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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阮大铖的诗学观

2016-05-13陈真

安徽文学·下半月 2016年4期

陈真

摘 要:明代诗人阮大铖不仅在诗歌创作上建树颇丰,其诗学观亦有可值得注意之处。阮大铖的诗学观主要体现在 “以情治情”等问题的论述上。

关键词:阮大铖 咏怀堂诗集 自序 诗论观

★基金项目: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名称:阮大铖戏曲艺术研究,项目编号:000022070132)

明代诗人阮大铖尽管因士节出处问题颇遭诟病,而在诗歌史上实乃明代有数的名家之一。他的诗学观念亦颇值得注意,这集中表现在《咏怀堂诗集》中阮大铖的几篇自序里。阮大铖的诗论观继承和发展了前人的观点,又独具特色。其不但具有较高的诗词创作水平,还具有一定的理论素养。

一、《咏怀堂诗自序》中的诗论观

《咏怀堂诗自序》主要阐述了阮大铖的诗学本体论,即诗为何物的问题。文中云:“夫诗者,教所存以情治情之物也。情亦奚事治?盖身心与时物触而诗生焉。”阮大铖认为,所谓诗,乃是以情治情之物也。这里的要点是一个“治”字。治,音持,此处是动词,本意谓磨治,后指修饰、整饬、控制等义。以情治情,就是说情感相磨相激,相修饰、相整饬,遂感而成诗。《毛诗大序》中说“情动于中而行于言”,诗乃在心为志,发言为声也。而情动于中,志之所存,发而为声。诗者,情也。《文赋》序言中说:“诗缘情而绮丽。”可见诗缘情的观点是古有承之的,但阮氏的独特之处,便是发现了“治”这一艺术转化过程,情感如何转为诗?靠的正是“治”这样的过程。

“以情治情”一语中的两个“情”字,意义是有所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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