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健康契约式服务的开展现状研究
2016-05-09苟正先
颜 星,肖 双,苟正先
·中国全科医疗/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研究·
家庭健康契约式服务的开展现状研究
颜 星,肖 双,苟正先
自2011年出台建立全科医生制度以来,我国各地区均积极进行了以全科医生为内涵的家庭健康契约式服务工作探索。湖南省从2013年开始实施家庭健康契约式服务试点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同时也存在较大的困难和阻碍。本文主要阐述了家庭健康契约式服务的开展意义;并以湖南省为例,介绍了家庭健康契约式服务的开展现状;同时以开展意义和现状为基础,分析了家庭健康契约式服务开展中存在的问题,以期为家庭健康契约式服务的进一步建设提供借鉴。
社区卫生服务;契约式服务;全科医生
颜星,肖双,苟正先.家庭健康契约式服务的开展现状研究[J].中国全科医学,2016,19(10):1133-1136.[www.chinagp.net]
Yan X,Xiao S,Gou ZX.Development status of contracted family doctor service[J].Chinese General Practice,2016,19(10):1133-1136.
2011年7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鼓励全科医生团队划片为居民提供服务,推行全科医生与居民建立契约服务关系[1]。“契约服务关系”一词首次被应用于医疗卫生领域。家庭健康契约式服务,即家庭责任医生制,是指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组建由全科医生、社区护士及公共卫生医生组成的全科医生服务团队,全科医生服务团队根据社区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双方自愿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由全科医生服务团队通过采取主动服务、连续服务等方式,及时掌握服务对象的健康信息,科学利用健康档案,为签约对象实施针对性的健康评估、健康指导、健康咨询、一般诊疗、医疗转诊等健康管理服务[2]。……
