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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对泸沽湖地区少数民族文化的消解

2016-05-14冯安丁黄明军

智富时代 2016年7期
关键词:少数民族文化消解电视

冯安丁 黄明军

【摘 要】电视媒介作为一种科技发展成果,不仅可以拓展传播渠道、扩大传播范围、提高传播速度,而且可以丰富大众娱乐生活,同时在文化变迁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电视媒介也不乏出现对少数民族文化的消解作用。本文旨在通过梳理电视在呈现少数民族文化过程及电视本身对泸沽湖地区摩梭文化的消解,从而来为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提供理论支持。

【关键词】电视;泸沽湖地区;少数民族文化;消解

一、绪论

(一)研究背景

笔者在近几年与不同民族学生的接触与交流中,发现少数民族文化受到电视的不同程度的影响,特别是在全媒体时代背景下,如何保护少数民族文化,保护文化的多样性成为一个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通过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项目这个平台,以电视对泸沽湖地区少数民族文化消解的研究为题,对云南泸沽湖地区少数民族文化现状做研究。深入开展此课题研究具有紧迫性和必要性,且对泸沽湖摩梭人的民族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意义重大。在多民族聚居交流与多元文化交融的社会大背景下,少数民族文化的消亡虽属正常现象,但是我们不能任由其消亡,希望通过此项研究引起社会各界对少数民族文化消解的重视。

(二)研究目的

近年来由于各民族间不断交流与融合,以及电视、电脑、智能手机等传播技术的不断进步,少数民族文化的消解速度加剧,通过研究泸沽湖地区的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的背景与现状,探讨如何在新的时代下引起人们对民族文化的重视,自觉的传承保护民族文化。

(三)研究方法

深入云南泸沽湖地区进行田野调查,通过观察、走访、面对面地与舍跨村的民众交流,调查其对本民族文化与传承的认知度,走访当地政府部门及相关学者来获取课题研究的第一手资料,通过收集与课题相关的文献资料进行文献综述。调查发现对于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特别是不同民族文化的保护方案很少,所采取的是不同的民族同样的保护措施,即一刀切的做法。在丽江电视台虽然有关于泸沽湖地区的电视节目,但是由于受到技术和经济的影响,很少有受众能够收看到这样的节目。在舍跨村走访发现,他们并没有能够收看当地电视台的条件,也没有看到自己的文化在电视上传播。丽江电视台虽然有相关的电视节目,但主要是聚焦于发展旅游业。在走访丽江市民族文化研究管理局时,副局长喇次尔品说“电视在思想意识上消解人们维护本民族文化的意识,经济发展从物质上消解了对本民族技艺的传承。泸沽湖现在的保护措施是相当的缺乏,但又无能为力”。

(四)研究意义

开展这项课题研究的现实意义与理论意义:

(1)电视媒介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一个地区人们的文化选择和生活方式,还影响着人们的文化体验、思维和文化认同,以泸沽湖地区为例,深入了解和探究以电视媒介为代表的现代电子媒介,是否能在各民族融合过程中成为意识形态斗争的重要场域;

(2)研究电视媒介对当地少数民族文化某种程度上的消解,探讨其对少数民族文化传承的重要意义;

(3)以电视媒介为代表的媒体传播对泸沽湖地区少数民族文化的现代建构和社会文化的变迁做出深入的理论思索,对进行少数民族文化建设提供有益建议,以促进我国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健康发展。

1948年,美国传播学者哈罗德·拉斯韦尔发表了一论文《社会传播的结构与功能》,其在文中归纳和概括了大众传媒的功能,其中包括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大众传媒与文化的关系。19世纪末,柯克·约翰逊通过参与式观察和深度访谈考察印度乡村生活,采用民族志的研究方法,研究了电视在不断变迁的印度乡村中所发挥的作用。并运用西方成熟的社会学与传播学研究方法来观察、分析电视媒介在乡村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它在近几年中对极大改变印度农村的社会、经济与政治发展进程所产生的影响。随着社会的发展,大众传媒开始普及,同时大众传媒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影响日益明显,包括大众传媒对少数民族文化传承及消解两方面,同时电视媒介在传承少数民族文化的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不但无利于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反过来是对少数民族文化某种程度上的消解。

二、简化与“异化”

任何一个民族的文化中蕴含的智慧和经验都是博大精深的,也是其他文化难以取代的,而电视媒介作为传统媒介形式在对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过程中很难做到十全十美,必然会出现一些亟需关注的问题。

(一)电视媒介在传承少数民族文化时对少数民族文化的随意简化

民族文化是某一民族在长期共同生产生活实践中产生和创造出来的能够体现本民族特点的物质和精神财富的总和,也是该民族历史发展的水平表现形式,其中的精华部分所蕴涵的哲学意识、道德观念和艺术见解,都在培育民族的优秀精神品格方面起着难以替代的作用。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相对于汉族文化而言,不论是风俗、仪式、习惯等,均具有丰富的内容、复杂的环节和生动的细节。所以在具体传承过程中,仅以电视媒体来作为考察。在实际调查中我们发现由于以下两个原因造成电视媒介在呈现少数民族文化时出现随意的简化。

(1)固定的节目编排,使得少数民族的文化只能以碎片化、片面化的形式呈现给观众。笔者在采访丽江电视台时发现他们在相关的摩梭人报道以及节目的内容编排上镜头仅仅聚焦于他们传统的重大节日和传统的服饰,而对于他们因为时代经济的发展,生活逐渐现代化却报道得比较少。

(2)编导人员的敬业精神缺失以及对少数民族文化内涵缺乏了解,使得一些具体的民族文化样式在荧屏上呈现出来时,仅存一些能够刺激观众眼球的华丽场景或新奇内容,如摩梭人的祖母房。在有关摩梭人祖母房的电视节目中大多都展示了其奢华的成列摆设,而忽略了其本身蕴含的文化意蕴。

可见,为了播出效果的需要,具有丰富内容和深刻内涵的少数民族文化被随意性简单化处理了。这种刻意的抽离,不仅无法窥视少数民族文化的全貌,更无法把握其文化内涵,仅存一些“华彩”的片段,满足电视机前观众的好奇心,而缺少深度的研究、琢磨、把玩、回味,传承少数民族文化的愿望更是一种奢谈。

(二)电视媒介在传承少数民族文化时对少数民族文化的“异化”

近年来,随着民族风尚的流行,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逐渐被人们所关注,电视媒介也因此成为展示少数民族文化风采的重要窗口。但是,在此过程中却出现了对少数民族文化“异化”的倾向。在具体传播过程中,电视媒介更钟情于聚焦那些与现代文明有极大反差的奇风异俗。我们知道,摩梭走婚是去其特有的文化,但在电视传媒的镜头下,那种隐秘荡然无存,剩下的也只是一种猎奇与窥探。再好比,他们的这些活动原本只在特定的时间和场合才会举行,如今为了收视率,电视机构集结拍摄播出。这些民族风俗的文化内涵被消解得荡然无存。此时的少数民族文化在电视媒介的聚焦下,变得异常诡异与遥远。再者电视媒介在对这些文化进行记录和传播时,未能有效探究其全貌,更是缺乏对其后面隐藏着的深刻文化内涵的挖掘,而是刻意突出少数民族文化活动和仪式当中的神秘性、原始性甚至愚昧性,误导了该文化系统之外的其他族群对其内涵的真正把握和认识,从而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恶意“异化”,严重背离大众传媒对少数民族文化传承的初衷。

三、消解与消失

电视媒介始终无法把少数民族文化表现得准确无误且饱含原始的情感意蕴,相反,在呈现过程中不断消解着少数民族文化。

(一)电视媒介以提供不同于民族文化的内容消解民族文化

电视所呈现的文化内涵,以其区别于民族文化的差异性,直接产生与民族文化的冲突,电视媒介所包含的内容大多以城市文化及主流文化为中心,主导着整个媒介的内容导向。

1.对少数民族物质文化进行消解

电视所在播放的过程中,新的产品被裹挟和夹杂着映入乡村观众眼中,以广告为例:电视媒介通过广告,为乡村受众提供认识和了解各种商品的商标、性能、用途、使用和保养方法、购买地点和购买方法、价格等项内容,从而起到沟通产销的作用。实践证明,广告在传递经济信息方面,是最迅速、最节省、最有效的手段之一,能起到诱导消费者的兴趣和感情,引起消费者购买该商品的欲望,直至促进消费者的购买行动。这就恰好说明了电视媒介所带来的新的产品对民族文化的消解。然而电视媒介所包含的内容包括广告、电视剧、新闻等多类型的节目,都在无形中促进着新产品对民族文化的消解。

2.对少数民族社会文化进行消解

电视所呈现的外来行为方式已经毫无冲突的闯进少数民族受众的生活,无论是最受欢迎的娱乐节目还是比较受欢迎的新闻节目,使原来流行于少数民族群体中的文化活动样式和行为方式,都逐渐沦落到边缘,甚至走向衰微,以婚俗为例:在电视媒介的普及后,少数民族结婚习俗发生了许多变化,群体文化观念逐渐解放,同时也被外来文化被外来文化冲击,大家通过电视开始模仿电视中的婚礼行为,举办教堂式婚礼、穿婚纱、现代都市婚礼等等,而慢慢改变少数民族的婚礼习俗。

3.对少数民族精神文化进行消解

电视所演绎的群体在精神和思维方式上,都有着区别于少数民族文化的地方,在这个过程中,少数民族精神文化的消解是必然的。以思想解放为例:原始的少数民族生活观念是较为保守的,在电视媒介的传入过程中,部分人通过电视中演绎的生活,开始解放自己的思想,开始打破原先固有的价值观、认识观和宗教观,会不自觉的丢弃自身原有的信仰和认识。

(二)享受电视媒介成为消解民族文化的一部分

电视媒介作为一种新的文化形式被农民群体所接受,看电视已经取代传统的少数民族休闲娱乐活动,成为主要的休闲方式,农民成为电视的“傀儡”。在这个过程中,“看电视”这种行为方式就是消解民族文化的组成部分。

四、反思

诚如上述所言,电视媒介对少数民族文化影响较大,不仅可以促进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扬,同时也对少数民族文化具有消解作用,因此,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与深刻反思。

(一)电视媒介要表里结合进行呈现,传播其底蕴和内核

各种炫目的具有符号色彩的服饰、建筑、民居等是文化的最外层,而世界观与道德文化是文化的核心层面。如摩梭祖母房、走婚等等,这些形态各异、精彩纷呈的民族建筑、民族风俗等是摩梭民族文化中最容易引人注目的部分,但却是其文化的最表层。电视媒介在对少数民族文化呈现的过程中,要把视觉冲击和收视效果同摩梭文化的核心价值相结合。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历史悠久,文化自身的形成有着深厚的历史积淀,电视媒介浅表层面的符号性、消费性的“文化传承”更容易对少数民族文化造成伤害。因为隐藏于商业利益背后的包装与改造消解了这些文化符号的神圣性和文化内涵,让少数民族族群本身也对这些原本意蕴丰厚的仪式、符号不再虔诚。因此,电视媒介应该改变这种过于功利、浅表的传承模式,让各种文化元素回归到它原本的位置上。建立在对少数民族文化内涵的深层认识与把握基础上的传承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文化传承。

(二)尊重少数民族族群的主体性,调动其传承文化的能动性

文化传承实质上是一种文化的再生产,是民族群体的自我完善,生存在这种环境中的人才是文化的创造者和传承者。同时,文化传承的核心是民族文化认同,大众传媒可以通过传播来实现少数民族族群的自我完善与对本民族文化价值观念、道德认同的加强。由此可以看出,少数民族族群即“人”在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中的重要性。但在文化消费与商业逻辑下的大众传媒在传承少数民族文化时,将少数民族群众视为与其他观众毫无二致的普通观众,甚至是无足轻重的边缘群体。特别是在许多的镜头或媒介活动中,少数民族群众身着盛装载歌载舞,如演员一样扮演着自己日常的生活。至此他们也变成了被消费的对象,少数民族群众的主体性与能动性远远没有被重视,也没有被调动起来。因此,大众传媒对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应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在对本民族族群的传播与信息满足上,在这方面少数民族地区的大众媒体理应承担起更多的责任。

同时,大众传媒还应利用大众媒体如实反映少数民族群众特别是个体在面对外来文化、现代文明时的真实处境与选择大众传媒反映出的这些矛盾与变化能够引发少数民族族群自身对民族文化传承的深刻认识,而少数民族群体传承本民族文化的主体性与能动性也才能够真正发挥,而大众传媒传承少数民族文化的责任也才可能得以真正实现。

五、结语

综上所述,电视对少数民族文化的消解作用是明显存在的,也是需要重视的,电视媒介的这种消解作用同样表现在新媒体上,并且日趋细微表现在文化的各各方面。可知,媒介对文化的影响有利有弊,要规避媒介对文化的消解是个值得更加深入研究的课题。

国家应加强采取有效措施延缓其消亡,一方面加强有关民族文化的宣传,鼓励拍摄相关的民族类型题材的电视剧、电影,同时开设少数民族文化的电视台,在经济上进行相应的资助。另一方面大力资助少数民族文化保护课题研究,积极组织专家深入调查各地出版研究专著。保护民族文化仍需要社会各方扶持,政府应予以更多财政、技术、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扶持;云南地区的学者应该密切关注并且积极参与泸沽湖地区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工作中来;泸沽湖地区的群众应提高对本民族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意识。笔者希望能有更多的人参与到民族文化保护的活动中。

【参考文献】

[1] 哈罗德· 拉斯韦尔《社会传播的结构与功能》

[2] 柯克·约翰逊《电视与乡村社会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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