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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的营销模式研究

2016-05-14孙柳

现代营销·学苑版 2016年6期
关键词:外汇跨境交易

摘要:网络是一个没有边界的媒介体,具有全球性和非中心化的特征。依附于网络发生的跨境电子商务也因此具有了全球性和非中心化的特性。电子商务与传统的交易方式相比,其中一个重要特点在于电子商务是一种无边界交易,丧失了传统交易所具有的地理因素。互联网用户不需要考虑跨越国界就可以把产品尤其是高附加值产品和服务提交到市场。本文对跨境电商的营销模式进行了研究,共分为三章,分别论述了跨境电商的定义、特征和意义;跨境电商的商业模式以及管理缺陷和建议。希望对今后的研究能够做出一定贡献。

关键词:跨境电商;营销模式

1. 跨境电商

1.1 跨境电商的定义

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

1.2 跨境电商的商务特征

1.2.1全球性

网络的全球性特征带来的积极影响是信息的最大程度的共享,消极影响是用户必须面临因文化、政治和法律的不同而产生的风险。任何人只要具备了一定的技术手段,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可以让信息进入网络,相互联系进行交易。

1.2.2无形性

网络的发展使数字化产品和服务的传输盛行。而数字化传输是通过不同类型的媒介,例如数据、声音和图像在全球化网络环境中集中而进行的,这些媒介在网络中是以计算机数据代码的形式出现的,因而是无形的。

数字化产品和服务基于数字传输活动的特性也必然具有无形性,传统交易以实物交易为主,而在电子商务中,无形产品却可以替代实物成为交易的对象。以书籍为例,传统的纸质书籍,其排版、印刷、销售和购买被看做是产品的生产、销售。然而在电子商务交易中,消费者只要购买网上的数据权便可以使用书中的知识和信息。

1.2.3匿名性

由于跨境电子商务的非中心化和全球性的特性,因此很难识别电子商务用户的身份和其所处的地理位置。在线交易的消费者往往不显示自己的真实身份和自己的地理位置,重要的是这丝毫不影响交易的进行,网络的匿名性也允许消费者这样做。在虚拟社会里,隐匿身份的便利迅即导致自由与责任的不对称。以eBay为例,eBay是美国的一家网上拍卖公司,允许个人和商家拍卖任何物品,到目前为止eBay 已经拥有3000 万用户,每天拍卖数以万计的物品,总计营业额超过50 亿美元。但是eBay 的大多数用户都没有准确地向税务机关报告他们的所得,存在大量的逃税现象,因为他们知道由于网络的匿名性,美国国内收入服务处(IRS)没有办法识别他们。

1.2.4即时性

对于网络而言,传输的速度和地理距离无关。传统交易模式,信息交流方式如信函、电报、传真等,在信息的发送与接收间,存在着长短不同的时间差。而电子商务中的信息交流,无论实际时空距离远近,一方发送信息与另一方接收信息几乎是同时的,就如同生活中面对面交谈。某些数字化产品(如音像制品、软件等)的交易,还可以即时清结,订货、付款、交货都可以在瞬间完成。

1.2.5无纸化

电子商务主要采取无纸化操作的方式,这是以电子商务形式进行交易的主要特征。在电子商务中,电子计算机通讯记录取代了一系列的纸面交易文件。用户发送或接收电子信息由于电子信息,以比特的形式存在和传送,整个信息发送和接收过程实现了无纸化。无纸化带来的积极影响是使信息传递摆脱了纸张的限制,由于传统法律的许多规范是以“有纸交易”为出发点的,因此,无纸化带来了一定程度上法律的混乱。

1.2.6快速演进

互联网是一个新生事物,现阶段它尚处在幼年时期网络设施和相应的软件协议的未来发展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但税法制定者必须考虑的问题是网络,象其他的新生儿一样,必将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无法预知的方式不断演进。基于互联网的电子商务活动也处在瞬息万变的过程中,短短的几十年中电子交易经历了从EDI到电子商务零售业的兴起的过程,而数字化产品和服务更是花样出新,不断地改变着人类的生活。

1.3 商业意义

跨境电子商务作为推动经济一体化、贸易全球化的技术基础,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跨境电子商务不仅冲破了国家间的障碍,使国际贸易走向无国界贸易,同时它也正在引起世界经济贸易的巨大变革。对企业来说,跨境电子商务构建的开放、多维、立体的多边经贸合作模式,极大地拓宽了进入国际市场的路径,大大促进了多边资源的优化配置与企业间的互利共赢;对于消费者来说,跨境电子商务使他们非常容易地获取其他国家的信息并买到物美价廉的商品。

2.商业模式

随着2015年“互联网+”时代的来临,跨境电商已经站到了资本市场的风口上。跨境电商有望成为对冲出口增速下台阶的利器。近年来,随着国际贸易条件的恶化,以及欧洲、日本的需求持续疲弱,中国出口贸易增速出现了下台阶式的减缓。而以跨境电商为代表的新型贸易近年来的发展脚步正在逐渐加快,并有望成为中国贸易乃至整个经济的全新增长引擎。

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主要分为企业对企业(即B2B)和企业对消费者(即B2C)的贸易模式。B2B模式下,企业运用电子商务以广告和信息发布为主,成交和通关流程基本在线下完成,本质上仍属传统贸易,已纳入海关一般贸易统计。B2C模式下,我国企业直接面对国外消费者,以销售个人消费品为主,物流方面主要采用航空小包、邮寄、快递等方式,其报关主体是邮政或快递公司,目前大多未纳入海关登记。

2.1 B2B

B2B(Business To Business)是指一个互联网市场领域的一种,是企业对企业之间的营销关系。进行电子商务交易的供需双方都是商家(或企业、公司),他们使用了Internet技术或各种商务网络平台,完成商务交易。电子商务是现代B2B营销的一种具体主要的表现形式。

B2B的三要素为:1.买卖:B2B网站平台为消费者提供质优价廉的商品,吸引消费者购买的同时促使更多商家的入驻。2.合作:与物流公司建立合作关系,为消费者的购买行为提供最终保障,这是B2B平台硬性条件之一。3.服务:物流主要是为消费者提供购买服务,从而实现再一次的交易。

2.2 B2C

B2C是企业对消费者的电子商务模式。这种形式的电子商务一般以网络零售业为主,主要借助于Internet开展在线销售活动。B2C即企业通过互联网为消费者提供一个新型的购物环境——网上商店,消费者通过网络在网上购物、在网上支付。由于这种模式节省了客户和企业的时间和空间,大大提高了交易效率,特别是对于工作忙碌的上班族,这种模式可以为其节省宝贵的时间。同时,B2C的电子商务模式也越来越被平凡大众接受。

商城系统是一款为产品分销企业制作B2C在线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往往在销售过程中,采用多渠道分销等形式,人力成本和投资都较大,汇亚电子商务系统致力于为企业打造一个网上销售渠道,集成CRM管理、采购管理、进销存管理、会员管理等功能,不同于简单的电子商城系统,电子商务系统将为企业提供端到端的电子商务的咨询和平台建设。

2.3 营销策略

2.3.1树立品牌意识

跨境电商要树立起正确的品牌意识,并通过整个运营团队素质的提升来提高自身品牌驾驭能力。现阶段,许多跨境电商都将重点放在营销方面,但在品牌营销和海外接洽等方面却存在这明显的弱势。因此跨境电商企业应有意识地打造以品牌和消费者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形成周全的服务体系,为企业积累人气和口碑,逐渐扩大市场影响力。

2.3.2物流公司和支付系统的灵活选取

不同国家的网络消费市场不同,跨境电商要充分认识到不同国家之间的不同,根据营销对象所在的区域寻找当地有影响力的物流公司和支付系统进行合作,例如选用马士基等海运快递公司,不仅运输量大,安全性高,并且运送成本也更低,确保配套服务商的灵活选用,为消费者提供便利的网络消费渠道。

2.3.3与境外电商之间的合作

不同国家的风俗习惯与语言背景有着很大的不同,跨境电商和本地电商平台之间的竞争是非常大的,因此跨境电商企业可以和当地电商企业寻求合作,将自己的品牌发展到国外,为当地消费者提供本地化的服务。

2.3.4高质量品牌营销团队的建设

跨境电商可以通过培训、电商交流会或者当地电商营销策略等方式,不断提高自身在品牌营销方面的综合能力,通过线上和线下营销共同打造品牌形象,待积累到一定的品牌形象时可以进一步进行市场细分,与当地电商寻求合作,实现本土化品牌营销。

2.3.5打造更好的平台用户体验

网络是很人性化的场所,为消费者提供了极大的自由选择,可以给用户带来不一样的体验,并且高度重视用户个性化设置和包装,深入开展消费者市场调查,了解每个消费群体的消费习惯,不断提升自己的服务质量。

3.管理缺陷及建议

跨境电子商务及支付业务的迅猛发展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利润空间,但是如果管理不当也可能给企业带来巨大的风险。

3.1 跨境电商的政策缺陷

3.1.1电子商务交易归属管理问题

从电子商务交易形式上分析,纯粹的电子交易在很大程度上属于服务贸易范畴,国际普遍认可归入GATS的规则中按服务贸易进行管理。对于只是通过电子商务方式完成定购、签约等,但要通过传统的运输方式运送至购买人所在地,则归入货物贸易范畴,属于GATT的管理范畴。此外,对于特殊的电子商务种类,既非明显的服务贸易也非明显货物贸易,如通过电子商务手段提供电子类产品(如文化、软件、娱乐产品等),国际上对此类电子商务交易归属服务贸易或货物贸易仍存在较大分歧。

3.1.2交易主体市场准入问题

跨境电子商务及支付业务能够突破时空限制,将商务辐射到世界的每个角落,使经济金融信息和资金链日益集中在数据平台。一旦交易主体缺乏足够的资金实力或出现违规经营、信用危机、系统故障、信息泄露等问题,便会引发客户外汇资金风险。因此,对跨境电子商务及支付业务参与主体进行市场准入规范管理极其重要与迫切。

3.1.3支付机构外汇管理与监管职责问题

首先,支付机构在跨境外汇收支管理中承担了部分外汇政策执行及管理职责,其与外汇指定银行类似,既是外汇管理政策的执行者与监督者;其次,支付机构主要为电子商务交易主体提供货币资金支付清算服务,属于支付清算组织的一种,又不同于金融机构。如何对此类非金融机构所提供的跨境外汇收支服务进行管理与职能定位,急需外汇管理局在法规中加以明确,制度上规范操作。

3.2 操作瓶颈

3.2.1交易真实性难以审核

电子商务的虚拟性,直接导致外汇监管部门对跨境电子商务交易的真实性、支付资金的合法性难以审核,为境内外异常资金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办理收支提供了途径。

3.2.2国际收支申报存在困难

一方面,通过电子支付平台,境内外电商的银行账户并不直接发生跨境资金流动,且支付平台完成实质交易资金清算常需要7天至10天,因此由交易主体办理对外收付款申报的规定较难实施。另一方,不同的交易方式下对国际收支申报主体也产生一定的影响。如代理购汇支付方式实际购汇人为交易主体,应由交易主体进行国际收支申报,但依前所述较难实施;线下统一购汇支付方式实际购汇人为支付机构,可以支付机构为主体进行国际收支申报,但此种申报方式难以体现每笔交易资金实质,增加外汇监管难度。

3.2.3外汇备付金账户管理缺失

随着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外汇备付金管理问题日益突显,而国内当前对外汇备付金管理仍未有明确规定,如外汇备付金是归属经常项目范畴或资本项目范畴(按贸易信贷管理);外汇备付金账户开立、收支范围、收支数据报送;同一机构本外币备付金是否可以轧差结算等无统一管理标准,易使外汇备付金游离于外汇监管体系外。

参考文献:

[1]刘安华.跨境电商企业的自主品牌营销策略研究.商场现代化,2015(32):56-57.

[2]刘品.跨境电商发展现状及商业模式研究.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5.

[3]邱联章,彭柏华.进口跨境电商经营模式研究.科技应用,2015(51):46.

[4]黄玉珊.跨境电商企业的自主品牌营销策略探讨.电子商务,2016(05)

[5]唐莹莹.基于价值链理论的我国中小外贸企业电子商务模式选择研究.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14.

作者简介:

孙柳(1990.12- ),女,汉族,河北保定人,硕士研究生在读,现就读于天津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国际商务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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