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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开放发展理念提升学校治理水平

2016-05-14杜柯伟

基础教育参考 2016年9期
关键词:社区家长学校

杜柯伟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明确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对今后的发展具有重大指导意义。其中的开放理念与治理有着必然的内在联系,治理必然要求开放,开放推动治理水平的提升。可以说,开放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标志。

国家治理,重点在基层,基层治理的水平反映了国家治理体系的有效性和治理能力的强弱。教育是重要的国计民生,教育治理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义务教育学校治理是基层治理的重要方面。开放发展理念对义务教育学校治理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开放发展解决的是内外联动的问题。在国家层面,是国内和国外的交流,通过政治互信、经贸合作和人文交流三大手段,进一步加强教育的国际交流和合作,提升中国教育的国际地位、影响力和竞争力,培养大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国际化人才。在学校层面,是学校向社会开放,实现校内和校外的联动。这也是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提高教育质量的要求。

根据理论研究和各地实践情况,学校治理具有以下几个特征。一是强调多方参与。政府部门、教师、学生、家长、社区、相关社会组织都是学校治理的主体。学校治理的实质即在于这些多元主体对学校事务的合作参与。二是强调平等合作。学校治理是一个多维度互动的运作过程,强调通过纵向联动和横向联合构成合作网络,要求学校治理主体建立互信互惠的伙伴关系,对学校事务进行共同管理。三是强调民主协商。站在讨论、商量而非命令、指令的立场,用协商的方式去解决学校事务和学校发展问题,在听取不同主体、不同群体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四是强调决策公开。学校决策的程序和结果要接受社会监督,涉及家长和社区居民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要让居民参与,确保“学校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五是强调制度引领。治理者的素质和治理的制度都是影响学校治理水平效益的基本因素,而与人的因素相比,制度的因素较人治更具稳定性,它不仅可以提升治理者的素质和能力,也可以防止治理者滥用权力和失职。

从以上特征可以看出,没有开放就没有学校治理。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引导社区和有关专业人士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以下简称《管理标准》)提出“构建和谐的家庭、学校、社区合作关系”。所以我们必须践行开放发展的理念,不断完善学校治理体系,提升学校治理水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一、学校要向资源开放,善于利用各类资源

义务教育是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为学校提供均衡的教育教学条件和资源是政府的责任。在推动政府均衡配置资源、实现均衡发展的同时,我们也鼓励学校办出特色,而办出特色就需要学校以开放的心态开发利用其它资源。学校可以利用的资源很多,除了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资源之外,还有家长资源、社会资源、网络资源、国际资源等。《管理标准》要求学校“主动争取社会资源和社会力量支持学校改革发展”。

近年来,各地在利用各类校外资源方面进行了大量的有益探索。如北京创造性地利用校外资源建设了“社会大课堂”,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南京弘光中学利用所在社区的游泳池为学生开设游泳课,成效明显。南京金陵中学仙林分校小学部校长争取企业支持,在短短的几年内为学校添置了大量丰富多彩的体育装备,满足了学生多样化的锻炼需求。山西省祁县段家窑小学大胆实践,创新办学机制,探索出了村委、小学“村校合一”的发展模式。学校“一校多牌”“一室多用”,通过“村校合一”实现资源共享。村校委员会办公室、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农民文化活动中心、党员活动室、村卫生所等都设在学校,既服务于村民,又方便师生。学校还承担了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和村农业技校对农民进行实用技术培训的功能,促进了经济与教育的同步发展。

另外,我们的很多学校还缺乏利用校外资源的意识,等靠要的思想严重,限制了学校的特色发展,需要学校强化开放的意识,争取各方支持,把各类资源用好。

二、学校要向家长开放,实现与家长的良性互动

理论研究和实践都表明,家校合作是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必然选择,是提高家长教育素质和育儿能力的重要途径,是促进儿童、青少年全面发展的迫切需要。《管理标准》要求“完善家长委员会,设立学校开放日,邀请家长参与学校治理,形成育人合力”。2012年2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要求“有条件的公办和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都应建立家长委员会”,明确家长委员会的基本职责是“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工作、沟通学校与家庭”,提出家长委员会要在与学校共同做好德育工作、协助学校开展安全和健康教育、支持和推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营造良好的家校关系等方面发挥作用。

近年来,各地中小学校纷纷成立家长委员会,发挥了积极作用。如南京双塘小学践行开门办学理念,积极推进家校合作。一是建立家长的组织机构,举行了“糖糖爱家”俱乐部揭牌仪式,制订了俱乐部章程、logo和管理流程。二是建立家长全面参与学校活动的工作机制,提升家长的教育理念。一方面为家长举办教育专家讲座、教育研讨沙龙。另一方面请家长参加开学典礼、入队仪式、家长开放日,在学校大型活动中来校做志愿者;安排家长和教师一起“上一节课”、做“一日班主任”,为孩子提供午餐服务;圣诞节扮圣诞老人,下雪天和孩子老师一起扫雪,教师节和学校全体师生共同朗诵与表演。三是建立家长参与学校治理的制度。赋予家长对学校管理的参与权、知情权和选择权,学生校服的款式、面料、价格由俱乐部委员会召集家长代表和学校议定;学校膳食委员会有俱乐部成员代表参与;俱乐部的委员可以申请作为“值日校长”参与到学校全方位、每一个角落的管理中。

三、学校要向社区开放,

实现学校治理与社区治理的有效衔接

一方面,我国义务教育实行省级统筹、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一般情况下学校的人财物都由区县管理;另一方面,学校都建在社区,是社区的一部分,与社区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社区是学校治理的重要主体,学校治理离不开社区。学校向社区的开放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

一是要建立社区代表参与学校治理的制度和机制。《管理标准》要求“引入社会和利益相关者的监督,密切学校与社区联系,促进社区代表参与学校治理”。2015年5月,教育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 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要求完善学校治理结构,中小学要“建立由学校负责人、教师、学生及家长代表、社区代表等参加的校务委员会,对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报告,对重大教育教学改革及涉及学生、家长、社区工作重要事项的决策等提出意见建议,完善民主决策程序”。为了落实这些要求,需要调动社区参与学校治理的积极性,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实现学校治理与社区治理的有效衔接和相互促进。如义务教育实行划片就近入学,个别家长对划片不满意,导致上访甚至起诉教育行政部门。如果在划片时充分发挥社区的协调作用,可能就会有效避免这样的矛盾。

二是实现资源共享,互通有无。除了学校要有效利用社区资源之外,学校还要尽可能地向社区开放资源。《管理标准》要求“有序开放学校体育文化设施,服务社区居民”。《若干意见》提出“学校应当积极有序参加当地的社会公益活动,向社区居民有序开放体育文化设施”。如山西省祁县段家窑小学的多媒体教室、图书阅览室、电脑室、文体活动室等场所在节假日和农闲时间全方位向村民开放。

三是充分发挥社区在未成年人保护和校外教育中的作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构成完整的教育体系。社区中少年儿童约占六分之一,数量多,且为未成年人,需要特殊的关爱和保护。他们在学校里的时间有限,放学以后大都在社区中活动,需要社区给与重视和特殊安排。特别是数量庞大的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更需要社区的关心和帮助。社区可以根据需要开办“四点半课堂、提供午餐小饭桌、开放社区教育资源等,寒暑假也可组织学生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活动,实现与学校教育的有机衔接。如福州市军门社区重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建立学校、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2003年就建立了小学生四点钟服务站,2014年又将其升格为少儿成长服务站,解决学生中午吃饭问题,还负责学生上下学的接送,寒暑假安排教师为需要照顾的孩子提供服务,实现了社区教育和学校教育的无缝衔接,消除了家长的后顾之忧。武汉市百步亭社区也在这方面开展了很好的工作,受到广大居民的欢迎,值得推广。

各地把教育治理纳入基层治理之中,推动社区积极参与学校治理,共享教育资源,帮助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利用各种资源组织开展校外教育,促进了学生的健康成长,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营造了良好氛围。

四、学校治理要向社会组织开放,

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

推进管办评分离,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是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必然要求。核心任务是落实学校办学主体地位、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加快建设学校自主发展、自我约束的运行机制。同时,必须以推进科学、规范的教育评价为突破口,建立健全政府、学校、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多元参与的教育评价体系。

《若干意见》明确了推进管办评分离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提出“健全面向社会开放办学机制”。在教育评价方面,要求“支持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规范开展教育评价。大力培育专业教育服务机构,整合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机构,完善监测评估体系,定期发布监测评估报告。扩大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基金会等各类社会组织参与教育评价。制定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参与教育评价的资质认证标准。引入市场机制,将委托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价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建立健全招投标制度和绩效管理制度,保证教育评价服务的质量和效益”,“鼓励成立教育评价的行业组织,发挥其在评价机构的资格准入、业务指导、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对于操作不规范、弄虚作假甚至违规违纪的评价机构,要建立‘黑名单制度”。

另外,必须看到,当前我国的教育社会组织还不是很发达,与推进管办评分离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为此,必须大力培育和发展教育社会组织,通过适当放宽准入条件、简化登记手续、实行直接登记或备案管理、设立培育基金和孵化场所、直接资助、以奖代补、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等方式,支持教育社会组织发展。要建立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向教育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制度,充分发挥教育社会组织参与学校治理和教育治理的积极作用。要建立健全教育社会组织重大活动申报、诚信评估、失信惩戒制度和第三方评估机制,促进教育社会组织规范内部管理、增强服务功能。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把提高质量作为今后教育改革发展最重要的任务。为此,我们要调动各方力量,为提高教育质量服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要秉持和践行开放发展的理念,完善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机制,发挥家长、社区、社会组织等在学校治理中的作用,深化校务公开,大力推进学校章程建设,大力推进管办评分离,推动学校治理水平的提升和均衡,更好地服务于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责任编辑 甘 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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