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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贫困地区农民生态文明意识现状调研报告

2016-05-11李秀芳

广西教育·C版 2016年3期
关键词:广西

李秀芳

【摘 要】从生态文明的知晓度、认同度和践行度对广西贫困地区农民生态意识现状进行调研,在此基础上提出提升贫困地区农民生态文明意识、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的建议。

【关键词】广西 贫困地区农民 生态文明意识 生态文明理念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6)03C-0019-04

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发展的新形态,是人类文明历经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之后的最高阶段,是人类追求社会和谐、生态优美的理想目标。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建设生态文明社会,既传承了中华民族的优秀品质,又反映了人类文明的发展方向,具有重要和深远的现实意义。特别是党的十八大报告将生态文明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共同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体现了当前我国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调研背景与目的

(一)调研背景。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农民是农业生产的主体,如何正确教育引导农民树立生态文明意识,构建激励机制,正确引导农民的生态行为,使其能够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进行农业生产活动,对于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广大农民在广西区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积极投身“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生态文明意识有了长足提升,但就目前而言,生态文明知识的普及工作依然存在一定的缺陷,虽然走到了基层,但走不到最基层,特别在一些贫困地区,由于条件的限制和宣传教育的脱节,不少农民在思想上对生态文明的认识较为模糊,在行动上对生态文明的践行不够自觉,加上固守“利益第一,生态第二”的错误意识,其生产和生活方式严重违背了自然生态规律。如果这种趋势得不到有效遏制,其后果将是灾难性的。

围绕上述问题,本课题组立足现实,深入农村基层开展贫困地区农民生态文明意识现状主题调研,并在调研基础上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以期为当地党政干部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教育、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决策参考。

(二)调研目的。本课题组以广西贫困地区农民为例,一方面,从生态文明的三个维度即知晓度、认同度及践行度等对贫困地区农民的生态文明意识现状及原因进行调研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如何普及农民的生态知识、提升他们的生态意识以及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的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通过调研,课题组成员可以更好地理解“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事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从而增强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

二、调研过程与研究方法

(一)实地调研法。本课题组成员分别深入广西来宾市兴宾区三五乡古灯村、玉林市博白县沙河镇大仁村、都安瑶族自治县大兴镇梅珠村、来宾市忻城县遂意村等5个自然村屯进行了实地考察,了解当地的村容村貌,特别是生态文明建设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例如污水乱排、垃圾乱扔、速生桉种植等现象。

(二)面对面访谈法。课题组成员对上诉5个自然村屯的村干部及农民进行了面对面的访谈,访谈人数超过50人。通过与当地老百姓及地方政府干部直接沟通和交流,了解了村干部和农民的生态意识及环保行为取向,倾听了他们对政府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三)问卷调查法。课题组成员以农民生态文明意识现状为主题自行设计了调查问卷,并采取纸质调查问卷和网络调查问卷相结合的方式对广大农民及网民进行问卷调查。整个调查过程发放纸质问卷201份,回收201份,回收率达100%;参与网络答卷109人,两项调查对象共计310人。在参与问卷调查的人员中,大部分是18至30周岁,占41.29%,其他各段年龄各占少数;男性占58.39%,女性占41.61%;文化程度多为初中,占30.65%,大专及本科占30.32%;不少受访者属于待业状态,占了33.23%。总之,此次问卷调查涉及人员范围广,内容涵盖的知识面宽,所得数据具有较强的客观性与普遍性。

(四)网络调研法。在调研过程中,课题组成员充分利用人民网、新华网等网络媒体进行有关文献资料的搜索,一方面,对已经做过的类似调研数据及报告进行分析和研究,以便及时调整自己的研究思路和方向;另一方面,通过“问卷星”进行网络调研,使课题组成员能够全面了解来自全国各地的网民对广西开展的“美丽广西,清洁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的知晓度及他们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等。这些对课题组成员的调研分析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指导和借鉴作用。

三、调研结果与分析

(一)农民对生态文明知识的知晓度有待提升。在调查问卷中,课题组设计了6个关于“对生态文明知识的知晓度”的问题。从问卷结果可知,近年来,广西贫困地区农民对生态文明知识的了解程度有了一定的提高,在问及“您是否知道什么叫生态文明”时,有50.25%的农民表示知道,但也有近一半的农民不知道什么叫生态文明;当问及“您是否知道绿色产品指的是什么”这一问题时,有65.67%的农民表示知道,表明大多数农民还是关注绿色产品的;在问及“您是否知道白色污染的危害性”这一问题时,有55.22%的农民表示知道;在问及“废弃的电池或电子产品对环境和人体有危害吗”这一问题时,有64.18%的农民表示了解。但是,在问及“国家是什么时候把建设生态文明写入党的报告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要求”这一问题时,只有19.9%的农民表示知道,绝大部分农民没有真正去关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及来由。在调查中,课题组成员特别注意到一个普遍存在的事实,即所调查到的5个村镇,几乎每个都是满山遍野地种了速生桉,甚至是村中道路两旁都种这些桉树。当问及“您是否知道种植速生桉对生态环境的危害”这一问题时,有52.74%的农民不知道速生桉种植是资源掠夺型产业,虽然有47.26%的农民知道种植速生桉会带来危害结果,但由于每棵速生桉可获利几十元,农民认为钱来得快,因此,他们往往被眼前的利益所诱惑。据调查,广西是中国桉树种植第一大省区。桉树面积、生长量、蓄积量均居全国第一位,有“世界桉树看巴西,中国桉树看广西”的说法。

从以上这些数据来看,农民对生态文明知识的知晓度远远达不到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还需要村干部加强宣传以及农民自觉学习,以提升自身对生态文明知识的知晓度。

(二)农民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同度有待提高。由于贫困地区农民对生态文明知识的知晓度不高,因而他们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同度较低。课题组成员在调查中发现,广西农民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同度和生态文明知晓度的数据相差不大。

调研中,问及“您认为人与自然是一种什么关系”和“您认为人能够战胜大自然吗”这两个问题时,将近68%的农民不了解人与自然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这表明大部分农民没有真正树立起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理念,甚至有54.73%的农民认为,既然人类有智慧有思想,就一定能战胜大自然。其实,他们仅仅知道大自然是有利可图的,且被眼前的利益“牵着鼻子”走了,却不知道大自然有朝一日会给自己带来什么危害。当问及“您认为焚烧秸秆的做法对吗”这一问题时,有56.72%的农民不知道焚烧秸秆的做法是不对的,因为他们认为直接在地里焚烧秸秆,可以给下一季农作物做肥料,甚至还有22.89%的农民没当作一回事,认为是自家的秸秆,想烧就烧,这充分暴露了农民环境保护意识的薄弱。在问及“您对退耕还林有何看法”这一问题时,有54.23%的农民赞成,有26.87%的农民觉得自家的田地少,认为退耕还林是不对的,还有少数农民觉得无所谓。在问及“如果在您家附近建一个有严重污染但能给您带来创收的工厂,您的态度是什么”这个问题时,有62.29%的农民为了利益而对有严重污染的工厂没意见,只有23.38%的农民表示反对,13.93%的农民表示无所谓。由此可见,一旦涉及如何处理眼前利益和生态文明之间关系时,绝大多数农民往往把眼前利益放在很重要的位置,极少考虑生态环境给自身或子孙后代带来的长远利益,这是导致农村生态遭到破坏的致命原因。

(三)农民对生态文明的践行度令人担忧。课题组调查发现,农民对生态文明的践行度远远小于对生态文明知晓度和生态文明认同度,反映了农民参与生态文明活动的行为极少。

当问及“在日常生活中您是否选择无磷洗衣粉”这一问题时,84%的农民表示平时购买洗衣粉都是随意选择,根本不去关注洗衣粉是否含磷,从数据中看到,“哪种便宜就选哪种”的占了61.81%,这表明贫困地区农民对生态文明践行度不够强。平日一直在农村生活的农民们也不知道哪些是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他们想当然地认为,凡是大自然里的野生动物都可以随便捕猎。正因为有这种潜意识的存在,问卷中提到“如果看到有人捕捉蛇、鸟、穿山甲等国家保护动物,您的做法是什么”这一问题时,有35.82%的农民选择了“不管”的态度。对于自家的垃圾处理方式,许多农民都是为了方便自己,有40.80%的农民选择了“倒在一个固定的空地里烧掉”,有16.92%的农民选择全部掩埋,甚至还有小部分的农民选择了随便丢弃,只有小部分的农民会分类处理,占35.32%。人人都知道垃圾有害,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威胁,但农民们却不能合理地处理,可见生态文明的践行应从每个人做起。当直接问到“您会关心环境保护方面的知识吗?”有54.73%的农民很少关心,却有16.42%的农民从不关心,只有28.86%的农民经常关心。在访谈中,课题组成员还了解到虽然有极少数的农民想尽办法怎么去关心和保护环境,但却被大部分的农民在其努力做好环保的环境下不断地破坏糟蹋环境。

提高农民群众生态文明的践行度,不能仅靠农民自身的自觉性,还要靠村干部以及政府的引领和指导,并起到带头作用。但是,在调查过程中,有21.39%的农民提及本村没有专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政策,只有22.39%的农民提及生态文明知识是从乡(镇)及村领导干部那里得到的。这充分说明乡(镇)及村领导干部宣传生态文明知识的力度仍然不够,传播性不强,没有真正把生态文明知识的重要性落实到每个农民心中,即使是把宣传活动传达下去了,但仍有47.76%的农民不重视,没注意到本村是否有相关的生态文明建设政策。

当问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建设哪个重要”这一问题时,有39.80%的农民认为“经济建设更重要”,而13.93%的农民认为生态文明建设“一点都不重要”,只有46.27%的农民认识到生态文明建设“很重要”。可见,当前的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不仅要靠村干部及政府的宣传,还需要每位农民真正用行动落实到每一个角落,真正透切地了解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以及能够给农民带来哪些益处,也能够间接地促进农民的经济发展,对其农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调查结论

(一)我国的环境保护是政府主导型的,农民缺少环保意识和参与意识。通过调研发现,广西贫困地区农民生态文明意识普遍偏低,且缺少环保意识和参与意识,对环境问题并不敏感。这与我国的环境保护是政府主导型不无关系。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我国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极为重视,尤其是党的十八大报告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并列的高度。但是,一直以来,我们过于注重城市的污染防治和宣传教育工作,而对农村生态文明知识的宣传教育方式及宣传内容的广度、深度仍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特别是不少的乡镇和村级至今没有相关的环保机构及管理人员,一旦出现农民污染环境的行为,势必会出现管理和约束的缺位或无序状态。

同时,影响广西贫困地区农民生态文明意识提升的因素还有当地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及文化素质。众所周知,广西是西部地区12个省区市之一,地理环境比较恶劣,具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在这样的环境下,广西农民大多从事繁重的农业生产劳动,并处于较低的生活水平。因此,农民一年到头都在为生存而奔波,他们几乎无暇顾及国家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大政方针,导致生态文明知识的知晓度偏低、生态文明践行度不力的后果。此外,贫困地区农民的文化水平偏低,对现代科技所带来的负面作用认识不清,容易受到“利益第一,生态第二”错误观念的影响,最终造成速生桉种植泛滥,严重影响农民的生产和生活质量。

(二)基层干部对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推行不力。通过调研,课题组发现,有些村干部自身的生态文明知识仍然欠缺,他们不太清楚生态环境包括哪些要素,哪些行为有利于环保,哪些不利。这些他们也是模糊不清,甚至有的村干部认为利益重于环保。在访谈中,课题组还发现,基层领导干部没有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他们没有正面去引导农民搞好环境保护,有时为了经济利益去误导农民广泛种植速生桉;有的村庄对生态文明政策及破坏生态环境的危害性宣传力度不够,乡镇及村级没有设立专门负责宣传和落实生态文明有关政策和制度的机构和负责任人,导致国家生态文明政策推行力度和落实程度欠佳,农民处于自发学习和落实的状态。

(三)缺乏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保护环境的激励机制落实不到位。课题组通过调研发现,当前农村已没有过去那种“绿水青山”的好环境了,往往是污水横溢、废渣乱堆,更为严重的是,有的村镇同一条小沟,早中晚的水色都不一样。为了节省“三废”排放的成本,有的中小企业不顾国家的三令五申依然排放“三废”,即使有关部门出台了关停并转的制度政策,但制度的强制却难以发挥。其实,国家出台的宏观层面的保护生态环境的制度和生态补偿机制是不少的,但在现实中,因利益问题难以逐一落实,容易出现明知违反了环保制度的规定,但因惩罚力度不够,不少化工企业照样排污到自然界中,造成土地和水源严重遭受污染而无法使用。

五、建议

(一)当地政府必须持续用力,把生态文明建设落实到农民最底处。政府一定要贴近群众,了解群众,在求实务实落实上下工夫,在构建农村生态文明永续发展落实上必须持续用力;从实际出发,加大解决农村环保问题的资金支持力度,并把问计于民、问需于民的宗旨落实到最基层;提出更好的政策,在建设生态文明的同时促使农民有所收益,共同营造一种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同时也可以根据地方实际需求,将抓农村生态文明列人法律条规条例,切实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点来抓,让老百姓深切体会到建设生态文明、培养生态文明意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制定了相应措施的前提下必须进行跟踪问效和问责,实行责任制管理方法,切实把责任落到人头上,让最基层的老百姓真正受益。

此外,还要制定各种环保制度,如水资源管理、耕地保护等制度;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考核评价体系,对失职渎职的地方官员要依法追究责任;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让资源开发利用者和环境污染者付费,让资源消耗的受益者者和环境受益者付费;同时,为了保障农民的知情权、监督权及发言权,村委会必须建立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环境处罚听证制度和环境举报制度等,让农民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

(二)社会各界必须广泛宣传,把生态文明建设推向另一制高点。生态文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是2015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乡镇干部,乃至村干部要认真学习意见精神,把环境管理体系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种污染问题宣传和监督到位。因为,当今社会是一个宣传各类信息的媒介,从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建设以来,社会各界都在不断反复地宣传其重要性,但根据访谈情况看,农民反映较多的问题就是社会各界的宣传力度不够,投资力度不够,农民对于整个农村地区生态文明的“抓纲抓建”有一定了解,但是了解得不够详细,因此,势必给农民带来一定的困惑,到底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意识该怎样巩固和提高并不是很清楚,仅仅停留在知道有这么一件事,具体怎么做、为什么这么做、怎样才能做好却知之甚少。综合各村庄的反映建议,社会各界还应继续加大对农村地区生态文明意识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力度,作为一个侧重点进行广泛宣传,促使社会各界人士对建设农村生态文明及培养农村生态文明意识提高认识并加以重视,力争把生态文明推向另一制高点。

(三)农村干部必须以身作则,把生态文明建设落实到言行之中。农村干部在当地农村都有较高的威望,他们说出的话具有一定的权威性。作为基层干部,一定要以身作则,通过定期组织当地农民集中学习教育,进一步了解生态文明知识;也可通过适时的走访调查,了解相对较为边远的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生态文明认识程度以及践行度来思考问题;可通过组织召开农民大会或是党支部会议,讨论研究相应的对策或是达成相应的村规民约,切实以“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高度事业心、责任感搞好当地生态文明建设,把生态文明建设落实到实际工作、生活及言行中。

(四)农民必须坚持原则,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日常生活中。农民作为最基层的群众,是生态文明意识的践行者同时也是受益者,必须坚持“讲文明,重生态”的原则,必须彻底抛弃“方便+省事=效益”的错误价值观,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观,并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严格按照制定的村规民约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切实把村规民约作为一项条令条例来执行,提高自我的责任意识,坚守自我的原则底线,不做有悖生态文明建设的事情,(下转第58页)(上接第21页)保证在获取利益的同时保护生态文明,打响“从此刻做起,从自我做起”的口号;同时,也可通过签订责任书或是承诺书来进一步约束自己和规范自己的行为,将生态文明建设落实到生活工作中。

(五)农村地区必须加强教育,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思想教育中。教育的目的不在于增加多少知识,而在于提升人们的认知结构和认知水平。在贫困农民地区强化生态文明教育,一方面既能弥补对生态文明的模糊认识,另一方面还能提升农民对生态文明的认知程度。从调查中可知,众多农民就是因为对生态文明知之甚少,因此才没有具备良好的生态文明意识,更加谈不上如何践行落实。要想解决这些问题,首先就应从问题本质开始着手,深剖问题根源,查源追溯。俗话说思想上的滑坡是最严重的滑坡,思想才是行动的指导,只有在思想上重视,才会在行动上落实。因此,在农村地区加强教育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可通过自主协商,创办一个“生态文明小课堂”,从“娃娃抓起,更要从大人抓起”,切实全面强化农村地区的生态文明意识。

总之,广西贫困地区农民生态文明观的树立及践行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区党员干部和群众凝心聚力、一以贯之。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实现并长期保持广西区党委提出的“美丽广西,清洁乡村”的战略目标,最终提升贫困地区农民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参考文献】

[1]中共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EB/OL].(2015-05-05)[2015-06-06].http://news.xinhuanet.com/2015-05/05/c_111518751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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