修旧法,走向法律升级时代
梳理最近一年的国家立法,当可以“数量多、分量重、节奏快”三大关键词来形容。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双重时代语境下,立法数量不仅较前几年明显增多,而且突入多个重点领域。其中,此起彼伏的“修法”行动,构成了极为典型的一个观察视角。
民主政治领域修法取得重大进展,是最近一年立法有别于前些年的特殊标记,其中最具分量的修法举措,莫过于2015年3月由全国人代会通过的立法法修正案。这是有“小宪法”之称的立法法颁行15年后的首次修改,一系列以强化人大主导、改进立法技术、提升立法质量为导向的制度改进以及地方立法权扩容的重大改革,标志着一个全新的立法时代正式起步。与立法法修改相映成辉的,则是2015年8月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的修改,以强化、改革县乡人大工作为重心的修法理路,意图破解的正是基层人大“地位虚置、行权孱弱”的现实积弊。有分析认为,立法法和“人大三法”的修改,进一步做实了自上而下五级人大的机构和制度建设,为各级人大真正发挥权力机关作用打开了广阔的前景,堪称人大制度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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