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立司法权地位之诉
2016-05-14林海
检察风云 2016年6期
林海
对于中国法律人而言,马伯里诉麦迪逊案或许是最为熟悉的经典判例。马歇尔大法官代表联邦最高法院作出的判决,更是为美国司法权的历史地位奠定了基调。从此,美国最高法院有权解释宪法、裁定政府行为和国会立法行为是否违宪。从权力分工与制衡来看,这一判决对美国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也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最高法院曾经是冷衙门
人们或许不知道,在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中铸造威名的马歇尔大法官,原本并不是首席大法官的第一人选。当时,亚当斯总统的第一选择是约翰·杰伊。他是联邦最高法院的首任大法官(1789-1795年),但是他对这份工作恨之入骨。因为,根据巡回审判制度,他们在每年大部分时间里都要骑着马外出。白天,他们造访村镇审判案件;晚上,只能睡在拥挤的小旅馆或者酒馆楼上的出租房。和杰伊同批受任的首批大法官,晚景都十分颓唐。有一位被投入债务人监狱,出狱不久就撒手人寰。有一位被幻听症折磨得发狂,被迫离开最高法院。拉特利齐法官在杰伊离任后一度被提名继任,然而参议院却否决了这一提名。拉特利齐愤怒地在家乡投河自尽,幸好路过的奴隶把他从水里捞了上来。
在辦公用房的使用上,最高法院也深受“委屈”。1800年,华盛顿特区正式成为首都。总统官邸和国会大厦尽管仍未竣工,但政府至少非常重视,并一直为建设提供资金和土地。但是,负责新城规划的特区管理委员会官员并没有把最高法院放在眼里,只提出“在内阁或战争部新楼中找两间房子”给最高法院办公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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