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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的土地

2016-05-14鹿悠悠

岁月 2016年6期
关键词:家园乡土记忆

鹿悠悠

我住的地方

写作通常开始于自我经验的觉醒,记忆对一个写作者来说是最宝贵的资源。一个有丰富记忆资源的写作者很容易建立起独有的美学框架,他的叙述往往会有很高的辨识度。我时常懊恼自己这种资源的缺失,甚至因为没有精彩的童年回忆而羞赧,在少年时代我就没有可以连通同龄世界的话题。我的童年是反锁的大门、没有闭路线的电视机和一架子的书。对于写作这件事情有热情,可是没有牢固的故事做我的城墙。

于是我看向自己,像审视一个陌生人的童年一样,看看不太多的人生经历里,有没有精彩的故事被忽略。

你不得不承认,你现在的样子就是少年生存的土地滋养出来的。这些旧的记忆可以用来把玩,用来温暖或者治愈漫长的暮年时光。甚至很多难解的事情都可以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从那些往事里找到原因。我首先把目光投向我住的地方。故乡应该是这样一个地方,有旧的记忆,有相似的饮食习惯和一样的乡音。先说吃,我的邻居里有一个川妹子,我们在外面玩儿的时候,她爸爸总端一碗饭追在后面喂她,那一碗饭通常是白米饭加辣椒酱,我想不通她爸爸爱她还是不爱她;还有一个浙江的阿姨,她家总有很好吃的梅干菜扣肉,我妈就不会做;我家吃面条是用清水过一下的,就那样吃,没有卤。我爸说这样最好吃,但是我一直痛恨面条,确实是痛恨,没滋没味的,我又没有胆量剩饭,所以面条被我认定是这个世界上最难吃的东西,直到高中住校我才发现其实面条可以好吃,只要放卤。

再说乡音,我们这儿的孩子,普通话普通得不能再普通了,要是去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不用做太多的准备至少都是二级甲等水平。那个时候我们对普通话质朴的向往和毫不掩饰的崇拜,就表现在谁要是操着不一样的口音,在小孩子中是一定会被欺负的。比如四川妹子,她就管吃饭叫“撕饭”,我们每天的功课就是围住她教她说话。当年我们都是小姑娘,而她是更小的姑娘。每一天都不许她跟我们做游戏,必须先学会正确的发音,我想,川妹子的童年记忆也许并不愉快。每一个到我家做客的小伙伴都跟我反映听不懂我爸说话,那个时候我觉得很丢脸,怎么这么多年都学不会普通话呢,现在想来,我爸可能根本就不想改变他的口音。我可以为每一个来我家的人当翻译,所以现在很多词都被方方正正地锁在记忆里,“不知道”要说“知不道”;“晚上”那叫“夜来后晌”;还有一个代表停顿没有实际意义的虚词,意思类似于“嗯……”发音类似“哪尼户地”;最让我骄傲的是,我会一个简单又神奇的发音——“啊”,嘴巴不用张大,发音位置不用舌面,要用喉咙。这个词最神奇的地方在于,你其余的发音可以不太准确,只要在表示同意的时候,标准地发了这个音,我爸保证会夸我……还有好多词,写出来是那么不生动。

我童年的启蒙文字不是诗歌而是老家的地址。我爸三个字一顿,念得很有节奏,我也跟着三个字一顿,背得很有节奏。我被灌输着一个神秘的地址,在我还不认识字形的时候就千百次地听爸说:你一定要记住。我无数次地困惑于他的强调,这与我有什么关系。那个遥远的地方没有提供给我生活的任何条件,即使我记住了,又有什么用。最终变成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地址。假如有一天我有了下一代,他会怎么理解这个地址和他之间的联系。因为我认真地背诵这个地址,从此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说的所有的话,都带着山东口音。以至于很多年后我才知道“淄博”的“淄”其实是平舌音。我用通用的语言面对这个世界,从我开始学会说话和那些经过生活千锤百炼的语言就有不可逾越的距离,学会它们对我来说像学一门新的语言,发音不地道,词汇也掌握不了,然而语言是你迅速归乡的佐证,少小离家,只要一站在故乡的土地上,只要你能用地道的家乡话问路,就能立刻打开通往故乡的钥匙。这把钥匙,被我们弄丢了,丢了就是丢了,找不回来了。

爸牵挂的那个老家我回去过三次。第一次,奶奶还在,河水还清,姐夫在家撑溜子,姐姐还养着很多荷花,我还能钻进苇子编的篮子里。第二次,我再回去,奶奶不在了,姐夫出国了,河上飘着绿藻,荷塘不养了,再想下河要给一个陌生人十块钱才能坐上溜子。唯独姑姑的房子还是没变,厕所还是旱厕。炕上坐着一群孩子,我一进屋呼啦站起来一堆。孩子们都不说话。我被拉着,挨个认,说这个是大姐家的,那个是二姐家的……第三次,姑姑也不在了,站在她的小屋后面隔着青绿的苇帐子,远远能看见压路机卷起的灰尘,蒙住你看向更远的视线。炕还在,只是炕上没有人。问及当年的那几个孩子,姐姐说他们上班呢,要等到下班才能回来。过了一会儿,回来一个抱着头盔的少年,见我羞涩地一笑,再没有当年从炕上被人拽起来,小声叫小姑的神情。我们把时间都蹉跎到哪里去了,怎么没有发现一个孩子一下子就长成了少年,唇边柔软的小绒毛变硬,身边还站着他的小女朋友。人生情节相似地循环上演,可是有什么东西正在悄悄离开。

尽管我能把爸的口音模仿得惟妙惟肖,还是不理解爸的牵挂。对我来说,关上门的地方就是家。对爸来说,马踏湖和湖里的芦苇,才是家。他给我讲马踏湖,我就记挂湖里的金丝鸭蛋,他给我讲院子里的树,我只想念树上的青枣。在这个地方,很多人的老家都在遥远的地方。于是我习惯了那种好像灵魂安放在另一处的感觉。仿佛我们都是蒲公英的种子,安心扎在一处。但只要聚在一起,就开心地讲着远处那个自己不熟悉,也不熟悉自己的地方。

要说共同的记忆,我和我的小伙伴们的记忆就断篇儿了。儿时的小伙伴,经常前一天还在一起玩儿,第二天就来通知我们,她要回上海了,或者要回浙江了。奇怪得很,我们都是在这里出生的,怎么去那么远的地方反而叫“回”呢。我儿时的玩伴就这么“回去”了一大半。

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对自己生活的这片土地是否是家乡,是否应该认同它产生了怀疑,现在看来其实我们都是移民的后代。这个地方历史短暂,不像别的地方,总是那么神奇,也总是那么有魅力,总能从犄角旮旯找出点历史的痕迹。在这儿,除了远古的化石,再也没有别的可炫耀的东西。

被离开的家园

我们总是需要一个家园为我们提供生命的能量,做自己强大后盾,可以生发出无穷的力量。只不过现在这个家园具体多了,我们更在乎有没有房子。大部分人都已经不在乎有没有土地了,没有一块属于我的地,依然可以生存。并且不会有离开土地就会无所依傍的慌张感。家的标志不再是乡音,不再是熟悉的植物和村里的老狗,而是我们能否在一大串钥匙之中,熟悉又迅速地摸到能打开家门的那一把。离开很容易,回去并不容易。我不能一踏上那片叫做故乡的土地就自然而然地热泪盈眶。可是我想我应该不会再回到那片土地上去了。对于它来说,我是它洒向世界的种子。

我在这座城市里,随时都可以听到关于“被离开”的一些故事。有些人和我父亲那种为了理想离开家乡不同,他们是懒洋洋地等在家里,自然有人叫他们离开。在公交车上,无意听见两个人的对话,其中一个指着世纪大道说,“这么宽的路,你看连一个门市房都没有?你看,你看。我就不相信,这么宽的路会没人走。这要是开一个门市房,干点儿啥,人来人往,不就来生意了么。”我在心里说:你也太不了解这座城市了。这条路上哪里会人来人往。这里只有几个单位,上班时间我们都在办公楼里,哪里会有人出来照顾你的生意。何况这条路拓宽是为了走车的,哪里是为了走人的。接下来两个人很热烈地谈论起来淮北老家,谁家的地被占了用于掏煤,谁家地被占了用来盖房子,盖房子和掏煤哪一种会获得更多的赔偿。没有人感慨丢失了土地,离开了家园,他们感慨的是,“掏煤的”给的赔偿多于“盖房子的”,被掏煤的那一家一下子就过上了富足的生活。用的都是我能听懂的普通话,几乎没有口音,我想他们离开土地,就再也回不去了,可能都不会想要回去。

还有一次出租车司机和我聊天说:“今天街上都没人呀,都去逛屯子了。”“屯子”这个词对我来说实在是很陌生。他告诉我,开发商占了他的地,这才有钱买了出租车。他说:“我媳妇还说没有地心里没底,我就告诉我媳妇,没事儿,买车,开车,跑活儿,家里钱攒着,想吃啥吃啥,想吃豆角就吃豆角,想吃茄子就吃茄子。”这是一个被城市扩张簇拥着离开土地的人。接下来的一路上,他一直在给我讲不同品种的豆角的区别,哪一种更好吃。这对我来说太难了,实在是想象不出豆角和豆角之间有什么不同。

这么多人都逐渐离开了土地,没有人表现出我想象中的失望和留恋,反而很期盼快点能有什么力量占了他们赖以生存的土地,盖房子或者掏煤。人再也不像是土地上生长出来的植物了,更像飘在半空中的风筝。

记录着消失

最终还是要回归到写作上。写作是一种记录,记录下一代人成长的轨迹,记录下逐渐远去的那些人和事。

故乡的消失无异于精神脐带的断裂,当我们都成长成了独立的个体,能独自面对这个世界,如果没有温暖又坚实的后盾,就缺少了一种情怀。我渴望用不断地写完成不断地追寻的过程。追寻远去的家园,追寻最初的温暖。写作是家园的最后一方阵地,如果有一天所有写作者的文字都不再指向故乡深厚的土地,那我们的家园就真的失守了。

所以,我很认同祝勇说的“中国的城市管理者们对城市的特质缺乏起码的认识。他们似乎对现在更情有独钟,为了与现在保持同步,我们城市总是以一副动荡不定的面貌出现——到处是工地,拆除与重建的工作反复进行,具有传统价值的老房子遭到抛弃。漂泊不定的现在使我们永远站在一个点上,而不是一条延续线上。这使我们四顾茫然,孤立无援,既不了解来路也无法判定去处。浮华的都市里隐藏着‘我们从何处来,到何处去的原始困惑。”不断地拆解逐渐瓦解着我们的集体记忆,被标榜的个人体验快感正在占据情感表达的大部分空间。

城市早就作为机器存在,日夜喧哗,试图展现自己的高贵和个性,殊不知在乡土强大的生存能力面前,这些都是可以被不屑一顾的。在最遥远的乡间,你总能找到新鲜的去处。而城市,日趋相同的面孔正在消灭着乡土的色彩。

这一点你可以在任何一个城市的古镇或者古巷里找到答案。他们兜售一样的商品,甚至商铺陈设方式都相似,唯一不同的是古镇或者古巷的名字还没变,作为一块招牌招揽着游客。拆了再建,城市的规模越来越相似,最有生命力的东西已经不在古巷。

乡土是我们的文化背景,背景越丰富我们越有底气。可是我们离乡土越来越远,但是乡土在文学中还保持着相当强大的势力。文学如果失去这样的生命现场,就会越来越轻。在这些地方空灵地探讨所谓生存环境是不现实的。因为城市的保护随时都在,不存在突然没有了明天的困境。我们的问题在于关注的生命细节太多,以至于一切都显得那么的不珍贵。那些虚无缥缈的心灵鸡汤,听多了让人牙疼。

文字越来越精致,对文本的分析越来越清楚,对叙事方式,叙事节奏,叙事风格分门别类,文章仿佛被规规矩矩地放在一个又一个的小格子里,文学系想要讲哪一种类型,伸手去哪一个小格子里信手拈来。文字像是被教育成老成少年的小孩子,说大人的话并且以为自豪,迅速地得到成人世界的认可,似乎是一件幸事。其实任何一个成年人都清楚,老迟早是要来的,而年轻,过去就不会再回来了。这样时间久了,文字很容易失去生命力。我不希望语言总是充斥着听起来很高级的概念型词汇,似乎变得奇诡有趣,无所不能,所有的道理都能讲得出来。成功人士的客厅文学正在蓬勃发展,华丽、单调、疲倦、虚无。文字显得很热闹,唯独缺少了最简单的、最有原始力量的生命力。

我们不会再写《荷塘月色》那样的东西了,因为那个存在的时代变了。那种“热闹是他们的我什么也没有”的安静已然不复存在。我们不再面对生存的艰难环境,只需要面对生活的竞争和各种人为制造的生存悖论。

自然对我们来说是陌生的语境。其实我没有离开过生我的地方,所以也就没有任何的乡愁可言。但是我更能体会“离开变得容易。”因为我们没有土地的牵挂,没有兄弟姐妹,到哪里都没有漂泊无乡的异乡感。我们回家乡的感觉也不是少小离家的感觉。

当我们为了更好的生活,越走越远;当我们被生活磨出茧皮的手掌再一次拿起心爱的乐器;当我们因为劳动变得僵硬的关节,再次开始舞蹈的时候;当我们的精神陷于困顿的时候,归乡是一个永恒的命题。专注于家园能对写作保持敏感。乡土会让我们有强大的倾诉欲望。理想中的乡土世界应该很有自己的特点,有自己的节奏,是保有灵魂的地方,就像素手白描,是夜深人静的时候才有的真正的回忆。

希望有一天早上,睁开眼,阳光恰好照在额头上,故乡那片土地上的故事因此而永生,但我抗拒趋同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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